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1 篇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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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中,涉及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构成劳动力租赁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构成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构成用工管理合同关系。劳务派遣作为一种劳动用工方式,用工单位系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主体,需承担一定的用工风险,比如劳务派遣单位违法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 阅54 转2 评0 公众公开 23-05-11 12:41 |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员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之间,但用工关系则发生于派遣员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劳务外包涉及两重法律关系,即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承揽合同关系,承包方与其“从事外包工作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外包员工”)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 阅346 转33 评0 公众公开 17-05-31 22:51 |
一审法院认定:首先,建智公司作为劳务派遣单位,其在百事公司将陈玉莲退员后应允许其在适当的时间内重新为陈玉莲寻找新的用工单位和合适的工作岗位,在此期间,建智公司出于管理的需要要求陈玉莲以每天报到的方式来代替考勤,是合法行使其劳动用工管理权的表现,而且建智公司已按照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向陈玉莲支付了回建智公司处报到但无实际... 阅812 转5 评0 公众公开 17-01-25 09:17 |
作为与标准劳动关系相异的非标准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关系有别于传统的标准劳动关系。换句话说,劳务派遣将传统用工形式中的“劳动关系”进行了拆分,即用工单位与劳动者有“劳动”没“关系”,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有“关系”没“劳动”。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是成立劳务派遣关系的基本要素,是劳务派遣关系区别于一般劳动关系的... 阅1712 转6 评0 公众公开 17-01-07 21:55 |
作为治理劳务派遣乱象的组合拳之一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同时实施,对于避免劳务派遣的泛滥,加强对劳务派遣企业的监管,规范劳务派遣企业合法经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行业规范发展等方面意义重大。《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中加大了对违反劳务派遣规定的处罚力度,从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劳务派遣... 阅483 转5 评0 公众公开 16-10-29 22:22 |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法定用工形式已受到法律约束,而对借调的法律规范目前还没有明确规定,致使一些用人单位认为,借调用工可以代替劳务派遣,既不需要满足劳务派遣三性(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条件,又能规避劳务派遣用工占比不得超10%的风险,满足用工单位的需求。因违反规定使用派遣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2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 阅47 转2 评0 公众公开 16-07-14 22:07 |
2015年以前,司法实践中第一种观点一直更占主流,即倾向于认为派遣单位无需与派遣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且部分省市的司法裁判机关以及劳动行政部门的观点也认同劳务派遣并不属于强制性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围,派遣单位可以不与派遣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派遣员工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订立无固定期... 阅44 转3 评0 公众公开 16-06-24 22:24 |
关于劳务派遣的5条裁判观点(实务干货)| 劳动法库。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务派遣不同于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对外劳务合作项下的对外劳务派遣,前者是劳动争议,后者是经济纠纷。闫江与西安国际签订了阿联酋劳务派遣和雇佣合同,并填写了劳务人员出国保证书,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符合外派劳务输出法律关系的特征,闫江与西安国际之间形成了外派... 阅37 转2 评0 公众公开 16-06-16 00:26 |
其次,依据人力资源公司与郑某签订的劳动合同,郑某可以与用工单位德国研发公司北京代表处签订协议,但人力资源公司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故人力资源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具有合同依据;再次,郑某与德国研发公司北京代表处签订协议后,未将该协议告知人力资源公司,并以个人原因向人力资源公司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此时人力资源公司... 阅252 转6 评0 公众公开 16-05-17 22:26 |
生效判决认为:盛通劳务公司与奎冠电子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书合法有效。4、劳动合同法中的劳务派遣不同于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对外劳务合作项下的对外劳务派遣,前者是劳动争议,后者是经济纠纷。闫江与西安国际签订了阿联酋劳务派遣和雇佣合同,并填写了劳务人员出国保证书,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符合外派劳务输出法律关系的特征,闫... 阅77 转1 评0 公众公开 16-05-09 2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