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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可以享受核定征收,25%的税负核定至1%,有什么要求?

 七橘姐姐 2025-05-15

在医疗器械行业蓬勃发展的当下,企业虽坐拥广阔市场前景,却也面临着沉重的税负压力。25%的企业所得税、13%的增值税以及20%的分红个税,如同三座大山,严重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限制了企业的研发投入、市场拓展以及规模扩张。

医疗器械行业的销售模式复杂,部分企业存在多级经销商、学术推广等环节。因此,很多费用难以取得合规的成本发票,使得成本核定难度增加,导致企业利润虚高,进一步加剧了企业的税负压力。

面对医疗器械企业的税负压力,企业该如何减轻税负压力呢?

医疗器械企业可以通过入驻到医疗器械产业园区内,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以此了减轻所得税与分红个税的税负压力。增值税是按照一般纳税人正常缴纳13%,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1%,年开票额可达3000万,办理二类备案、三类医疗器械许可。

享受核定征收,企业无需再为成本票不足而困扰,直接按照核定的税率计算需要缴纳的税负,大大减轻了企业财务核算工作的负担。同时,完税后,法人可以直接提现,没有单独的分红个税,实实在在的增加了企业的利润空间。

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有什么要求呢?

1、业务必须真实可靠,合同、发票、流水,三流一致。

2、要求入驻企业进销项匹配,且最低要有30%的进销发票。

3、入驻企业年开票额控制在3000万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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