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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4步精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核心条款

 正义至上 2025-05-06

市场监管半月沙龙2025年05月06日 07:04北京

以下文章来源于市监经验库 ,作者市监经验库

市监经验库.

聚焦市场监管领域,分享个人实务笔记,整理法律文书写作思路,助力从业者技能成长。(个人学习分享,非官方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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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程序合法是执法公信力的生命线!作为市场监管执法的“操作手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2年9月29日修正版,以下简称《规定》)共7章87条,覆盖从线索核查到文书送达全流程。

提炼核心框架、必备执法要点及实务细节,助您精准掌握执法关键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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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法规框架:7大模块构建执法“程序地图”

《规定》自2018年实施以来历经两次修正,现行版本以“全流程合规”为核心,划分为7大模块

- 总则(第1-6条):明确“处罚与教育结合”“程序正义”原则,建立回避制度(办案人员利害关系回避,负责人回避由集体讨论决定)和保密义务。

- 管辖(第7-17条):

- 地域管辖:以“违法行为发生地”为原则,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管辖本辖区案件(第七条)。

特殊场景: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违法由实际经营地管辖,平台住所地监管部门先行发现线索或收到投诉举报的,可优先管辖(第十条);互联网广告主自行发布的违法广告,由广告主住所地管辖,代理发布的可由发布者或广告主住所地管辖(第十一条)。

- 争议处理:管辖权争议7个工作日内协商,协商不成报请共同上一级机关指定管辖(第十三条)。

- 涉刑移送:发现犯罪线索3个工作日内移送公安机关,特殊情况先处罚后移送需附书面说明(第十七条)。

- 普通程序(第18-65条):覆盖立案、调查、审核、决定全流程,是执法程序的“主干骨架”。

- 简易程序(第66-70条):针对小额度罚款案件的“快速通道”,要求案件材料7个工作日内归档。

- 执行与结案(第71-79条):明确罚没款15日内缴纳、延期申请及案卷归档要求。

- 期间与送达(第80-83条):电子送达需当事人同意并签订送达地址确认书,公告送达期30日。

- 附则(第84-87条):“以上”“以下”含本数,2022年9月29日后案件适用新程序。

02

必备执法要点:3大核心章节实务解析

一、管辖规则:3类案件管辖“避坑指南”

1. 网络交易案件

- 管辖原则:平台内经营者违法由实际经营地管辖,平台住所地监管部门“先行发现线索或收到投诉举报”可优先管辖(第十条)。

- 红线警示:管辖权争议不得自行移送,须在7个工作日内报请共同上一级机关指定管辖(第十三条),避免超权限执法。

2. 广告违法案件

- 主体区分:自行发布的违法广告由广告主住所地管辖;代理发布的,广告发布者或广告主住所地均可管辖(第十一条),关键按“发布主体”而非“渠道”判定。

3. 涉刑移送

- 时限刚性:3个工作日内移送公安机关,特殊情况先处罚后移送需附书面说明,严禁“以罚代刑”(第十七条)。

二、普通程序:5大核心环节操作指南

1. 立案核查

- 时限要求:15个工作日内完成线索核查,特殊情况延长15日(检测时间不计入),必须留存书面延期审批记录(第十八条)。

- 风险点:超期未立案或延期未审批,易引发“有案不立”程序违法风险。

2. 调查取证

- 电子数据:优先提取原始载体(如手机、服务器数据),确有困难时拷贝复制需注明制作方法、时间、制作人,由当事人签字确认(第二十六条),防止证据效力丧失。

- 抽样检验:现场加封条、记录抽样过程,网络抽样需全程录音录像(第三十一条)。

- 现场笔录:载明执法证件号、当事人签字,拒签时需见证人签字并录音录像(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三条)。

3. 集体讨论

- 适用场景: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各省细则细化)、减轻处罚等重大案件,须经法制审核后集体讨论。

- 程序要求:调查人员回避表决,讨论过程书面记录并逐页签字(第五十条、第六十条),杜绝“口头讨论”。

4. 处罚时限

- 基础期限:90日内作出决定,复杂案件延长30日(负责人批准),重大复杂案件经集体讨论可再延合理期限(第六十四条)。

- 关键动作:每次延期均需书面审批,重大案件延期需集体讨论记录。

5. 文书送达

- 电子送达:微信、短信等需当事人书面或电子同意(如签订送达地址确认书),留存“同意接收”记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

- 公告送达:仅限“下落不明或穷尽其他方式”时使用,选择国家级/省级媒体,公告期30日,并记录送达尝试过程(第八十二条第五款)。

三、简易程序:小额案件快办“三必须”

1. 适用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 罚款限额:公民200元以下、单位3000元以下,或警告处罚(第六十六条);

- 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无异议(缺一不可)。

2. 程序要求必须到位

- 当场制作决定书,注明执法证件号、当事人权利义务,当场交付当事人(第六十七条);

- 案件材料7个工作日内交部门归档,严禁事后补签手续(第七十条)。

3. 权限边界必须坚守

不得突破法定限额或规避法制审核,防止“以简易程序替代普通程序”。

03

学习方法:2招实现“条文→实务”转化

一、文书实操:3步校验法防疏漏

1. 时间轴核对:

- 按“立案→告知→决定→送达”顺序,检查各环节时间间隔是否符合法定时限,如告知书送达后需给予当事人5个工作日陈述申辩期(第五十七条),确保未压缩当事人权利。

- 涉及听证的案件,需参照《行政处罚法》要求在7日前送达听证通知(文档虽未明确,按上位法补充,确保程序完整)。

2. 要素检查表:

- 《现场笔录》:必填项包括执法证件号、调查时间地点、当事人签字(拒签时需记录见证人及现场情况,并标注“以下空白”防止篡改),确保符合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三条证据形式要求。

- 《行政处罚决定书》:核心要素需完整——责令改正内容、罚没款缴纳方式、救济途径(明确复议机关及诉讼管辖法院)。

3. 交叉复核:

实行“双人双责制”,一名执法人员专项核查程序合法性(如集体讨论记录是否完整、延期审批是否齐全),另一名核对文字准确性(如当事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罚款金额大小写一致),降低人为疏漏风险。

二、风险清单:

1. 权利告知缺失:

- 高频违法点:对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案件,未在处罚告知书中明确“可在3个工作日内申请听证”,或未留足5个工作日申辩期(告知书送达次日起算),直接构成程序严重违法(第五十七条)。

2. 强制措施超限

- 查封扣押:未经负责人批准延长查封扣押期限,或超60日未解除(第三十八条规定最长30日+30日延期),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

- 先行登记保存:2022年修正后期限缩短至7日,逾期未采取证据保全、检测鉴定等措施,视为自动解除,不得继续扣留财物(第三十五条)。

3. 送达程序瑕疵:

- 电子送达:未取得当事人书面或电子同意(如短信回复“同意接收”“已知悉”),仅凭执法人员主观判断通过微信、短信送达,送达程序不具法律效力(第八十二条第三款)。

- 公告送达:未尝试直接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直接公告送达,导致当事人未及时知晓处罚决定,后续易引发复议诉讼(第八十二条第五款要求“穷尽其他方式”)。

04

实务口诀:30字牢记核心要点

管辖先看发生地,立案十五加十五; 

调查两人要亮证,电子数据抓原始; 

集体讨论留记录,简易七日要归档; 

送达先试直接送,程序合规筑根基。 

备注:以上内容仅供交流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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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监经验库

审核 | 于成龙  张丽娟

编辑 | 黄圆圆

中国工商出版社新媒体和数字出版部制作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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