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护公共秩序方面的杰出表现' 奖章 1950年11月1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法令设立了'在保护公共秩序方面的杰出表现'奖章。同一法令批准了关于奖章及其描述的规定。 后来,1963年10月12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法令修订了勋章条例。 ☆★☆★☆★☆★ 该奖章的描述由1960年9月5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法令修改。根据奖章的规定: 1. '在保护公共秩序方面的杰出表现'奖章授予:警察和其他公共秩序保护机构的普通警员,指挥和其他人员,内务部队部队的普通士兵,士官和军官,公共秩序保护部等在保护公共秩序和打击刑事犯罪方面所表现出的功绩和功绩; 以及志愿人民小队成员和其他公民积极参与保护公共秩序和他们的勇敢和奉献精神。 2. '在保护公共秩序方面的杰出表现'奖章由加盟共和国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代表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颁发。 3. 颁发'在保护公共秩序方面的杰出表现'奖章: 对于在清算犯罪集团或拘留刑事犯罪者期间表现出的勇敢和奉献精神; 大胆,巧妙地进行行动,以防止准备中或正在犯下的刑事罪行; 积极工作,以消除导致犯罪表现的原因和条件; 熟练地组织公共秩序保护机构、内部和车队警卫单位和部门以及内部部队的工作,以保护公共秩序和打击刑事犯罪; 在公共秩序保护机构,内务部队,内部和车队警卫的单位和部门中提供无可挑剔的服务; 积极参与保护公共秩序和英勇献身精神,积极打击流氓行为、醉酒、盗窃社会主义和公民个人财产、违反苏联贸易规则、投机、私酒和其他危害社会的罪行。 ... 5. '在保护公共秩序方面的杰出表现'的奖章,凡因执行公务而牺牲或死亡的人士,会连同证书一并转交得奖者的家属,并由他们保存作为纪念。 颁发奖章的说明是根据1963年4月6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批准的颁发奖章'为保护公共秩序提供卓越服务'和颁发此奖章程序的指示进行的。 ☆★☆★☆★☆★ 1951年4月25日颁发了'在保护公共秩序方面的杰出表现'奖章。 这枚奖章的第一批获得者是 民兵中校 Янин М. А. 亚宁 ☆★☆★☆★☆★ 民兵高级中尉 Ведяшкин А. М. 维迪亚什金 ☆★☆★☆★☆★ 初级中士Барабанбаев О. 巴拉班巴耶夫 ☆★☆★☆★☆★ 等人。 总的来说,到1977开始时,超过3万人被授予'在保护公共秩序方面的杰出表现'奖章。 ☆★☆★☆★☆★ 奖章'在保护公共秩序方面的卓越服务'是圆形的,直径为32mm,由镍银制成,镀银。在奖章正面的上部有一个凸的五角星,在它的下面中心,有五行的铭文:'在保护公共秩序方面提供卓越的服务。' За отличную службу по охране общественного порядка 在奖章的反面,铸造了苏联的徽章,并在其下方刻有浮雕字母:'苏联'СССР。 奖牌的正面和反面有凸边. 译注:1950-1992苏联版 ☆★☆★☆★☆★ 译注:1992俄罗斯联邦版 ☆★☆★☆★☆★ 在奖章的上部有一个孔眼,奖章通过一个带有五角形金属垫的环连接, 上面复盖着蓝色丝绸云纹丝带,带有两条纵向红色条纹,每条宽1mm,穿过丝带的中 沿着边缘有红色的纵向条纹,每个5毫米宽。 色带的总宽度为24毫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