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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筑企业应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到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工伤参保登记,填写报送《荆门市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申报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地点等情况,由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按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3‰核定该项目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打印《社会保险费缴纳征集单》。工伤职工医疗终结... 阅134 转2 评0 公众公开 19-06-02 0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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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筑企业应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到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工伤参保登记,填写报送《荆门市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申报建设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地点等情况,由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按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3‰核定该项目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打印《社会保险费缴纳征集单》。工伤职工医疗终结... 阅134 转2 评0 公众公开 19-06-02 08: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