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章
发文工具
撰写
网文摘手
文档
视频
思维导图
随笔
相册
原创同步助手
其他工具
图片转文字
文件清理
AI助手
留言交流
“关于检察机关防止冤假错案的几点思考” 的更多相关文章
最高检发布2014年检察机关纠正冤假错案五大案例
检察机关是刑事错案的第一责任人
国家赔偿无关责任追究
中国政法机关“刮骨疗毒” 根除错误执法观
关于实施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解 读
曹坚:检察官要有勇做“刑事案件质效第一责任人”的职业担当精神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发生冤假错案,检察官一律追责
论亲历性审查在检察调查核实权中的应用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文:要设立专门机构,及时发现和纠正非法取证等行为,防范冤假错案发生
查办职务犯罪要处理好八个关系
公安机关提捕案件问题与对策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3)
专家把脉司改:公检法流水线式诉讼结构须改
优化办案模式规范证据标准 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
防范冤假错案需强化违法查究机制
律师无罪辩护的黄金节点:“捕前辩护”
吴洪淇教授:《认真对待证据》
教授谈纠正冤错案件:并非只要有错案就一定要追责
检察机关是刑事错案的全程责任人
最高检:发生冤假错案 检察官一律追责
淮安检察规范司法强化监督出实效
绩效管理:走出误区需要三项对策
纠正冤假错案,难在哪儿?
广西出台办法 法官引起冤假错案将被追究责任
公检法“终身追责制”应形成合力
李勇:刑事错案中的检察职责
陈永生:我国刑事误判问题透视 —以20起震惊全国的刑事冤案为样本的分析(下)
超期羁押:扭曲司法公正的毒瘤
刑事辩护,为什么律师介入越早越好?||北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