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者按 2025/4/8 法院网络系统查询有哪些?能查哪些财产? 我国的法院网络查控系统主要用于执行案件时查询、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和信息,以下是主要的查控系统及其功能: 一、 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 覆盖范围:全国法院联网,覆盖银行、证券、保险、不动产、车辆、工商登记等多领域。可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如下财产 1.金融资产: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主要银行的存款、理财、支付宝/微信账户等。 5.不动产:联网查询房产、土地登记信息。 3.车辆:查询车辆登记信息并可在线查封。 4.证券/保险:查询股票、基金、保单等。 5.工商信息:企业股权、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特点: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协调,实现“一键查询、冻结”。 二、 地方法院“点对点”查控系统 覆盖范围:省级或市级法院与当地机构对接,补充“总对总”系统的不足。可查询如下财产: 1、地方性银行、公积金、社保、水电缴费等区域性财产信息。部分省份可查控未纳入全国系统的财产(如特定网贷平台)。 特点:灵活性高,针对地方需求定制。 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查不了哪些财产? 1、只能查本人,查不了家属 法院只能查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转移到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或其他相关人员名下的财产网络查控系统查不到。现实中确实有不少被执行人把房子、车子转到老婆、孩子名下,照样吃香喝辣,除非申请执行人能够找到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线索,并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或向法院提起撤销或确认行为无效之诉,这个过程很麻烦也很漫长。 2、只能查余额,查不了流水 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里剩多少钱可以查到,但过去几年的转账记录根本查不了。老赖提前把钱转走,等法院查过来,早就追不回来了。 3、外资银行和部分外省的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社查不了 国内的大型银行如中工农建商可以查,但是汇丰、花旗、渣打这些外资银行,以及部分外省(尤其是偏远地区)的村镇银行、信用合作社法院的网络查控系统根本查不了。 4、只能查结婚或离婚登记记录,查不了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等 网络查控系统能查到结/离婚的登记记录,但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根本看不到。对于那些假离婚真逃债的,法院的网络查控系统只能显示离婚登记,而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许早已被转移了。 5、只能查当下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车辆,查不了被执行人已经转让并过户了的房产和车辆等财产 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车管所只能查到查询当时在被执行人本人名下的房或车,若已经转让过户了的就查不了。 6、只能查本地的房产、车辆,查不了被执行人异地的房产、车辆等,且财产跨省查封冻结难 广州的法院查不到北京的房子,广州的法院也查不了上海的车,且即便是申请执行人提供了被执行人的异地房产和车辆的财产线索,执行法院也必须要委托当地的法院配合,但被执行人知道自己有执行案件想要转移的话,还不等执行法院委托早就把房子、车子卖了、过户了。 7、微信中的零钱能冻结,但零钱通、余额宝却冻不了 微信的零钱能冻,但零钱通里面的理财动不了。支付宝里面的余额能冻,但余额宝里面的钱也动不了。如果有些被执行人把钱搬进了理财账户,法院也只能是无能为力。 法院查控系统查不到申请执行人该怎么办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在面对即将被执行的时候很多被执行人会想方设法让其本人名下变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状况,那么申请执行人或债权人该做些什么来避免出现这种可能呢? 1、申请诉前或诉讼保全; 2、通过现场走访等方式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3、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查询财产线索; 4、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 结语 “执行难”一直是法院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社会群众对法院工作质疑最多的问题,不少群众称为生效判决文书是盖有官印的“白条”,对于这个问题,小编觉得被执行人财产及其线索的查询应是最关键的问题所在,如果法院或申请执行人本人或其代理人能够持法院的执行案件受理案件通知书就能够查询被执行人上述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不到,而事实上又存在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并依法严惩恶意隐藏、转移财产的行为,或许执行也可能会变得没那么难了吧。 the en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