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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权专用资金交收账户及行权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证券。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扣划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04】239号),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关于协助司法机关冻结流通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其创设认沽权证而提供的行权专用资金交收账户(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要求,创设一个权证即需要提供一个... 阅1663 转5 评0 公众公开 17-10-30 17:45 |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 阅26 转0 评0 公众公开 17-10-07 00: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