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咱们聊过,公司想逼你自己辞职,第一步常用调岗这招。调岗不成就变着花样降待遇,然后制造违纪,最后一招,干凉着你,还说你不配合工作。 请注意,员工上班不需要自己安排工作,公司有义务安排你的工作,而且是按照合同和岗位说明书的约定安排。乱安排工作违法,不安排工作也违法,是要构成“不提供劳动条件”的。 一、关于“不提供劳动条件”的法律定义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不提供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完成工作所需的必要物质、技术或安全保障条件,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其核心在于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条件的范围包括: - 物质条件:如办公设备、工具、工作场所等;
- 技术条件:如系统权限、数据支持、技术培训等;
- 安全条件:如劳动保护措施、职业健康保障等;
- 其他必要条件:如安排工作任务、保障正常出勤权限等。
二、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的常见操作方式 实践中,公司可能通过以下行为变相实施“不提供劳动条件”: - 物理限制
- 禁止员工进入办公场所或关闭门禁权限;
- 收缴员工专用设备(如电脑、工牌等),导致其无法工作。
- 技术限制
- 关停员工的工作系统账号、APP权限或邮箱;
- 删除员工在内部系统中的数据访问权限。
- 工作安排异常
- 长期不分配工作任务,使员工处于“待岗”状态;
- 频繁调岗至无关或无法胜任的岗位(如将技术岗调至保洁岗);
- 调整工作地点至偏远地区,且未提供必要通勤支持。
- 薪资与社保异常
- 停发工资或仅按最低标准支付;
- 停缴社保但未正式解除劳动关系。
- 其他变相手段
- 以“设备升级”“系统维护”为名长期中断工作条件;
- 通过冷暴力(如孤立、不回应工作请示)迫使员工主动离职。
三、劳动者的应对策略与证据收集 若遭遇上述情形,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1.固定证据 - 书面沟通:通过邮件、微信等书面形式向公司询问原因,保存公司无合理解释或承认不提供条件的记录。
- 现场记录:拍摄被禁止进入办公场所的视频、保存门禁失效记录等;
- 第三方证明:报警或邀请同事作证,确认公司行为。
2.法律途径 -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以“未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N倍月工资)。
- 投诉与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拨打12333),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恢复劳动关系或赔偿金。
3.注意事项 - 避免主动离职:在未充分取证前,避免因冲动离职丧失索赔权利;
- 正常出勤:即使无工作安排,仍需遵守考勤制度,防止公司以旷工为由反诉。
四、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与风险 - 举证责任:劳动者需证明公司存在“不提供劳动条件”的故意,若仅凭单方陈述或间接证据,可能因举证不足败诉。
所以以上四种不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至少要收集到两种以上且和公司反复确认,形成闭环。 - 公司抗辩:公司常以“客观经营需要”“临时调整”等理由辩解,需劳动者提供反证。
- 时效限制:劳动仲裁需在争议发生后1年内提出,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总之 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的行为多用于变相逼迫员工离职,劳动者需通过及时取证、合法维权应对。有困难找老猫,20年大厂HR惊艳,人力法务双专业,维权路上陪你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