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竹篓 IP属地:广东

文章 关注 粉丝 访问 贡献
 
共 11 篇文章
显示摘要每页显示  条
案涉两套房产登记在郭丙名下,但郭甲与郭乙提供了转款凭证,证明郭丙名下两套房产的实际购买人系郭甲和郭乙,郭丙认可案涉房产为郭甲和郭乙所购买,徐某某认为房产系用家庭共同经营所得的利润购买,但没有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证明。本案中争议的两套房产,郭甲、郭乙主张系以郭丙的名义,由郭甲、郭乙实际出资购买,并提交了相关证据,郭丙对此也...
后王女士与他人交往,2015年郑先生以双方为同居关系,1号房屋为双方共同财产为由将王女士诉至法院,请求:依法根据出资情况及王女士的过错分割1号房屋(房屋归王女士所有,王女士按郑先生的实际出资比例给付房屋补偿款)。法院审理后认为,郑先生与王女士在各自均有配偶的情况下同居,基于此种特殊关系,2003年,王女士在购房屋时,郑先生的出...
案例指导:复婚前同居期间所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后,同居一段时间再复婚的,只要同居符合事实婚姻构成条件,期间所得财产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四条,只要双方当事人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并按照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了结婚登记,他们之间婚姻关系的效...
夫妻忠贞协议可以有。这对再婚夫妻中,丈夫提起了离婚诉讼,因双方婚后签订夫妻忠诚协议,妻子以丈夫违反夫妻忠诚协议为由反诉出轨的丈夫,要求对方赔偿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费20万元。夫妻互相忠贞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和法律义务,夫妻忠贞协议不过是对这个要求和义务的明确化、强调化、合同化,从这一点上来说,法院支持妻子的诉讼请求,不仅有...
审判实践中,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家庭暴力现象往往不会因诉讼而减少,往往会因受害人提起诉讼而增加,根据人身保护令所具有程序性、保障性、救济性的特点,我们对人身安全保护裁定适用案件范围予以拓宽,突破了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指南》仅限于婚姻案件的范围,拓展适用于三类案件:一是婚姻和抚养、赡养、扶养等家庭纠纷...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认为,原告王小平与被告徐忆兵于2006年11月16日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将衢州市柯城区丹桂小区7幢3单元401室房屋赠送给徐晨辰,该协议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合法有效,应当全面完整地履行。既然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对离婚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那么财产赠与作为财产处理的一种特殊形式,赠与条款...
婚姻法解释(三)动了谁的奶酪。《婚姻法解释(三)》处理离婚纠纷的规则中,三分之二都涉及财产,只有四条涉及人身关系——《婚姻法解释(三)》"不谈爱情",谈的是"金钱",财产法的原理渗透到《婚姻法解释(三)》的每一个毛孔。即便到了奶酪不得不分的非常时刻,双方还可协商分配方案,实在反目成仇了,婚姻法准备了奶酪...
婚姻的股权化时代?其既不是妇女权益保护法,也不是男人权益或有产者权益保护法,目前的司法解释并没有超越这一立法精神。至于那种认为新司法解释导致婚姻进入"股权化"时代的观点显然是一种因果倒置的产物。持此论点者以"解释三"第七条关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
一、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归谁?条文: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此外,这个新的司法解释还规定了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给一方的父母买房改房的情况,离婚后,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屋不会被作为夫妻...
【新规】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2004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也明确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对孳息和自然增值这两种情形如何认定未予明确。刘克希说,...
帮助 | 留言交流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下载网文摘手 | 下载手机客户端
北京六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5-2024 360doc.com ,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90625号 京ICP备05038915号 京网文[2016]6433-85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0377号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