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62 篇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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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怀瑾先生:法治有不足,用什么补救?法律也是一样,真要犯法的人,很多是精通法律的,不精通法律的不敢犯法。号称为世界民主、文明的美国,也难免如老子所说是:“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的社会。如照我在过去中国七八十年前,亲眼看到那个古老的农村社会,现在人所谓的封建社会的医生和药店,几乎和现代西方或美国的医生药店完全相反。决不像... 阅3 转1 评0 公众公开 23-09-18 10:56 |
精英也躺地打滚了,学者:中国古代为何让士大夫“盘水加剑”《礼记·曲礼上》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意味着礼教并不向庶民开放,庶民其实过得更随意,不受礼教的束缚。《论语·里仁》云:“人之过也,各于其党。”孔安国注释说:“小人不能为君子之行,非小人之过,当恕而勿责之。”(何晏:《论语集解》)意思就是庶民不需... 阅6 转2 评0 公众公开 22-06-18 22:41 |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草案释例。民法典草案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后,再与民法总则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遗产管理人履行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 阅34 转5 评0 公众公开 20-05-24 20:58 |
西夏法制在中国法制史中的地位。在这些少数民族的法制中,西夏法制占据独特地位,以《天盛律令》为代表的西夏法典也是中华法系的经典之作。中国法制史不能没有西夏法制史,中国文明史也不能没有党项人所创造的西夏文明。西夏法制充分展示了党项文明和中原文明的高度融合,开创了朝气蓬勃的西夏文明,丰富了中华法系的具体表现形式,展示了中华... 阅125 转1 评0 公众公开 19-09-17 23:23 |
唐朝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都取得了非凡成就,其中就包含唐律、中华法系与丝绸之路。丝绸之路是联系唐律与中华法系的纽带,使唐律能够为朝鲜、日本、越南等近邻所接受、移植,最终形成中华法系。丝绸之路最晚起源于汉朝,唐朝又有大发展,不仅扩大了陆上丝绸之路,而且开辟了海上丝绸之路。在打击损害人身的犯罪方面,唐律规定:对杀... 阅241 转1 评0 公众公开 19-09-11 17:05 |
古代思想家在论及治国不可无法的同时,也分析了法有良法与恶法之分,在实践中的效果也有显著区别。宋人王安石说:“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其所谓善法,即良法也。然而,中国古代即使是良法也旨在维护上下尊卑不平等的法定权利,即使是良法也是“生于君”,而非“生于民”,如同黄宗羲所说,是“一家之法”而非“... 阅81 转0 评0 公众公开 19-03-07 22:54 |
郑彪:中国传统文化对“法”的诠释。中国传统文化对“法”的诠释,另有有一套。但具体而言,其实践形态是礼制,也称礼法,其理论依据是道,道是正道,也称王道。又称礼制、礼法之言为法言,即指先圣先王、《诗》、《书》所言。故《孝经》曰:“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唐玄宗也说,法言,即“礼法之言”。这样看,古人明显将法赋予了价值判断,... 阅45 转1 评0 公众公开 18-10-10 15:46 |
岂不是白白让罪犯又多活了半年吗?是因为古人认为凡事要顺应天意。更不能违背天意。在古人看来。这时候处决罪犯才是顺应天意。而砍头除了处决罪犯。很多时候把砍头放在菜市口。皇帝和朝廷日理万机。等到秋后皇帝就可以集中复核批阅。古人认为这是阳气最盛阴气最衰的时候。这时候砍头可以让罪犯连鬼都做不成。谋反、谋大逆、十恶不赦等罪犯。皇... 阅15 转0 评0 公众公开 18-09-06 23:06 |
正是古老悠久的礼法文化孕育了中华法系,反过来,中华法系又固化了礼法体制。司马光也说:“有形可考,在天为品物,在地为礼法。”中华法系的特色和精义就在“礼法体系”,“律令”生于“礼法”,合于“礼法”,“礼法”统摄“律令”。中华法系的法律样式是礼法,而远不止律令。中国古代的治国之道向来不是律令之治,而是“德、礼、政、刑”综... 阅122 转1 评0 公众公开 18-09-06 17:04 |
张晋藩:中国古代为何有调解息讼的司法传统。清朝时调解息讼是考察地方官的重要指标,调解息讼案件的形式已经多样化和规范。由于调解息讼是州县官的治绩和“大计”(考察地方官)的重要指标,因此州县官对于自理案件,首先着眼于调解,调解不成时,才予以审结。民间调解是诉讼外调解,其主要形式有宗族调解、乡邻调解和基层保甲长调解,而以宗族... 阅52 转0 评0 公众公开 18-04-17 2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