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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荻巾纸业上诉主张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进行鉴定问题,虽然荻巾纸业在二审庭审后,提交了其自选委托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辽宁省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所作的检验报告,但因其一审中未就工程质量问题提出反诉,一审法律未就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审理,并告知对工程质量另行主张权利并无不当。鉴于荻巾纸业对工程造价鉴定结论并未提出足以否定的证据,...
被告作为承包人,为原告接建的二、三层楼房经司法鉴定为不合格工程,存在潜在危险性,需要加固整修,故原告请求被告承担加固整修费用理由正当,应予支持;被告辩称工程质量不合格,是原告提供的楼板规格造成的,应由原告承担责任,法院认为,被告对原告提供的建筑原材料,应及时检验,即便原告提供了不合规格的建筑材料,被告亦应通知原告更换...
定“包工不包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法律适用- 中国法院网。原告鉴定评估费用6500元,亦按此比例由原、被告分担,即原告承担1950元,被告承担4550元。被告辩称工程质量不合格,是原告提供的楼板规格造成的,应由原告承担责任,法院认为,被告对原告提供的建筑原材料,应及时检验,即便原告提供了不合规格的建筑材料,被告亦应通知原告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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