在老子的《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对“道”有如下定义:“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这段话告诉我们,“道”是寓于万物存在之内的客观规律性,是独立于人的自为意识之外的自在规律性,这种规律始终在生生不息地运行着,完全是自然而然的状态,绝非人为能够创造或者改变的。正因为“道”与万物紧密相连,不可分割,所以,当我们谈论“道”时,必然是和事物相互交融在一起的。倘若将二者割裂开来,那就偏离了真正意义上的“道”。 名可名,非常名,这一观点与现代哲学中的“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理念不谋而合。透过现象看本质,就是通过分析事物的表面的外在的东西,分析现象下面隐藏的事物内在的属性和规律。具体而言,现象不过是事物的外在表象,往往只是本质的一种映射或者投射。而本质则是隐藏在现象之下的事物内在属性和规律。我们要做的,就是透过现象的重重迷雾,去把握那隐藏在深处的本质。就像一般人会通过观察具体的事物;去分析、理解它背后蕴含的“道”,而那些悟性高的人,他们甚至能够直接运用“道”,来阐释世间万物的现象。需要指出的是,“道”并不是凭空产生,也不是先验存在的,而是源于我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理解。 所以,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尽管透过现象看本质是一种重要的认知方式,但并并不代表我们必须把现象的所有本质都分析出来。实际上,鉴于人的认知存在局限性以及世界具有高度复杂性,我们往往只能揭示出事物的一部分本质。这种局限性使得我们所认识的“本质”更接近于一种“实用”层面的认识。即强调认知的实用性和目的性。 透过现象看本质,归根结底是为了“实用”的考量才会去做这件事。那些与我们“核心目的”无关的所谓“本质”,对我们而言是没有意义和价值的,纯粹是浪费时间。例如:商人关注的当然是商业的运作规律,政客关注的是权力的运作规律,心理咨询师关注的当然是心理的运作规律。 这些不同的关注点体现出人们因立场和角度不同,在洞悉了某一本质之后而采取的不同策略。那么,如何透过现象看本质呢?也就是“如何运用这些本质规律去剖析现象”。老子所说的“名可名,非常名”为我们指明了思路方向。这句话的含义是,虽然我们能够使用各种各样的名称来描述现象,但这些名称所表达的内涵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为了把握现象的本质,我们需要将现象的各种要素分拆归类,剔除掉无关紧要的因素。如此一来,剩下的因素就是这一现象的本质。也就是,确立主题是明确观察本质角度的关键所在。只有确定了观察角度,我们才会有出发点,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避免陷入无意义的混乱分析之中。 在分析过程中,我们需要警惕那些看似有价值实则与与核心目的无关的结论。因为这些结论不仅无法指导我们的实践,如同无根的浮萍,还会浪费我们的时间和精力。综上所述,“道”作为万物存在之内的客观规律,其本质是通过现象来展现的。然而,鉴于人的认知局限性和世界的复杂性,我们只能揭示出事物的一部分本质。因此,在认识世界时,我们应秉持实用主义的视角,关注那些与我们的核心目的相关的本质规律。通过确立主题、分拆归类以及分析现象背后的本质,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这个世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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