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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系统及其生态性研究--茯苓学人

 老庄走狗 2005-10-21
刘邦凡 发表于 2005-7-2 0:40:00

 

一、社会系统的研究在国外

“系统”的观念在不同的民族文化中,都有所体现,并不是那一个民族、那一种文化的专利。中国传统文化或中华民族向来看待问题、处理事务有讲究“合和一统、天人合一”的传统,这从本质上看,就是讲究“系统”。因此,中国传统文化不乏系统的观念与思想,中国的不同社会历史时期也不乏许许多多“系统”的杰作,例如我国古代天文、军事、工程、医药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成就,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朴素的系统思想。但是,真正从科学意义上研究“系统”是从冯·贝塔朗菲(Lndwing Von Bertalanffy,19011972)开始的。冯·贝塔朗菲于1937年第一次对“系统”作了符合逻辑学的定义:系统是相互作用的诸要素的综合体。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科技进步与社会发展的需求,“系统”被人们广泛重视,发展成为系统论、系统科学。现今对“系统”概念的界定不少于40个。我国系统科学界对“系统”常用的定义是:系统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部分(要素)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

社会系统,作为学术范畴,加以系统而科学的论述,严格地说是从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Talcott Pansons,1902~)开始的。他在《社会行动的结构》(1937年)一书中就初步阐述了关于“社会系统”的行动理论,在其《社会系统》(The Social System,1951)一书中详细地论述了“社会系统”的一般理论。

帕森斯对“社会系统”作了如下的定义,社会系统存在于许许多多彼此在一互动情境中发生互动的个人行动之中,该情境具有一种物质的和环境的面相,行动者动机倾向于追求最大化的满足,借助于有着文化结构和共享的象征符号系统的规定和调停,行动者与情境,及与其他行动者发生联系。因此,在帕森斯看来,社会系统就是一种行动者之间互动过程的体系,它是涉入互动的行动者之间的关系结构。帕森斯根据分析单元之不同,把社会系统分为四个层次:一是按角色组织起来的个人,二是集体,包括角色和集体性存在施入以秩序和加以控制,三是据此以进行控制的规范,四是规定合意的关系以及体系的价值。由此,帕森斯的社会系统是由价值、规范、集体、角色四个结构范畴组成,同时,也表明帕森斯也把社会系统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社会价值系统,价值决定着规范,第二层次就是社会规范系统,第三层次是体现规范社会的社会集体系统,第四层次是个人行动所形成的社会角色系统。

帕森斯首先是一个行动论者,他所讲的社会系统实质上就是社会行动系统,他把系统看成是多种因素制约和影响而形成的综合体,认为行动则应包括行动者、目的、手段、情境、规范和价值观。因此,另一方面,帕森斯也把所讨论的社会系统(社会行动系统)非为四个系统:文化系统(价值观、信仰、规范及其他观念的总和)、社会系统(在一定情境中的行动者互动形式)、人格系统(人的动机、需要和态度等心理构成因素)和行为有机体系统(人的有机体及其生存的自然环境)。

帕森斯不但是行动论者、系统论者,也是一个功能论者。他勾画了一系列社会系统的必要条件:①社会系统必须组织得能与其它系统相容,②为了生存,社会系统必须得到其它系统的支持,③系统必须满足其他行动者的各种需要,并达到一种有意义的调适,④系统必须吸引其成员充分参与与系统的运作,⑤系统必对潜在的分离行为具有最低限度的控制,⑥如果冲突可能导致系统瓦解,冲突必须得到控制。

帕森斯的社会行动系统理论是已成为西方现代化理论的主流理论。帕森斯之后有一大批追随者,同时,也存在不少的反对者。但不论是反对与批判、还是赞成与传承,西方现代化理论研究者都不可否认吸收或参考帕森斯理论。帕森斯社会系统理论传入我国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最早论及帕森斯理论的文献(论文、论著)不早于1990年。

二、社会系统研究在我国

在我国,社会系统,作为一个学术概念加以科学、逻辑的论述或界定,是在1990年以后。尽管在此之前,也有不少的文献或论文提到“社会系统”一词,但并没有给以严格的定义,总是模糊地,约定俗成的使用。这样的约定俗成,大概是说由社会组成的系统就是社会系统。显然,这样的界定是不可能形成社会系统的一般理论的。1990年之后,我国也有大批学者专题研究社会系统的一般理论,其中以王玉民(1994)、张劲松(1994)、杨桂华(1996)、顾民(1999)、李学栋与李学彬(1999)、闵家胤(2000)、关晓菡(2000)、等人为代表。

张劲松1)认为社会系统是按照一定的目标运动的多因素综合作用的动态的整体,是社会物质生产的承担对自然的关系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他们借以进行生产的各种关系的总和;社会系统有利于自然系统和机械系统,不存在像机械系统那样的简单的平衡性、不变性,因而社会系统的稳定性是有自身的特性和判断标准;如果生产关系基本适合了生产力的发展,该社会系统的发展状态就是稳定的,反之就不可能稳定,就可能退化。杨桂华2)从哲学的高度论述了社会系统的自在控制和自为控制的属性。顾民3)认为社会系统和自然系统既有区别又有紧密联系,区别主要表现在社会系统是以有主体目的指向和中介手段的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活动。结构的存在和演化;联系主要表现在社会系统是从物质运动规律由主体组织动态生成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同一自然历史过程。顾民3)还认为整体有序性、自稳定性、自组织性是社会系统和自然系统存在运行和演化的共有的机理和特征。聂云4)指出社会系统典型的非平衡非线性的包含大量物质各异子系统的大系统。王玉民5)依据社会系统内各因素之间的关联性把社会系统非为三类:自在型社会系统,例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强耦合社会系统,例如国营企业、事业部门等;弱耦合社会系统,例如集团公司下的各子公司。闵家胤6)对社会系统结构的进化作了探索性思考,认为社会系统进化的过程是“O型→A型→M型→W型”,O型就是有核心的社会系统,主要处在原始社会的采集、狩猎时代;A型就是等级结构系统,主要处于农业社会中;在工业社会中,典型的社会系统是M型,即权力分散和权力制衡系统;而在未来的信息社会中,典型的社会系统将是W型,即holrachical system,这是系统哲学家欧文·拉兹洛(E.Laszlo)等人提出的概念,其特点是权力高度分散,多中心化(多极化),以致达到无中心化,各向流动的信息流形成覆盖全球的网络,国界淡化,个人突显,这样的W型被理解为“多层次参与系统”,属于典型的生态性系统。李学栋、李习彬(7)把社会系统理解为典型的人造系统,而人造系统设计追求的是一种功能系统。叶文虎、邓文裴、陈剑澜(8)则从供需关系角度说社会系统就是人与自然组成的环境。李森(9)则说社会系统是一个巨系统,主要包括社会因子、社区因素和学校因素等内容。詹扬扬(10)探讨了社会系统运行机制与科学、人文的关系。关晓菡、顾培亮、严明(11)对社会系统的可持续性及其定性与定量描述进行了研究。

总体而言,我国学者对社会系统的研究,并没形成像帕森斯那样的一般理论。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研究不够深入,基本概念界定不准确,一些研究社会系统的论文,在未给出“社会系统”的界定之下,就模模糊糊的讨论社会系统的众多问题,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都不高;二是或者以马克思主义社会结构理论为借鉴,或参照物国外学者的观点或其它学科的观点,创新性并不高,多浮于宏观与表面,缺乏对社会系统的微观和内在结构与属性的研究。

三、社会系统生态性研究

冯·贝塔朗菲是一个生物学家,事实上从他开始,尽管人们不仅仅是生物界的系统问题,把系统的观察扩展到了任何领域,但有一点是一直未变的,即在考察一个系统时,总是着重考察和研究这个系统的生态属性和生态模拟。

生态、生态系统,从本质上讲无疑也属生物学的范畴。1866年德国生物学家海克尔(Ernst Haeckel Heinrich,18341919)在《生物体普遍形态学》中首次对“生态”、“生态学”这两个概念作了符合逻辑的界定。1935年英国生物学家坦斯利(A.G.Tansley)比较完整地提出了生态系统这一科学概念,标志人们对生态的研究的崭新阶段的开始。从此,人们在关注“生态”时,总要考察其“系统性”;在研究“系统”时,总要注重其“生态性”。

社会是一个系统,而且是一个生态系统。这样的观念与思想最早的源头是H·斯宾塞(18201903)的社会生物学,他在《社会静力学》(1850)、《社会学原理》(18761896)等著作中,把社会学看成是一种有机体,从生物进化的观点研究社会的进化及其营养的持续分配等功能,尤其是在《社会学原理》一书中将社会与生物有机体进行了六项类比,得出三个结论:社会是一个体系,一个由相互联系的各种部分构成紧密整体;这个体系只能从其结构运转的意义上去理解;体系要存在下去,它的需求就必须得到满足。斯宾塞还把社会划分为三大“器官”系统:一是由产业组织体现的保持系统,相对于生物体的营养系统;二是由商业、银行、运输业组织体现的分配循环系统,相当于生物体的分配、循环系统;三是由管理机构和政府体现的调节系统,相当于生物体的神经系统。社会就是一个比生物有机体更高级的由各阶级、各部门、各机构高度结合的超有机体。

斯宾塞之后,社会有机体论代表还有德国A·E·F·谢弗勒和R·菲尔肖。他们在斯宾塞基础上还作了具体的设想。谢弗勒将社会中的军队、警察、文教、技术等各种性质不同的社会团体比拟为人体的不同器官,认为这些器官是社会有机体不可缺少的,体现了不可分割的有机联系。菲尔肖则提出细胞国家的观点,把国家比拟为由细胞组成的生物体,国家和社会的各个集团、部分都是一些“细胞”。

社会有机体论对现代保守主义的社会观产生了重大影响,也对近现代社会学生物学派产生了直接的推动作用。

保守主义缘起于英国政治活动家伯克,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中叶,保守主义长期无人问津,20世纪70年代后,新保守主义崛起,发展各个学派(精英派、专家治国派、自由保守派等)。保守主义的基本特征是主张国家是一个有机体,部分与整体不能分割而独立存在,地位与财产不平等是自然形成,社会领导权应属素质优秀的贤人。

斯宾塞之后,社会有机体被德籍俄国学者林费尔德、法国的R·沃尔姆斯、美国的E·O·威尔逊等发展成为社会生物学,其基本特征是综合社会个体生态学、环境生态学和群落遗传学的理论观点与方法,试图解释人类社会行为的各个方面。作为社会的人,不仅有生物属性,还有社会的属性,因此,社会系统与自然生物系统存在比拟性,但二者也存在巨大的差异,或者是本质的差异。完全用生物本能解释复杂的社会现象及意识形态具有片面性和危险性,但这不排除社会生物学研究的积极意义,尤其不能排除社会系统的发展平衡与生物系统的发展平衡与生物发展平衡的可比性。

另外,人文区位学(human ecology,亦称社会生态学或人类生态学)利用生物学进化论原理,研究都市环境的空间格局及其相互依赖关系。文化生态学(culture ecology)则用人类生存的整个字让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各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生态理论来研究文化的产生、发展规律。这两门社会学分支也从一个侧面考察了社会系统的生态性。

美国政治学家D·伊斯顿(David Easton,1917~)在《政治系统:政治学现状研究》(1953)一书中,首次将一般系统论应用于政治分析,他与G·A·阿尔蒙德(Gabriel Abraham Almond,1911~)都认为政治系统是一个有机整体,认为政治系统是社会功能的一个组成部分,并被自然的、生物的、社会的、心理的环境所包围与作用,同时又反作用于这些环境。由此,逐渐发展起了生态政治学。生态政治学的基本内涵是: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的模式及其政治功能的发挥是由一系列复杂的生态因素影响与产生的结果,这些生态环境主要包括对政治发生、存在、发展产生影响的自然地理条件、物质生产方式与水平、社会传统、文化习俗、民族构成等,政治既不能脱离这些环境因素而独立存在并发挥作用,也不能不对这些环境因素产生影响。

英国学者M·罗伯茨在1938年出版的《生物政治学:论生理学病理学,社会与自身活动的政治学》一书中,首次把生物现象与人类的政治行为结合起来。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L·考德威尔、A·萨米特、P·科宁等人推动,生物政治学逐渐成为政治学的一个分支。生物政治学主张,现代政治学者应切实利用从生命科学到政治现象研究的各种变数,推动政治学研究向深层发展;生物政治学认为人类政治行为不仅具有理性,而且更具有生物学特征(生物性),只有把人视为一个生物学整体,才能体现政治的“人本主义”,生物因素不仅影响人的政治行为的不同,而且决定或影响政治系统、政治权力、政治杰出人物、国际关系等政治现象。

对社会的生态属性进行研究另一个源头是1718世纪的自然法学说,以荷兰的格劳修斯(Hugo Grotius,15831645)和斯宾诺莎(Baruch Benedictus de Spinoza,16321677)、英国的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和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德国的普芬多夫(Samuel von Pufendorf,16321694)、法国的卢梭(Jean-Jacques Rosseau,17121778)等为代表,认为人类最初生活在没有国家和法律的自然状态中,受自然法支配,享受自然权利,因此,对政治与国家之研究要着重其自然属性。

四、什么是社会系统的生态性

什么是社会系统呢?我们观点很明确:社会系统就是以社会人为质料因素和以社会(社区)为活动因素所形成的系统。换句话说,一些人围绕一个时空实在物(小到一个企业、事业单位、一个社区、一个人群,大到一个地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所形成的系统。当然,“系统”作为一个概念,也是有争议的;我们所取的界定是:系统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要素)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由此,所谓社会系统可以实在地描述为:由人和人所围绕的时空实在物存在、稳定发展的有机整体。因此作为一个所谓的社会系统必须具备三个条件。首先,社会系统必须由人和人围绕的时空实在物组成,“人”不必说,时空实在物指人们围绕、依存的企事业单位、机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人们生活所在的部门、社区、地区、民族、国家等。人和时空实在物既是社会系统所构成的最基本要素,也是系统存在的基础和实际载体。

其次,人和所围绕的时空实在物之间、时空实在物与人之间、某一社会系统的人与其它社会系统的人之间、某一社会系统的时空实在物与其它社会实在物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有机联系,从而在社会系统的内部和外部形成一定的结构和秩序,任何一个社会系统又是它所从属的一个更大的社会系统的子系统,这样,系统整体与要素、要素与要素、整体与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和相互联系的机制。

第三,任何社会系统都有特定的功能,这是整体具有不同于各个组成要素——人或人所围绕的时空实在物的新功能,这种新功能是由系统内部的有机联系和结构(或秩序)所决定的,而单个各个组成要素是不具有的。而且,任何一个社会系统特定的功能也是作为它从属的更高一级的社会系统所不具有的,否则,一个社会系统的特定功能一旦被其它社会系统的功能所取代,这样的社会系统将最终自行消亡或解体。

很明显,现今不论是学术界还是日常生活中人们所谈及的所谓“社会系统”与我们所定义的“社会系统”的概念是有本质区别的:我们所认定的“社会系统”是一个具有社会和价值特定功能的系统,它必须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我们把具备这三个条件称之为具有系统生态性。也就是说,凡具备这三个条件的社会系统称之为生态性社会系统,简称“社会系统”;凡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这三个条件的“社会系统”(现在人们所模糊指代的人与时空实在物所组成的关系)称之为非生态性社会系统。

作为社会现代化的前提,社会系统必然而且必须是生态性的。在我国现阶段,所谓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信息社会的转化,由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知识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由计划经济为主向市场经济为主转移,实质就是社会系统的非生态性向生态性转型。因此,一切所谓的现代化转型时期实质就是非生态社会系统转向生态性社会系统的时期。

 

注释:

(1)       张劲松,社会系统的稳定改革和发展(J),理论导刊,1994.04.21—22。

(2)       杨桂华,社会系统的自在控制和自为控制(J),哲学研究,1996.8.59—65。

(3)       顾民,论社会系统的稳定与涨落(J),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1999.01.29—32。

(4)       聂云,社会系统非平衡定态特性之系统方法研讨方略(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1999.10.20—27。

(5)       王玉民,动态决策简论—强耦合社会系统决策的宏观规律(J),科技导报,1994.3.24—27,39。

(6)       闵家胤,社会系统结构的变化和人为因素的增长(J),国外社会科学,2000.2.27—31。

(7)       李学栋李习彬,社会系统功能设计与改革(J),价值工程,1999.2.16—17。

(8)       叶文虎邓文碧 陈剑澜,三种供需关系论(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0.3.30—31。

(9)       李森,教学动力来源论纲(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9.6.55—60。

(10)   詹扬扬,从社会系统运行机制看科学与人文的关系(J),现代哲学,1998.2.81—85。

(11)   关晓菡 顾培亮严明,社会系统可持续性的定性描述与定量研究(J),天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版),2000.6.45—50。

(12)   李鸿,帕森斯理论的历史命运及其存在价值(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0.2.67—69。

(13)   于海,行动论、系统论和功能论—读帕森斯《社会系统》(J),社会,1998.03.44—45。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年 02期  刘邦凡 吴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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