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15 篇文章
显示摘要每页显示  条
上述判决不同之处在于,张某某案再审判决认定借款合同中关于以房抵债的约定与房屋买卖合同各自独立,债权平等,债务人具有选择性和主动性,不违反禁止流押的法律规定,而王某某案与孙某某案再审判决则基于主从合同关系,因借款合同中的流押约定无效而认定为之提供担保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王某某案将房屋买卖合同作为担保借...
实务要点:借名人依借名登记购房协议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仅要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借名登记购房协议,还需证明具备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现实条件。案例索引:北京一中院(2013)一中民终字第8594号“徐某与朱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见《徐桂云与朱春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住房“限购”政策下借名登记购房行为的效...
当事人为套取银行贷款虚构房屋买卖事实订立买卖合同,双方并无买卖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明确约定出卖人代为办证的,出卖人仍负有为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义务,即出卖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或法定办证期限届满的三十日前,完成房屋初始登记并将协助办证所需的必要证明材料备齐提交房屋登记机关,且依合同约定...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答2:案涉房屋在合同订立时未经消防验收,具有一定的违法情节,但若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消防验收合格,租赁标的物符合了法律规定,无效合同经过补正而变为有效,合同自成立时发生效力。“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
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逾期交房与逾期办证违约金能否双重计取问题的解答。问: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涉案合同明确约定了交房和办证的具体日期以及逾期交房、逾期办证违约金,开发商过分延迟交付商品房,以至于交房时间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办证日期,买受人请求开发商就该逾期期间同时承担逾期交房违约金和逾期办证违约金的,能否予以支...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买受人于房屋交付后发现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尚可解除合同,则举轻以明重...
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中的三个问题辨析。为了讨论方便,试举一例:买受人甲与开发商乙签订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A房屋,价金100万元,双方协商于签订预约合同之日起十日内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甲向乙支付定金10万元。对上述第二个问题持肯定论者认为,双方当事人仅签订了预约合同,本约合同尚未成立,因此支付购房款不是履行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
如上所述,法律未规定逾期办证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存在法律漏洞。如前所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负有的两项义务,分别是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和法律权属转移,此系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的两个侧面,均符合法律设定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间以督促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安定法律秩序的规范目的,属于同样情况,故对两者应同样对待,即对于法律...
最高院民一庭: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的区分。第一种观点认为,《团购住房协议》明确约定了交易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已经具备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求的主要条款,且B支行职工已预付了部分购房款,根据《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团购住房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应...
帮助 | 留言交流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下载网文摘手 | 下载手机客户端
北京六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5-2024 360doc.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90625号 京ICP备05038915号 京网文[2016]6433-85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377号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