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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

 吴洁 2007-04-19
  老百姓关心的五大民生问题
       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民生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具体来说,就是要把就业、教育、分配、社保、稳定五大现实问题抓紧抓好。 
       “就业是民生之本”,就是说“就业”是人民生存和生活的根本。就是要大力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抓好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新增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实行“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使人人有活干,有饭吃。 
     “教育是民生之基”,就是说“教育”是强国富民的基础,要努力提高国民素质,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大投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解决进城务工子弟上学难等问题,让孩子们都能无忧无虑地读书,让家长们不再为学费发愁。
      “分配是民生之源”,就是说“分配”是人民休养生息的源泉。就是“改革发展成果让人民共享”,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通过“扩中、提低、限高”,缩小贫富差距,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分配格局,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过上好日子。
     “社保是民生之依”,就是说“社保”是人民生存和发展的依托。就是要把老百姓都装进“保险箱”,完善和健全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机制,落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力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确保弱势群体的生活底线,使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居有其屋,衣食无忧。
      “稳定是民生之盾”,就是说“稳定”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可靠保障和坚强后盾。“稳定压倒一切。”“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就是要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处理机制,排难解纷,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争取社会治安状况的根本好转,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邓小平同志说:“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把民生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活干,有学上,有饭吃,有衣穿,有屋住,病有医,老有养,生活幸福,都过上好日子。
       
        一是能看得起病。要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加大政府投入,积极推广社区医疗,发展贫困地区特别是边远偏僻山区的医疗卫生事业。要发展扩大医疗保险,降低和稳定医疗价格,确保弱势群体和低收入人群小病能及时治,大病能看得起。 
       二是能就得上业。要积极发展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无“零就业”家庭。要重视、关注、解决大学生特别是农村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既要防止学非所用,埋没人才,也要防止读书无用论思潮死灰复燃。
        三是能上得起学。要确保九年义务教育政策落到实处,对考上大学无力供养的家庭,政府要拿出有效的办法,形成以政府为主体的帮困助学机制,坚决打击和制止乱收费的问题,使之能上得起学。         
       四是能住得上房。要坚持和创新宏观调控政策,稳定和降低房价。加大廉租房的投入和小户型住房建设,逐步解决住房贵、住房难的问题。
       五是收入差距能缩小。最大限度地缩小城乡、政府机关与企业、白领阶层与社会底层、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收入的差距,尤其要关注和解决弱势群体收入过低的问题,力求社会分配的基本公正。
        六是弱势群体基本生活能保障。要重点关注关怀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问题,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保障体系,保证他们能及时享受低保、社保、医保等待遇。特别要关注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不仅要建立一整套制度,还要加大投入,使其与城里的老人一样晚年生活有保障。
       七是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能解决。要加大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力度,各级政府要带好头,要建立必要的制度和严厉的措施,对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甚至采用暴力殴打讨菥农民工的事件要严肃处理,使其能及时拿到血汗钱。
       八是物价能稳定。要平抑物价,特别是对粮油等人们敏感问题的物价,一定要严控,使人们肚皮饱,心不荒,社会稳。
        九是人人能有安全感。要保证人民群众在公共、生产、食品、药品、交通等方面的安全。特别要下猛药、出重拳,使硬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的矿难事故,使人民群众有安全感
       十是社保基金能安全。各级政府要管好、看住社保基金这块养老钱、救命钱,要专款专用,对贪污、挪用的要严惩不贷。
     
    教育、住房、医疗消费是近年老百姓反映最多的三大消费话题,尤其是药价高、看病难、看病贵已成为上下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
认为造成药价高、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原因归纳起来大致有四点:
    一、财政投入不足,促使医疗机构墙内损失墙外补
    我国的国有医院作为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被定性为事业单位。由于投入的巨大以及其他各种原因,国家对其的补偿机制由当初的全额补助、差额补助、部分项目补助逐渐过度到由医院依靠自身医疗服务以获取收入。而现实情况是,医院长期实行的是国有化,医疗活动被认为是公益性服务,医疗服务的价值在诊疗中得不到体现,医师的技术和劳动价值被严重扭曲,医院和医生都无法从医疗服务中获得合理报酬,于是产生了“三补”,即“医疗亏损药费补、买药受控检查补、主业受困副业补”的现象。在医院方面,为满足医院生存发展和医务人员日益提高的福利待遇需要,就必须想方设法从患者身上弄钱,于是就产生了向患者提供过度医疗服务、“以药养医”问题。在医师个人方面,国家投入的不足,决定了医务人员“阳光收入”偏低,与其劳动价值严重失衡,面对医院的业绩考核规定以及开单提成、红包回扣等种种诱惑,医生开始在诊疗服务、药品采购、药品招标中想尽办法创收,于是就产生了红包、回扣问题。对医院和医生的上述行为,尽管政府多次强调,甚至多次整顿,但收效都不大。这不仅在于国家财政补偿不足,心理上“亏欠”医院,还在于当前出问题的医院大多是国办的,而国有医院存在着的人事管理“机关化”,也使医院的院长几乎没有真正的用人自主权,指望国有医院院长像民营医院院长那样,发现有人收红包就让他走人,是不可能的。院长也不会做这得罪人的事。因此,“以药养医”问题、“红包回扣”之类的国有医院顽症一直都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二、价格监控不灵,造成部分药品定价虚高
    在政府补偿不足、医院“以药养医”的诱导下,医院必然要尽可能地提高药品收入的比重。怎样才能提高药品收入?那就是降低进价、抬高销售价格。但是抬高药品销售价格不经过物价部门是不行的。怎么解决这一问题呢?那就是让药厂以虚高定价报到物价部门批准。于是,某些制药企业为了促销产品,积极迎合医院赚取高额差价这一心理,采取种种手段取得物价部门对药品的高核价,为高药价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其他医药企业看到这种现象,纷纷仿而效之,为药价虚高推波助澜。从这个方面看,政府物价部门对部分药价核定把关不严,也是导致药价高、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之一。
    三、市场机制培育不足,国有医院垄断地位加剧“看病贵”矛盾
    从九十年代开始,我国的医药企业逐步走向市场化,因此,药品价格问题,除部分新药和进口药品等特殊因素造成的价格偏高外,绝大多数药品的价格在药品生产、批发、零售企业环节并不高,竞争的激烈使药品在上述环节的利润空间被进一步压缩。但是药品进入医院之后,其价格情形就不一样了,给人的感觉就是价格很高。出现这种情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医院的垄断地位造成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垄断就意味着没有竞争、没有选择,就意味着暴利。为什么会形成垄断呢?这是由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历史和现行体制决定的。长期以来,我国的医疗卫生被笼统定性为公益事业,医院都是国家开办的。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虽然也有改革,但医疗事业的性质和管理体制并没有大的变动,政府包办医疗、卫生部门管办不分的局面并没有改变,人们对医疗卫生事业定性观念没有改变,于是“医院的一切,一切的医院”都是国家的,即使在实施医改若干年后的今天我国医疗资源分布的现状仍是90%的医院是国有医院,民营医疗机构极少。这种垄断地位导致缺乏竞争,形成国有医院“舍我其谁”、一院独大的局面,加上大多数病人不具备医药专门知识,一旦有了病,看病吃药主要依靠医院和医生,正是由于这种地位和专业方面的垄断,使他们不断变着法子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收费项目、谋取灰色收入,使得国有医院开大处方、小病大检查、重复检查、旧设备当新设备收费、一个手术分解收费、红包、回扣等各种顽症肆无忌惮,使“药价高、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雪上加霜”。
    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展缓慢,医疗资源分布不均,使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不到缓解
    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在城镇推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2003年以来,又在农村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两项制度为解决城镇职工看病就医、农民大病返贫问题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从总体上看两项制度进展并不十分顺利。在城镇医疗保险方面,当时确定的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但直到去年,全国城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只有1.3亿左右,只占城镇全体从业人员的1/3,没有达到预定目标。在农村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尚处于起步阶段,覆盖率更低,且该项制度的设计主要着眼于大病统筹,解决的是农户大病返贫问题,而小病则被排除在统筹之外。因此从总体上来看,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很多人事实上享受不到医疗保障。即使被纳入了城镇医保的职工或加入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也会因为各种原因遭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困扰。例如,政府投入或配套不足使资金保障支付能力有限是一方面,制度不完善、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滥检查、滥用药、非医保病人持医保卡就医套骗医保基金、非农合参与人员冒名农合人员住院治疗骗取大病统筹金、医保药品目录不尽合理、医疗机构随意使用目录之外的药品致使患者不能享受报销等)是另一方面。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施的滞后及制度上的不完善,使我国医疗保险难以为13亿人提供坚实的经费支持,加上我国的医疗资源分布不均,优质资源多半集中在大城市,优秀技术人员、先进设备多半集中在大医院,使老百姓的就医难、看病贵问题在一定时期内得不到缓解。
    综合上述因素,我们大致可以得出初步的结论,那就是导致药价高、看病难、看病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果排除个案或偶然性因素,从宏观方面来看,主要是财政投入不足、价格控制失灵、医疗市场机制培育不足、医疗保障机制不完善、医疗资源分布不均造成的,而财政投入、价格监管、市场机制培育、医疗保障机制、医疗资源布局都与政府有关,因此,可以说,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源其实是政府责任的弱化,只不过由于医疗是药品消费和医疗服务的终端,因此,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都在这个终端显现出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将看病难、看病贵责任都归罪于医院也是不公正的。
    那么,对于当前存在的药价高、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我们应当怎么办呢?我们认为,应当从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源出发,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才能逐步破解这一难题。我们的建议是:
    1、强化政府责任,保障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一是要用市场经济眼光重新认识新形势下的医疗卫生事业。医疗卫生事业既有公益性,也有市场属性,为此,我们认为可将医疗卫生区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为非营利性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此类医疗服务主要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其责任应由政府承担,而不应该由医院承担;第二类为营利性的医疗服务,此类服务适用于社会不同人群的差异化需求,可面向市场放开,由营利性医疗机构根据市场需求提供。为实现此目的,就要打破“政府包办医疗卫生”格局,大力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有收益的医疗领域,鼓励社会力量办医院,扩大医疗资源总量,改善供求关系,用市场竞争机制打破垄断,降低医疗价格,政府则承担起非营利性医疗服务责任,集中财力兴办社会公益性强、收益性差、民营资本不愿进入和市场调节失灵的领域,如疾病控制、传染病防治、妇幼保健、血液采供、医疗卫生救护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公共卫生事业,保障民众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是转变观念,将政府职能由“办医疗”为主向“管医疗”为主转变。过去,我们将医疗卫生行业笼统定性为社会公益事业,医疗服务视作福利行为,由政府包办,政府卫生部门既是办医者、管医者,又是执法者,眉毛胡子一把抓,导致该管的没管好,该投入的却投入不够(如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不该管的,又管多了。为此,我们建议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应由“办医疗”为主向“管医疗”为主转变。当前,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制度设计上,特别要分清政府职能、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的关系,分清哪些是该管的,哪些是不该管的。把该管的要坚决管好,不该管的坚决放开。政府职能重点应放在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公正、公平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方面,政府行为与谋利行为脱钩,不与民争利,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领域应当好“裁判员”、“教练员”,不当“运动员”。只有这样才能理顺体制,做到不越位,也不缺位。
    2、加强宏观调控,规范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行为。
   对于药品价格,国家要完善价格管理政策:一是加强对新药、进口药品的审批与价格管理;二是加大对药品成本的核算和监管力度,物价部门对药品价格的审批要更加严格;三是对各类药品实行最高限价,控制利润率,从而控制药品价格,杜绝虚高定价,切断回扣链。对医疗价格要加强监管:一是对医院的医疗服务要合理定价,实现价值回归;二是对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最高限价措施;三是强制医院将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公开,违法违纪者予以重罚。
    3、健全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让老百姓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
       在城镇,继续实行“低水平、广覆盖”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扩大覆盖面,为城镇全体劳动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切实加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对医患双方的制约机制,保障制度的健康运行,有效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同时,改革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社区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形成功能合理、方便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把社区医疗服务纳入职工医疗保险,使广大职工小病解决在社区、大病解决在医院。据了解,今年2月15日,省卫生厅发布消息称,从今年起在我省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逐步推行社区首诊制试点。社区首诊制的具体做法是:让社区成为患者第一接触点,居民生病先到社区卫生机构治疗,如果病情较重,再向上一级医院转诊,康复期也可重回社区治疗,这种做法能有效解决卫生资源的浪费,为患者节省医疗费用。这项措施可以说是一项非常好的举措。
       在农村,要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普及,在解决大病统筹的同时,探讨“小病统筹”的途径,因为这也是减少大病发生、降低大病返贫的基本条件。我们认为,这也可以参照城镇医保的做法,在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交纳的费用中,一部分用于大病统筹,一部分用于小病统筹,借鉴城市经验,在村一级建立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社区服务站,提供预防保健、常见病跟踪、廉价药品等公共卫生服务,这样,农民就可以跟城市职工一样小病在社区,大病去统筹,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通过以上综合措施,药价高、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必然会得到有效解决。当然,药价高、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是多年来各种因素形成的结果,解决起来也不像说的那么容易,这个巨大工程牵涉民众医疗保障期望与当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否相适应、国家财力能否承受和城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很多问题,要解决的难度很大,造成的震荡也可能会很剧烈,因此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不解决又将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最终损害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此,我们期望社会各方共同努力,特别是政府方面担起责任。值得高兴的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在几天前(即2月24至25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上,中央决定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作为推进城市卫生综合改革、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切入点和基础性工作,这是一项重大的举措。我们相信,国家今后还会不断有其他的政策和措施出台,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也相信,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和其他各项改革的推进,药价高、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终究能得到解决。
         党和政府一直重视民生问题,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农民工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深受群众拥护的政策。但同时应当看到,还有不少民生问题亟待我们去关注,去解决,诸如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收入分配、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环境保护等等
       “控制房价过快增长,解决住房难问题”“看病难、看病贵与医疗改革”“上学难与教育公平”“就业与再就业问题”“保障公共卫生,让群众吃得安心,用得放心”等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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