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唯一住房可以拍卖,但是,拍卖老赖房子的事情往往还会遇到一些障碍,一些事儿,需要提前判断,做好预期,否则,可能会带来其他的“灾难”! 1、是否可以启动拍卖 这是一切拍卖的开始,不要以为只要查封了对方的房子,都可以启动拍卖!非也!现实中,一般只有两类人可以申请启动拍卖程序,其一为首轮查封的债权人——言外之意就是轮候的不行【也不是绝对不行】,其二为有抵押权的债权人,这两类人,通常才有资格申请评估拍卖,其他人往往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干瞪眼! 另外,就是需要核算价值,尤其是涉及到房子本身存在抵押的情况,需要提前测算,如果测算出来,卖出去的钱, 2、拍卖后需要产生的费用 这个费用一般 几个构成,分别为执行费——法院收取的费用,不是免费干活的、评估费(有的是要求申请执行人先垫付)、拍卖费、唯一住房补贴 敲黑板! 税费——尤其是被执行人过户产生的税费、拖欠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不要说什哎呀,这些都是接手的人来支付,跟我有毛线关系啊! 现实中,你去试试!你指望被执行人来给出来?你指望买受人就这么吃亏上当,大多现实的处理方式都是申请执行人自己“让利”吧,否则,案款你信不信即便成交了、对方付款了,但是就是到不了你的账户。 3、是否接受以物抵债 这玩意的规则,各地已经快要玩烂了!有的法院会“威胁”着说,你要是不抵债,我们就给你解除查封,还回去,再也不会拍卖了! 债权人一听,直接被干懵逼了!关键是这房子上没准儿还有几个抵押权, 而答主披露的这些,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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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山鹰单利平 > 《房地产不动产和土地征收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