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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要旨:保险合同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明知自己患有疾病,却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且无须退还保险费。本案要旨:“损失补偿原则”适用于医疗费用保险,保险人对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尽了说明义务,被保险人自侵权人处获得赔偿,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的,保...
法官札记99: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擅自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为由拒赔问题的认定思路。此外,笔者认为,虽然(GA 802-2014)《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对于机动车营运的分类包括租赁(专门租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以租用时间或者租用里程计费的机动车),但是自然人租赁或者有偿借用车辆给其他个人使用,如果租赁或者借用后的被保险车辆并未从事营...
非医保用药费用,商业险公司应否理赔。裁判要旨:被告李某在该公司投保了不计免赔率商业三责险,且保险公司也未举证证明哪些药品属于非医保用药,对该保险公司要求在医疗费中扣除25%的非医保用药费用的主张不予采纳。为了控制医疗保险药品费用的支出,国家基本医疗保险限定了药品的使用范围。而涉案保险合同是商业性保险合同,保险人收取的保费...
本案被保险人刘某某将车辆交至检测站进行检测,检测站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检测工作,且对车辆的检测不受定做人刘某某的指挥管理,整个检测过程均按照检测站职员王某某的要求完成工作,并由检测站向被保险人刘某某交付实际检测工作成果,被保险人刘此呷向检测站给付报酬的行为,检测站与被保险人刘某某之间的关系属于《中华人民...
法院认为:苏EXXXXX小型客车投保有甲保险公司机动车损失保险,于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事实清楚。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
保险人不得以保险相对人提供证明和资料不足以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为由拒赔。保险人有义务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对保险事故原因进行核实与确定。但法律并未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未履行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义务的法律效果,显然法律仅是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为配合保险人查明保险事故...
九章法律参考15:驾驶证过期,保险公司能否免责?驾驶证过期,保险公司能否免责 ?法院认为:大地财保南城支公司提交的《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证实凯瑞物流公司为肇事车辆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时盖章声明:“已经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黑体字部分的条款内容,并对保险公司就保险条款内容的说明和提示完全理解,没有异议,申请投保”,可认定...
逃逸事实真伪不明 商业三者险不免赔。有观点认为,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应当将驾车人不存在逃逸事实进行举证,在原告未充分举证说明这一事实情形下,被告保险公司有权免除其商业三者险责任。一是从证据规则角度看,原告主张属于权利产生规范,原告应对其权利产生的法律要件事实进行举证,原告胡某就其受害事实以及涉案车辆已向被告保险公...
溧水法院审结一起因发动机进水保险公司拒赔案件,其实真有六种情况保险公司可拒赔。溧水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车辆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有效,沙冉在下雨天驾驶车辆因涉水事故,导致发动机进水造成车辆损坏,这起事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因这起事故是单方面事故,并且沙冉已经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合同并未约定“报警”是保险公司履行赔偿义...
九章法律参考15:驾驶证过期,保险公司能否免责?法院认为:大地财保南城支公司提交的《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证实凯瑞物流公司为肇事车辆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时盖章声明:“已经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尤其是黑体字部分的条款内容,并对保险公司就保险条款内容的说明和提示完全理解,没有异议,申请投保”,可认定保险公司对保险条款中的免责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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