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3 [原文] 辱人以不堪必反辱,伤人以已甚必反伤。 [译文] 羞辱别人,到了不堪忍受的地步,物极必反,定使自身反受污辱;伤害他人,到了超过极限的程度,激怒对方,定会自己反遭伤害。” 的更多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