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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消费避免五个误解

 富贝伦 2005-07-14

保险消费避免五个误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 09:54 新闻晚报

  主持人:投保容易索赔难,这是不少人的共同感受。这里面有保险公司方面的责任,也有投保人的责任。如果我们能对保险消费抱着正确的观念,其实可以避免不少赔不到的“冤案”。

  误解一


  把保险当投资获利工具

  老张特别忌讳别人跟他谈保险,有代理人上门他也总是不问就把对方扫地出门,还气呼呼地骂一句:"都是骗人的。"

  原来,老张早在2000年买过十份分红性质的保险,当时的代理人承诺老张年利率可达7%,老张算了一笔帐,觉得肯定比存银行更划算,比入股市风险又少,于是把家里的存款都投了进去。

  没想到,几年来没有一次的分红达到过代理的承诺,老张的儿子做生意又需要资金,老张本来打算退保,但算下来损失太大。所以现在的他逢人就抱怨:"保险都是骗人的!"

  其实保险就是一种保障工具,可以说当大家对它抱有投资获利期望的时候,也就是大家最容易失望的时候。

  我们接触到不少保户,由于历史上的一些事件,使得他们对投资连结险存在很大的偏见。其实在信息透明的前提下,一个保险产品的好坏关键在于客户如何利用。现在大多数公司的医疗险种都是以传统寿险或者投资类险种作为主险的,只要利用好主险,把附加的险种选择好,什么样的保险产品都可以发挥到它保障方面的最大功能。

  误解二

  买一份保险就能保万事

  在一些市民对保险公司抱怨重重时,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士也显得有些无奈,因为他们时常会接到一些很奇怪的理赔要求---只投了住院保险的客户在发烧感冒的时候也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理赔金;投保旅行意外保险的客户因心脏病(本人有心脏病史)猝死,家属一听拒赔就接连三天到保险公司吵闹;家产险的客户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手脚骨折的费用……

  虽然不少家庭已经拥有了一份保险,但不少消费者认为自己买过保险了就万事无忧,随便生活中出现什么意外都想到理赔,甚至是一些与自己投保范围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

  在从保险公司的了解中,我们发现由于没有搞清手中所持保单的保险责任而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最后遭拒绝的情况还是比较多见的。这里就要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在买保险前务必看清自己的保单条款,以免出现理想与现实差距过大的情况,造成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误解三

  让保单在抽屉里睡大觉

  小鲁去年12月罹患了肝脏方面的疾病,在住院静养的时候,小鲁突然想起自己两年前在当保险代理人的朋友处投保过一份人寿保险。家人兴冲冲地拿着单据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金,却被告知小鲁没有及时缴纳按年支付的保费,导致保单失效了。在复效期内,合同的效力虽然没有终止,但也不成立,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是不予赔偿的。

  梁小姐的情况与小鲁相仿,也是在上班第一年买下保险后就忘记了这张保单。第二年也没有及时缴纳保费,在保单效力中止了约一年半后,梁小姐在一次大扫除中理出了保单。为了不让第一次的费用白交,梁小姐去保险公司办理复效。没想到保险公司要重新审核,还要重新体检,手续比较繁琐。

  但是梁小姐算是幸运的,最终保险公司还是同意了她复效的要求。但其实保险公司并不是无条件接受客户复效要求的,还要根据投保人申请时的健康状况再定夺,这一点投保人要有心理准备。

  时下,很多人买了保险后,就将保单束之高阁,时间一久,甚至出了事故想理赔都找不到保单。根据规定,消费者购买的各类长期寿险,如果逾期60天没有缴费,保单将自动失效;过后2年还没有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保单将彻底"死亡"。因此要定期为保险"体检",千万别让他们在抽屉里"睡大觉"。

  误解四

  对代理人未必要说真话

  李女士打算为自己的丈夫购买一份保险,主险为分红性质的,附加险里则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由于来收费的代理人是李女士的朋友介绍来的,李女士多留了一个心眼:为了避免闲话,她没有告诉代理人丈夫有过乙肝病史。当时李女士想反正是代理人,没有必要把家里的隐私都全部告知的。

  2004年,李女士的丈夫被查出罹患肝癌,李女士悲伤之余,庆幸在高额的医疗费面前丈夫还享有一份保险。没想到李女士拿着保单去申请医疗金时被保险公司拒赔了,原来保险公司到医院查了其丈夫的病史,发现有乙肝病史。核赔部门认为李女士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明确表示拒赔。李女士倍感委屈:自己没有蓄意隐瞒,实在是缺乏保险常识呀。

  保险有一个古老的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这条原则具体到人身保险,就要求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和申报的义务。也就是在保险的谈判签约过程中,投保人对于保险人提出的有关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情况等问题,应当如实答复。

  《保险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投保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误解五

  保险金额买得越高越好

  6月21日《保险周刊》的信箱收到一封关于保额问询的Email,小陆诉说自己的家庭正在考虑买保险,小陆的父亲有"保命哲学",认为生命无价,保险金额应该买得越高越好。特别是他们咨询的代理人说寿险可以重复购买多份,那么到底该买多少呢?

  其实选择保障金额时,主要应该根据对保障需求的大小以及自身对保费的负担能力大小两个因素来决定。人寿保险所需要的保险金额较高,一般要在长期内以分期缴付保险费的方式才能取得。因此建议市民在购买保险时要充分考虑到家庭资金的合理分配。

  虽然小陆的代理人说得没错,由于人寿保险的可保利益无法用货币估量,因此人寿保险不存在超额投保和重复保险的问题。但一般来说,人们在确定保额时考虑的是对疾病医疗费、子女教育金、退休养老金、丧葬费、遗属生活费等方面的需求,切忌盲目听从代理人的建议。

  专业人士认为,一般家庭所需的保险金额,大约是5年的生活费加上负债金额,如房屋贷款等,减去现有资产。也就是说,当家庭的收入来源突然中断时,保险金额可以使这一家人在往后5年仍然拥有同样的生活水平。

  如果您对家中的保单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52615372或 E-mail:fundweekly@163.com

  其它误区小链接

  ●只给孩子买保险。很多家长会为孩子购买各类少儿险,却疏于为自己投保。其实父母在家庭中起支撑作用,遭受意外伤害和疾病的概率更高,给自己选一份合适的保险更重要。

  ●老年人才需要保险。身体健康是投保的必要条件,年岁越大所需缴纳的保费也越多。一个人如果生病了才想到去投保时,已经失去了投保资格。

  ●买保险只听熟人推荐。客户在投保时,无论与代理人熟悉与否,都要有防范意识。务必要确认代理人资格,看清保单条款。

  ●在不同保险公司对比价格。保险公司的费率比较相似,打个比方:同样1元,在这家买到一只苹果,在另一家则可能买到一只橙子,很难比较孰优孰劣,客户应该根据自己的需求而非价格选。

  ●别人不投保,我也不投保。相当多的人容易受外部环境影响,但万一生活中出现意外,急需大笔现金,周围的人未必能解燃眉之急,商业保险却是实在的支柱。

  ●有社保就不买商业保险了。按目前的经济体制,养老金并不能为现在已经退休的老人准备好足够的保障,要想退休后的生活品质不下降,还要靠商业保险的补充。

  ●成功人士不需要保险。越是成功的人士,越应该规划好自己的人寿保险计划,这是真正的对自己、家庭、事业负责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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