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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按照这个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缴纳社保,则用人单位应当足额支付工伤职工全额的一次性工...
最高法法官会议纪要:合同当事人事先放弃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权利的约定是否有效编者按:我们整理了法律全行业合同范本1000套,放在百度网盘共享方便各位学习。如果允许当事人通过预先约定放弃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的权利,容易造成意思自治对公共秩序的冲击,法定的违约金调整规则将大概率被规避,进而影响市场交易安全并提升虚假诉讼的...
委托人(建设单位)或者使用人没有作为发包方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如果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委托人(建设单位)或者使用人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设计变更施工方案或者增减工程量并直接对承包人进行指示、参与施工现场管理等情形,足以认定委托人(建设单位)或者使用人已经加入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中,承包人起诉要求委托人...
一审法院在开庭三日前未就俊申公司提出的延期开庭申请作出回复,视为不同意延期开庭,则俊申公司应当按时到庭,而该公司拒不到庭,一审予以缺席判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的规定,不构成程序违法。被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第二批)民法典条文指引。因某铁塔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而提前解除合同,添附物归属于某铁塔公司导致某金属表面处理公司存在一定损失,依照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的规定精神,某铁塔公司应对某金属表面处理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
最高院:快递单未载明邮寄物品为“催款函”的还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吗?林水源主张快递单托寄物名称一栏为空白故无法说明投递物品就是《律师催款函》,但目前并无证据证明卢光耀与林水源之间存在其他经济往来,且卢光耀不仅向林水源寄送了快递,同时也向吴幼致、鑫盛达公司寄送有关资料,这三份快递同时寄出,从三方均为卢光耀的保证人这...
最高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抵销权适用的案例。但是,本案中,A公司主张B公司因船舶买卖合同纠纷对A公司负有债务,B公司对A公司是否负有债务,属于双方合同权利义务履行过程中的损害赔偿范畴,在未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前,B公司暂不负有清偿义务,就此而言,并不符合债权抵销权行使要件,也不能产生债权抵销的法律效果,进而不能产生阻却执行的法律...
最高法判例:只要原告能够提供可以识别被告的信息,即使其不能提供被告的住所,人民法院也应予以受理。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另外,在人民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的情况下,对于案件的实体审理属于立案之后的处理、因此,在立案阶段,无论原告与被告是否实质上具有某种法律关系,即被告是否是与原...
收藏:17个最高院指导性案例梳理汇总与延伸实务问答(合同类)适用实例:(2019)最高法民终1023号-7-指导案例57号: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浙江创菱电器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裁判要点:在有数份最高额担保合同情形下,具体贷款合同中选择性列明部分最高额担保合同,如债务发生在最高额担保合同约定的决算期内,且债权人未明示...
对此一审法院认为,C银行X分行有权提起本案诉讼,A公司、B公司提及的前述债务重组协议与本案诉争的金融借贷法律关系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如认为C银行X分行违反了债务重组协议的有关约定,可依法另寻其他途径解决纠纷。且,C银行X分行是B公司重组债务的最初贷款银行,后C银行Y分行经C银行X分行同意参与重组,C银行X分行、C银行Y分行之间系互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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