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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产品[是否在官方保修服务期内],后续由[翻新主体、销售主体或委托授权主体]提供保修服务,保修期限自购买之日起[保修期限],保修服务根据具体情况可对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所更换的零部件享受原有[保修期限]的剩余时长或者自修理或更换日起[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以二者中期限较长者为准。 阅504 转5 评0 公众公开 22-04-30 06:38 |
泰和泰研析 | 专利侵权诉讼,贴牌生产的委托方是否可主张合法来源抗辩?合法来源抗辩是专利侵权诉讼中常见的抗辩事由。但若专利侵权产品为贴牌加工产品,贴牌加工的委托方应被认定为销售商还是制造商?法院认为,被控侵权产品包装和产品上标有被告商标,标明的生产厂商亦为被告,无论被控侵权产品系被告自身制造抑或委托给案外人贴牌加工,其行... 阅502 转3 评0 公众公开 21-01-13 19:45 |
泰和泰研析|知识产权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研究——以民法典的颁布为背景。本次民法典的编撰过程中,在知识产权领域,提纲挈领地明确知识产权的客体及其民事权利,对于恶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合同部分增加了技术合同的相关内容。知识产权领域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中,常见赔偿制度主要包括:法定赔... 阅127 转2 评0 公众公开 20-10-28 16:15 |
理由如下:1、涉案食品是不安全食品,上诉人的行为属于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未履行法定注意义务;依照《食品安全法》第25条、第26条第(二)项,第34条第(四)、(十三)项的规定,本院认为,一审法院的观点实值赞同: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是食品安全标准的重要内容,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就是违... 阅5 转0 评0 公众公开 18-05-28 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