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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9日,杭州市西湖区方林富炒货店(经营者庞清莲)【以下称“方林富炒货店”】不服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在店铺内外以及包装袋上宣传“最好”炒货店等给予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方林富炒货店在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当场发现其宣传并未有任何变动,仍然在店铺内... 阅216 转4 评0 公众公开 16-11-17 09:22 |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适用《广告法》,理由是:1、该案在商品上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是利用广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都涉及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法》是1993年实施,《广告法》是1995年实施,在《广告法》没有出台之前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而《广告法》出台后,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应该适用《广告法... 阅46 转2 评0 公众公开 13-05-06 14:11 |
当事人使用欺骗性价格表示促销商品,其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消费者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消费者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一、警告;二、罚款2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颁布日期都晚于《反不正当竞争法... 阅134 转6 评0 公众公开 13-05-06 1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