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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编号821140308] 【答案】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境内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境内所得=8288.5-7300-600*(17%-13%)-12.5-40.65-97.5-75=738.85(万元) 提示:如果是间接法,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703-40+70-40.65-60*50%+24-7.5+20+40=738.85(万元) 境内所得应纳企业所得税=738.85*9%=66.5(万元) (9)计... 阅3327 转60 评0 公众公开 10-03-09 20:09 |
第九十一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一百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 阅1836 转79 评0 公众公开 10-03-09 2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