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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在中国千万不要买保险""真相

 加菲 2006-04-05
【摘要】 
昨天看到了一位板油转发的邮件,其提出的问题非常好,可以帮助大家比较深入的了解重大疾病保险的条款和对我们的保障价值.但是,具体对这个故事而言,经过我仔细研究对比,判定为这个故事根本就是虚构的,是一个现实版的“真实的谎言”.具体理由见我下面的分析。我的分析就分成两部分吧:
一. 有意义的问题—针对原文中所谓“医生解释”进行解释,把有些问题弄得更清楚一点。
二. 真实的谎言—说说我为什么判断这是个虚构的故事。

第一部分:有意义的问题。
以下是原文,我就在原来文章后面用红体字进行解释,大家可以对照看:

在中国千万不要买保险

三年前,我自以为聪明地买了友邦的大病保险和意外保险,因为觉得友邦是外国的保 险公司,不会像中国的保险公司那样耍赖。上个月,CCTV-2的生活315节目播出了一个人买了中国人寿的大病保险,结果理赔的时候被拒赔的事情,原因是他的治疗方法不符合保险合同上面规定的治疗方法,虽然后来他通过上诉和医生的鉴定最终得到了赔偿,但是节目的记者拿着他的那份保险合同详咨询了一下医生,发向那上面有很多规定的治疗方法和所保的病症是矛盾的,也就是说你要是得了他们能理赔的那种病,你必须要用人家指定的方法来治疗,而对方指定的治疗方法据医生说,跟本就不是治这种病该用的,用了反而死得快。所以,你就不可能得到人家的赔偿。

看了这个节目,我把我的保险合同也找了出来看了看,表面上看起来,我的大病保险
合同里面没有对治疗方法有太多的规定,但是还是有很多诸如必须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之类的限制,由于我不懂医学,所以决定找一个做医生的朋友来帮我看看。

评论:对中国人寿那起事件我们都听说了,但毕竟是昆明分公司的违规行为,给整个保险业造成了非常坏的影响,但毕竟有法律支持消费者,因此即使是保险公司想耍赖,也是有人管的。至于中国目前的保险条款的不尽人意,是客观事实,但没有那么严重。

正如我们的银行,电信等等部门存在的问题一样,这是一个系统的问题。保险是一个最大诚信的合同。虽然有保险公司不诚信的事情,但其实在中国的大环境下,客户不讲诚信的更多,大家可以看看每年有多少人在骗保,更有甚者有的人甚至把家人全部杀掉来骗保。这些报道应该不比保险公司的负面报道少。而中国的医院,医生本来也是不诚信的一环,比如那个天价治疗费的事情,比如我们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开假病假条,一人得病,全家吃药等移花接木的行为,我们应该是不陌生的。

在这种现实条件下,保险公司为了回避一些风险,保险公司虽不是专业的医院,但它有世界一流的医生。对一些条款,我们感情上很难接受,但在理智上,对于此类险种又不可或缺。保险不是百分之百管用,但各家公司的产品如果购买的话,能转移掉大部分或者绝大部分的风险,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呢?保险公司毕竟是商业机构,我们不能在现实的情况下,提理想主义的要求,否则您的选择只能是不买保险。而不买保险,才是您百分之百的承担自己的风险啊!

今天下午,我们见面了,我的这个朋友在北京一家非常好的医院作了几年医生了,而
且工作也做得挺出色的。他看了我的保险条款里面有关大病部分的条款(我复印了这部分
拿去的)后,十分吃惊,他说:这个保险不是保大病的,就是保死的,这些条款,你
要是符合了,就非死不可,不可能在活着的时候领到赔偿金的……这和我当初买这份
保险的初衷一点也不一样。当初保险代理人给我们的解释是,你万一生了大病,看病需
要很多钱,有了这份保险,你看病的钱就是保险公司给你出,你家里人就不会那么着急
上火了,但是现在经过医生仔细审核这个保险后,只有死了以后才能领到这笔钱,那么
这个保险不该叫大病保险阿!

评论:该“医生”作出的吃惊的判断非常让人啼笑皆非。一个“做了几年医生”的普通大夫,还不知道是哪个科室的,请注意中国的医生都不是全科大夫,是分得很细的科室。比如外科医生对内科的事情就了解得很有限。但这个“医生”不,他是全科医生,而且全面的吓人,权威的吓人,重大疾病有20种或者27种疾病,被他一人全给否决了,而且不提里面非常明确的疾病种类,比如:心肌梗塞,失明,失聪,植物人,瘫痪,严重烧伤等等都一概不提,就挑几个大家不熟悉又很严重的来说。因此由于他吓人的不合实际,吓人的断章取义,就得出了吓人的结论:这是保死的,不可能在活着的时候领到赔偿金。。。!!!

这个结论的无理和无知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了,那么我们来看一下,友邦北京在前两年的部分理赔案例中都赔了什么呢?以下数据可以到友邦北京理赔部调档查看。
乳腺癌(含乳导管癌等):14例。(题外话,女性朋友一定要注意乳房的保健!!!)
脑瘤或血管病:4例。
白血病:2例,结肠癌:2例。 胃癌:2例。 肝癌:2例。 宫颈癌:2例。。。。。。
其他的疾病和事故,就不一一说了。以上这些癌症都属于重大疾病,都是常见的癌症和多发的癌症,大多数理赔都是在客户活着的时候拿到的,有的现在仍然存活。

该“医生”可以否定由各科各室众多医学专家审议过的重大疾病,应该去申请诺贝尔什么奖来着,我不知道,但愿他以后的口舌永远健康:)


举几个例子说吧:
(1)癌症:…………任何组织涂片检查和穿刺活检结果不作为病理依据。

医生解释:现在癌症的病理诊断全都是依靠组织涂片检查和穿刺活检结果,如
果不包括这两种,那就只能切样检查,但是这种检查方法就排除了现在发病率比较高的
癌症(例如肺癌,胃癌,食道癌等等)以及中早期癌症,所以你要么就得一个世界上都
罕见的癌症,要么就捱到晚期再去医院检查。


评论:首先,在他所提到的“任何组织涂片检查和穿刺活检结果不作为病理依据”前有一大段的说明如:专业的医生的鉴定等,那些才是癌症这个定义的主要部分。要是真买了保险的,可以仔细看条款。这里我就不敲了。

再者,对于癌症,因为在目前国际上都是以病理切片作为癌症检验的金标准,其他检验结果只有参考价值。

其次,请看我上面给的理赔实际案例中,作者提到的“排除了现在发病率比较高的 癌症(例如肺癌,胃癌,食道癌等等)以及中早期癌症,所以你要么就得一个世界上都 罕见的癌症,要么就捱到晚期再去医院检查。”用事实说话应该就可以了吧。

(2)暴发性病毒性肝炎:…………其诊断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a. 肝性脑病,出现意识障碍;
b. 持续性黄疸,且肝功能急剧退化;
c. 弥漫性肝小叶结构破坏,仅剩下倒塌的支架结构。

医生解释:a和b任何一项要是符合的话,这个人就已经没什么活路了,何况是
两项都符合,你要是达到这个程度,医生已经不可能给你治疗了,直接让你准备后事
了。至于c,就更缺德了,这个c规定的诊断就是只有尸检才能出来的结果,也就是说,
你不死,是绝对没有可能得到赔偿的,就算你死了,也未必能得到赔偿,因为尸检的
结果,未必完全符合c。

评论:暴发性病毒性肝炎确实非常严重,但这种病一般就是这种结果。确实很严重,难道这个“医生”准备把一般的肝病都拿进来算重大疾病吗?那保险公司直接关门岂不更干脆?
还有那个“缺德”的C,是可以活体穿刺来做的呀,谁说的必须尸检?这个保险本来就带寿险的,死了肯定赔的。所以“就算你死了,也未必能得到赔偿”的邪说就黑白分明了。

(3)冠状动脉外科手术:因冠状动脉疾病而接受一条或以上的光状动脉的开胸手术
,…………但不包括血管成形术、激光治疗或其他在动脉之内做手术。
医生解释:开胸手术的目的就是做血管成形术,否则就没有必要开胸,但是人
家不包括了,所以,这一条相当于没有保,因为自相矛盾,不可能做得到。


评论:这个就明显有点乱讲了,明显他不专业,我也不专业,我咨询了真正的专家,请看以下解释:
开胸手术的目的其实本来就不包括血管成型术和激光治疗。而是可能做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也称为“冠脉搭桥术”。它是从病人身上取一根不影响生理功能的静脉或动脉,一端连接于主动脉根部,另一端连接于冠状动脉病变的远端,正好绕过有病的冠状动脉部分,像一座“桥”到达远端的心肌。

而恰恰是文中所说的:血管成形术,是不需要开胸的。经皮腔内冠状动脉成型术(ptca)是一种近年来发展起来的利用高科技技术治疗冠心病的介人性治疗手段,它适用于各期冠心病的治疗。具体方法是从病人四肢的动脉血管插人一根特殊的细小导管,在x线的指导下到达冠状动脉开口部位,先冠脉造影,在明确病变的部位、性质、严重程度后,再送一根前端带有球囊的导管到达病变处,在体外对球囊进行充气以扩张病变血管。如果单纯的球囊扩张效果不满意,一般还要送入一个用激光打磨切割成的合金支架到病变处,以支撑血管,达到使血管充分开通的效果。对某些不适合单纯ptca加支架植入的血管,也可以用定向冠状动脉内膜斑块旋切术(dca)等措施。

  根据病情的急缓可将ptca分为急诊ptca和非紧急的择期ptca。前者主要适用于ami的早期治疗和药物治疗无效的不稳定心绞痛病人;后者主要用于病情稳定的冠心病病人。国内自80年代引进该技术以来,发展很快,特别是急诊ptca是当今挽救ami病人最为直接、迅速、可靠的方法。
  和冠脉搭桥术相比,ptca具有不开胸、不全麻、对病人创伤极小的优点。它的血运重建程度远高于溶栓治疗,但对某些病人其疗效不及冠脉搭桥术,而且存在l5%左右的术后血管再狭窄可能。

因此,对这个颠倒黑白的“医生”,我无话可说。只推荐大家可以去看看真正的专家是怎么说的。因为很明显,该大病保的是大的手术,它就必然这么规定。因为他就是根据这个情况来收取保险费的。


(4)良性脑肿瘤:……不包括垂体腺瘤、脑囊肿、肉芽肿、脑动静脉畸形、听神经 瘤、脑膜和脊髓肿瘤,…………

医生解释:很惭愧,医生感到自己见识太少,因为他所知道的良性的脑肿瘤只有上述不包括的这几种,除此之外不知道还有其它的什么良性脑肿瘤。


评论:最后该“医生”终于说对了一句话:很惭愧,自己见识太少。因为我随便上网查了查,就发现有脑部还有很多其他的组织和部位,都有可能出现良性肿瘤的。比如脑胶质瘤、髓母细胞瘤、室管膜瘤、脑干肿瘤等等,当然,恶性肿瘤中也会出现在以上组织或部位。

良性脑肿瘤是由生长缓慢的细胞构成,有清楚的界限,易于手术切除。但若脑肿瘤长在可引起生命威胁的重要部位,这种肿瘤生物学上虽是良性的但临床过程为恶性。做此规定,实际上保险公司承保的是如果不切除,则发展下去就有可能威胁到人生命的肿瘤。对于不会威胁人生命的则责任免除。


好了,第一部分是最值得花时间的,因为对我们澄清一些问题是有帮助的,所以我说是好问题。由于本人也不是专业医生,是咨询了专业的人士后整理的,所以如果有误解的,欢迎真正的专家指教。下面我来说说第二部份:

第二部分:真实的谎言

说他“真实”,是因为他举出来的确实是友邦重大疾病保险的条款。但是,所谓假的就是假的,就是扮得再真,他也不是真的。我仔细看了他的故事后,仔细看了公司的保险条款,却发现作者根本就在瞎说。

在文章的开头,他说:三年前,我自以为聪明地买了友邦的大病保险和意外保险。。。那么友邦的同事大概就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保险了,只能是“守护神”。当我拿着作者说的条款与“守护神”仔细核对时,却发现他写的却是“守御神”的条款,因为他说了是复印拿过去,然后由一个字一个字在电脑上敲出来的。破绽是在良性脑肿瘤那里露出来的,大家可以去核实。那就是说,他三年前就买了友邦的“守御神”了。而这款最新的产品是2004年4月最早在上海上市的,而北京和其他分公司则更晚了。这种“关公站秦琼”的故事也应该算是个“真实的谎言了”吧?

要真是友邦的客户,为何对大病保险的其他疾病不提,却故意断章取义气,胡乱解释一通,其用心犹如司马氏之心,昭然若揭。由于这封信在网上流传很广,主要是误导了很多对医学不了解的人们。而真正的医生,却有很多人买了友邦的大病保险。

其实,我本不想来解释,但由于第一部分我觉得有必要说明,第二部分其实不是重点,只是给大家提个醒,如果有保障需求,既不要被代理人骗了,也不要被居心叵测的人骗了。这两个失误其实结果都一样,就是使您的利益受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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