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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两点,第一,对于用毒品向他人换取毒品用于贩卖的,毒品数量是否累计计算的问题,经研究认为,由于双方均在售出(换出)毒品的同时完成了以贩卖为目的买入(换入)另一宗毒品的行为,根据刑法中贩卖毒品行为的含义,售出和买入的毒品一般均应计入双方贩卖毒品的数量,但被告人将买入(换入)的毒品转手卖出时则不应再重复计算毒品数量...
案件经过一审作出判决后,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上诉,则一审判决就不再发生效力,二审判决才是生效判决。对于二审维持原判的案件,“维持原判”的实际含义是二审的判决主文与一审判决主文相同,但简略表述为“维持原判”,这种简略表述并不能改变诉的性质,如果案件本身为给付之诉,且一审判决也有明确的给付内容,那么二审“维持原判”表示二审判...
【最新整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立案标准。根据审判实践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删除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数额标准。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应综合考虑上游犯罪的性质、掩饰、隐瞒...
刑事案件财产处置中追缴第三人涉案财产的办案重点。由检察机关对没收第三人财物的主张承担证明责任,第三人对自己构成善意取得的主张承担证明责任,法院采用优势证明标准,结合在案证据及被害人、第三人意见,及时就第三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作出认定,在判决中详细列明对财物追缴及不追缴的理由、追缴的范围,包括随案移送的涉案财产如何处理、...
【规范整理】?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规范汇总。被告人将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某一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误认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上游犯罪范围内的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不影响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明知”的认定。多次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未经行政处罚,依法应当追诉的,犯罪...
全国诈骗罪数额最新标准。江苏:诈骗数额接近“数额较大”的标准,具有以上①-⑥以下①-③情形之一的,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①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或者使用诈骗的款项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广西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执行数额标准通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1年3月1日公布 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 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授权,结合我区 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研究,对我区执行上述司法解释第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提取犯罪嫌疑人血液样本送检。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显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在提取血液样本前脱逃或者找人顶替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二)证明醉酒检测鉴定情况的证据材料,主要包括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仪标定证书、血液样本提取笔录、鉴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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