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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企业所得税审计的重点 唐巧仁。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高于确定的计税工资标准的,应按其计税工资总额计算扣除,实际发放数低于该标准的按实际发放数扣除(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也应该按允许扣除的计税工资标准的规定比例扣除),审计过程中部分企业按照实际发放工资数列支成本,并以此为基础提取三项...
《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
《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
四、关于企业由于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扣除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12号)明确: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
企业取得的哪些收入应计入收入总额?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上述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
关联企业坏账损失认定。在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和条例未明确对关联企业之间应收款项形成的坏账损失如何认定作出规定的情况下,技术层面上仍可以参照原来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坏账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这几个文件,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
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一、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本年度采取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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