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器械行业的发展进程中,高税负始终是困扰企业的一大难题。从产品研发到生产销售,复杂的产业链条与严格的监管要求,使得企业在税务处理上面临诸多挑战。特别是在企业所得税与分红环节,严重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 医疗器械行业具有研发投入高、周期长的特点。投入成本在短期内难以完全转化为利润。同时,在销售环节中,企业常常无法取得相应的成本发票,导致企业无法充分抵扣成本,应纳税所得额虚高,进而增加了企业所得税负担。而且当企业盈利之后还老板、股东提现还需要缴纳20%的分红个税,进一个加重了企业的税负压力。 在医疗器械产业园区内,医疗器械企业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没有成本票的需求,核定所得税,不需要缴纳20%的分红个税,有效的减轻了所得税与分红个税的税负压力。 政策详情:医疗器械企业在园区内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承接业务,增值税13%,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税率1%,年开票3000万。个人独资企业完税之后不需要在单独缴纳20%的分红个税。 注意:业务真实,进销项匹配 二三类医疗器械入驻到税收园区内,还可以办理二三类医疗器械资质,满足医疗器械企业的业务需求。并且配备了符合药监局规定的办公室和仓库(无需实体入驻,企业需要使用也是可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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