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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伯雄《左传》无经之传考

 布狄厄布狄厄 2007-07-19
   
       豫凶事,非礼也。仲子在而来赠,故曰:“豫凶事”。

  八月纪人伐夷。夷不告,故不书。夷国在城阳庄武县,纪国在东莞剧县。隐十一年传例曰“凡诸侯有命,告则书,不然则否”。史不书於策,故夫子亦不书于经。传见其事,以明《春秋》例也。他皆仿此。○筦音官。见,贤遍反,下三见同。
  [疏]“纪人伐夷”。○正义曰:《世族谱》“纪,姜姓,侯爵。庄四年,齐灭之”。《世本》“夷,妘姓”。传无其人,不知为谁所灭。《释例·土地名》“夷国在城阳庄武县”。庄十六年“晋武公伐夷,执夷诡诸”。杜云“诡诸,周大夫夷采地名”。《释例·土地名》注为阙,则二夷别也。《世族谱》於“夷诡诸”之下注云“妘姓”。更无夷国,则以二夷为一。计庄武之县,远在东垂,不得为周大夫之采邑,而晋取其地,是《谱》误也。

  有蜚,不为灾,亦不书。蜚,负蠜也。庄二十九年传例曰“凡物,不为灾,不书”。又於此发之者,明传之所据,非唯史策,兼采简牍之记。他皆仿此。○蜚,扶味反。蠜音烦,又音盘。
  [疏]注“蜚负”至“仿此”。○正义曰:《释虫》云:“蜚,蠦蜰。”舍人、李巡皆云“蜚蠦,一名蜰”。郭璞云“蜚即负盘,臭虫”。《洪范五行传》云“蜚,负蠜,夷狄之物,越之所生。其为虫臭恶,南方淫女气之所生也”。《本草》曰“蜚,厉虫也”。然则蜚是臭恶之虫,害人之物,故或为灾,或为不灾也。经传皆云“有蜚”,则此虫直名“蜚”耳,不名“蜚蠦”。《尔雅》所释,当言“蜚”,一名“蠦蜰”。说《尔雅》者言“蜚蠦”,一名“蜰”,非也。此虫一名“负盘”,《汉书》及此注多作“负蠜”者,《释虫》云“草螽,负蠜”。彼则岁时常有,非灾虫也,盖相涉误为蠜耳。又明下有成例,此不合书,而传发之者,明传之所据,非独正史之策,亦兼采简牍所有,故传据而言之。案上传“纪人伐夷”,注云“传见其事,以明春秋例”,则此有蜚,亦明《春秋》例。此云传之所据,非唯史策,兼采简牍,则上“纪人伐夷”,亦是兼采简牍。但“纪人伐夷”,他国不告,故以明例解之。蜚是鲁国之有,故以兼采简牍言之。其实二注互以相通。他如此类。《春秋左传正义》
  九月,纪裂繻来逆女。裂繻,纪大夫。传曰“卿为君逆也”,以别卿自逆也。逆女或称使,或不称使。昏礼不称主人,史各随其实,而书非例也。他皆仿此。○裂音列。繻音须。为,于伪反,下“为鲁”同。别,彼列反。
  [疏]注“裂繻”至“仿此”。○正义曰:此书“逆女”,传曰“卿为君逆也”。宣“五年齐高固来逆叔姬”。传曰“书曰‘逆叔姬’,卿自逆也”。是为君逆则称女,自逆则书字,故云以别卿自逆也。《释例》曰“天子娶”,则称‘逆王后’;卿为君逆,则称‘逆女’;其自为逆,则称所逆之字,尊卑之别也”。此不言纪侯使裂繻,而成八年经书“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俱是昏礼,而立文不同,故解之也。言昏礼不称主人者,主人谓婿也。为有廉耻之心,不欲自言娶妇,故卿为君昏行者,必禀君母之命。妇人之命不得通於邻国,若言卿辄自来,非君所命,故裂繻不言使也。其无母者,臣无所禀,不得不称君命,故公孙寿言宋公使也。史皆随其实事而书之,非褒贬之例也。《公羊传》曰“何以不称使?礼不称主人。然则曷称?称诸父兄师友。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则其称主人何?辞穷也。辞穷者何?无母也。然则纪有母乎?曰:‘有。’有则何以不称母?母不通也”。是妇人之言不通外国,故不言君使,亦不言母命,作自来之文也。《公羊》言无母者称父兄师友,宋公不称父兄者,诸侯臣其父兄,故不得称也。《昏礼记》曰“宗子无父母命之,亲皆没,巳躬命之”。以宗子之尊尚不称父兄,况诸侯也?其称父兄师友,谓大夫以下非宗子者耳。《昏礼记》所云“支子则称其宗,弟称其兄”是也。

  冬,十月,伯姬归于纪。无传。伯姬,鲁女,裂繻所逆者。
  纪子帛、莒子盟于密。子帛,裂繻字也。莒鲁有怨,纪侯既昏于鲁,使大夫盟莒以和解之。子帛为鲁结好息民,故传曰“鲁故也”。比之内大夫而在莒子上,称字以嘉之也。字例在闵元年。密,莒邑。城阳淳于县东北有密乡。○帛音白。解,如字,又户买反。好,呼报反。
  [疏]注“子帛”至“密乡”。○正义曰:杜云“比之内大夫而在莒子上”者,案诸经文,鲁大夫出会他国,皆先书鲁大夫,下即云及某人。今子帛之下不云及者,不可全同鲁大夫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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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经》皆“承告而书”           
                姚曼波 

  
刘知几曾以“惑经”为题,对《春秋经》提出“未谕者十二”“虚美者五”的责难。可谓振聋发聩。其一曰:“赵孟以无辞伐国,贬号为人;杞伯以夷礼来朝,降爵称子。虞班晋上,恶贪贿而先书;楚长晋盟,讥无信而后列。此则人伦臧否,在我笔端,直道而行,夫何所让?奚为齐郑及楚,国有弑君,各以疾赴,遂皆书卒?”而赵盾则谓其“反不讨贼”,许大子因“药不亲尝”,却皆强加上“弑君”之恶名。“嫉恶之情,岂其若是?”二曰:“又案齐乞野幕之戮,事起阳生;楚比乾溪之缢,祸由观从,而《春秋》捐其首谋,舍其亲弑 ,亦何异鲁酒薄而邯郸围,城门火而池鱼及?”其三曰“善恶必书,斯为实录。观夫子之修《春秋》也,多为贤者讳。狄实灭卫,因桓耻而不书;河阳召王,成文美而称狩。斯则情兼向背,志怀彼我。苟书法其如是也,岂不使为人君者,靡惮宪章,虽玷白圭,无惭良史也乎?”四曰“哀八年及十三年,公再与吴盟,而皆不书。桓二年,公及戎盟则书之。戎实豺狼,非我族类。夫非所讳而仍讳,谓当耻而无耻,求之折衷,未见其宜。”五曰“略大存小,理乖惩劝。”六曰名讳不一。七曰弑杀不分,君臣靡别。八曰隐讳失当,“且案汲冢竹书,《晋春秋》及《纪年》之载事也,如重耳出奔,惠公见获,书其本国,皆无所隐。唯《鲁春秋》之记其国也,则不然。国家事无大小,苟涉嫌疑,动称耻讳,厚诬来世,奚独多乎?”九曰褒贬不一沿革无定。十曰史实不明,缺略难知。十一曰“凡书异国,皆取来告。苟有所告,虽小必书;如无其告,虽大亦缺。故宋飞六鷁,小事也,以有告而书之。晋灭三邦(谓灭耿、灭魏、灭霍),大事也,以无告而缺之。用使巨细不均。繁省失中。”十二曰“盖君子以博闻多识为工,良史以实录直书为贵。而《春秋》记它国之事,必凭来者之辞;而来者所言,多非其实。或兵败而不以败告,君弑而不以弑称,或宜以名而不以名,或应以氏而不以氏;或春崩而以夏闻,或秋葬而以冬赴。皆承其所说而书,遂使真伪莫分,是非相乱。”推此十二“未谕”,其实根子是一个,《春秋经》皆承来告而书,并未经孔子笔削。
 
春秋时期,凡建立了邦交之国,皆互通使者,报告各国发生的大事,而史官则凭来告而书于史策。《左传》隐公十一年,“郑伯以虢师伐宋。壬戌,大败宋师”《春秋经》不书。《左传》解释道:“宋不告命,故不书。凡诸侯有命,告则书。不然,则否。师出臧否亦如之。虽及灭国,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策。”
 
《春秋经》皆凭来告而书。这在《左传》中,可以找到很多证明。如:
“十四年春,顷王崩。周公阅与王孙苏争政,故不赴。凡崩、薨,不赴,则不书。祸、福,不告亦不书,惩不敬也。”──《春秋左传·文公十四年》
“使王叔氏与伯舆合要,王叔氏不能举其契。王叔奔晋。不书,不告也。”──《春秋左传·襄公十年》

“八月,纪人伐夷。夷不告,故不书。”──《春秋左传·隐公元年》
由此看来,显然,《春秋经》的书不书,并非由孔子笔削,而取决于史官的“承告”。
 
再举个例子来说,鲁僖公二十四年,晋公子重耳在秦穆公的帮助下,回国夺取了君位,派人杀死了晋怀公。这是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但《春秋经》却未书。按照孟子所说,《春秋》“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其义则丘窃取之”,晋文之事是孔子《春秋》所关注的重点,如果《春秋经》真是孔子所作,孔子对此决不应不置一辞。《春秋经》究竟为什么没写?《左传》对此有明确的记载:“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纳之。不书,不告入也。……壬寅,公子入于晋师。丙午,入于曲沃。丁未,朝于武宫。戊申,使杀怀公于高梁。不书,亦不告也。”说明《经》的不书,是因为晋国未派人报告鲁国史官的缘故。否则,无论从“礼”或从“春秋大义”的角度,都不该不写。而从孔子来说,他对这一段历史是清楚的。这不仅从上面孟子的话可以证明,而且《史记·晋世家》亦有记载:“孔子读史记至文公,曰:诸侯无召王,‘王狩河阳’者,《春秋》讳之也。”可见孔子读过晋史,对晋文公的史迹是了解的,同时也读过今之《春秋经》,其所记“天王狩于河阳”,即孔子所看到的《鲁春秋》原文。《史记·周本纪》对此有相同的记载:“晋文公召襄王,襄王会之河阳。诸侯毕朝,书讳曰‘天王狩于河阳’”。诸侯朝会,能有权“书”的,自然只能是史官,而不可能是孔子。案杜预引汲冢竹书《纪年》曰:“又称周襄王会诸侯于河阳,即《春秋》所书‘天王狩于河阳’,以臣召君,不可以训也。……若此辈甚多。略举数条,以明国史皆承告据实而书时事”(同前)杜预的话,说明别国之史书亦未写晋文“召王”之语。《春秋经》之“讳”并非出自孔子,《竹书》正可作最有力的佐证。
 
春秋时期,各国发生的许多大事,由于政治外交等多方面的因素,未能报告鲁国,因而《春秋经》便有许多当书而未书者,这从《左传》的记载中,我们还可以找到许多例子。如哀公元年,吴国打败越国,占领了越国,《春秋经》同样没记载。《左传》记道:“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遂入越……不书,吴不告庆,越不告败也。”春秋时期,灭国甚多,但许多国家由于种种原因,不一定报告鲁国史官,所以《春秋经》书得不多。闵公元年,晋灭三邦耿、霍、魏,《春秋经》都没有书。计春秋时期灭国之数,据《左传》记载,有五十二,而《春秋经》仅记三十四。兴亡继绝,这是孔子十分重视的事情,灭国之事,孔子岂能笔削而不书?
刘知几批评《春秋经》“凡书异国,皆取来告。苟有所告,虽小必书;如无其告,虽大亦缺。故宋飞六鷁,小事也,以有告而书之;晋灭三邦,大事也,以无告而缺之。用使巨细不均,繁省失中,……夫子既撰不刊之书,为后王之则,岂可仍其过失,而不中规矩者乎?”(1)刘知几的责难,是信奉“圣人作经”的经学家们无法辩解的。
 
《春秋经》详小略大、当书而不书者,比比皆是。顾炎武于《日知录》“王入于王城不书”条云:“襄王之复入,左氏书‘夏四月丁巳王入于王城’,而《经》不书。‘其文则史’也。史之所无,夫子不得而益也。《路史》以为襄王未尝复国,而王子虎为之居守,此凿空之论。”(2)又于“襄公二十年”条下,写道:“其出不书,其入不书,以《路史》之言例之,则是未尝出未尝入也。庄王僖王顷王崩皆不书,以《路史》之言例之,则是未尝崩也,而可乎?赵氏曰,《春秋》王崩三不书,见王室不告,鲁亦不赴也。……事莫大于天王之入,而《春秋》不书,故夫子之自言也,曰述而不作。”(3)周王之出奔和驾崩,都是历史上的大事,孔子若有权“修”国史,岂能略而不书?
 
对于“不书”者,《左传》中有明确点明其为史官所为的,如桓公十七年《经》书:“冬,十月,朔,日又食之。”《左传》曰:“不书日,官失之也。”僖公十五年,《经》书:“夏,五月,日又食之。”《左传》又曰:“不书朔与日,官失之也。”如果可以笔削,孔子为什么不把官失之处给予补正呢?
 
杨伯峻先生(《春秋左传注·前言》)曾引《左传》中的有力证据,说明《春秋经》非孔子作,而是史官承告而书。《左传》襄公二十年记载:“卫宁惠子疾,召悼子曰:‘吾得罪于君,悔而无及也。名藏在诸侯之策,曰孙林父、宁殖出其君。君入则掩之。若能掩之,则吾子也。若不能,犹有鬼神,吾有馁而已,不来食矣。’悼子许诺,惠子遂卒。”悼子后来信遵父命,于襄公二十六年杀殇公,复立献公。而今之《春秋经》果书为“卫侯出奔齐。”而不书宁殖之罪——这可能是卫悼子利用权势,努力实现其父嘱托,通过特殊关系修改了《鲁春秋》的结果。若如《春秋经》真的经过孔子“笔削”,无疑会予以“修正”,还其本来面目,而不该听凭这样的“乱臣”如愿以尝地隐讳其驱逐国君的大逆不道。
 
吕大圭说:“《春秋》因鲁史而成文者也,史之所有,圣人因之;其所无者,不能以意度也。史之所述,圣人定之;其所缺者,不敢以强补也。圣人作《经》,以示万世,因未尝有一毫私意参与其间,而顾欲窃褒贬之权以自尊乎?且鲁一国也,夫子匹夫也,夫子因一国之史而欲以律天下之君大夫,则是私鲁也。以匹夫之微而欲以窃天子之刑赏,则是私己也。圣人宜不为是也。故《春秋》者,纪实之书也。“(4)《春秋》既是“纪实之书”,其缺不能补,其误不能正,则孔子还“笔”什么“削”什么?
 
有的学者举《史记》中的唯一的一条可疑之处,作为孔子“修”《春秋》的证据——《赵世家》记载:“孔子闻赵简子不请晋君而执邯郸午,保晋阳,故书《春秋》曰:赵鞅以晋阳叛。”考鲁定公十三年《经》记:“秋,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如孤立地看,似乎确有这么回事,但如把上述的全部史实联系起来看,就不能不使人怀疑,孔圣人既然连包括日月天象在内的大量缺失谬误都不敢补正,何以独独于此处敢斗胆破例记载?如果孔子有权修《春秋》,为何对《经》中的大量严重失误视而不见,甚至于庇护弑君的乱臣贼子?这不是对孔圣人的莫大侮辱吗?
注:
(1)《史通·惑经》
(2)《日知录》卷四,古今图书集成、69810页
(3)同上
(4)《春秋或问》卷一《春秋褒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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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同治版《即墨县志·大事》选录 2006
上古
  轩皇一登劳盛山。(见《四极明科》)
  周
  平王四十九年八月纪人伐夷。夷在城阳壮武县。
  烈王七年,齐侯封即墨大夫。
  赧王三十六年,燕侵齐,即墨大夫死之。田单保守即墨,大破燕军。
  秦
  始皇二十八年,登劳盛山。望蓬莱,遣徐市发童男女数千入海求仙人。
  汉
  高祖四年,齐王田横败保即墨岛中。寻,奉诏诣洛阳,未至自杀。二客从之。其岛居五百人皆不屈死。
  武帝太初四年四月,幸不其。(详《古迹》)
  帝宣神爵三年,以方士言,祀太室於即墨。
  新莽始建国元年,徐乡侯刘快起兵,以数千人攻即墨,败,死之。
  东汉
  建武三年,拜张步为东莱太守。步,不其人。汉兵起,步亦聚众数千。刘永拜步辅汉大将军,督青、徐二州,遣将徇泰山、东莱、胶东、北海、济南诸郡,皆下之。建武三年,永败。步献鳆鱼请降。帝以步为东莱太守。后,刘永立步为齐王。步受永命屯历下。诏大将军耿弇攻破之。步乃斩苏茂降。封步安邱侯。八年,步复谋叛,为琅琊太守陈俊所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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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大事记

前722年(周平王四十九年)
八月纪人伐夷,夷国古城址在今蓝村镇古城村。

前567年(周灵王五年)
齐侯晏弱率军灭莱,莱公共逃奔棠地,莱地并入齐。棠古城址在今移风店镇古城村。

前347年(周显王二十二年)
即墨大夫政绩显著,齐威王封其食邑万家,即墨之名始见于史册。

前279年(周赧王三十六年)
齐将田单率众固守即墨,以火牛阵大破燕军,收复齐之全部失地。

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
齐亡,秦统一六国,设置郡县,以即墨为胶东郡治。

前219年(秦始皇二十八年)
秦始皇遣徐福率童男女数千乘船沿即墨之崂山海域东渡求仙人。

前210年(秦始皇三十七年)
秦始皇自琅琊经即墨之崂山沿海北至荣成山,以连弩射大鱼。

西汉

前203年(汉高祖四年)
汉将韩信率军破齐,齐地入汉,汉以即墨为胶东郡治。

前104年(汉武帝太初元年)
即墨人徐万且因精于历学,被选修《太初历》。

前101年(太初四年)
汉武帝幸不其。

前48年(初元一年)
宣帝时谏大夫、元帝时又应征谏大夫王吉病逝于赴长安途中。

新朝

新莽期间
即墨县改称“即善”,壮武县改称“晓武”,皋虞县改称“盈庐”。新灭后,三县旧名恢复。

东汉

公元188年(中平五年)
经学家郑玄到不其山下授徒讲学。

南北朝

公元534年(北魏天平元年)
朝宦杨愔为避难逃入即墨之田横岛,变姓名为刘士安,授徒讲学。

纪王崮山名考析

    在沂水县泉庄乡境内有座海拔577.2米、面积4平方公里的山崮,以其阔大广袤险峻、自然风光饱满、文化底蕴深厚而著称,被誉为沂蒙七十二崮“千古独秀”、“天下第一崮”,这就是清道光七年《沂水县志》所载的“纪王崮”。然而,就是这样一处美丽所在,至今人们还在为她的芳名而彷徨。近年来,随着这座沂蒙奇崮旅游开发步伐的加快,“姬王崮”之称频频见诸于报刊,有的甚至写入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究竟是纪王崮?还是姬王崮?一时间,人们对这座山崮的名字众说纷纭。笔者本着对历史负责和对人文景观负责的态度,查阅了大量资料,经过多方考证,对“姬王崮”的提法不敢苟同,确实值得商榷。
    单从字面上讲,“纪”、“姬”同音,只是声调不同而已,又同属中华民族百家姓中所列,作为姓氏应是平等、不分贵贱的,对于一个无妨大体的起名,本也无可厚非。但对于这座有着悠久丰厚历史和源远流长传说的千古奇崮来说,就值得推敲一番了。纵观沂蒙七十二崮,或以其形状、或以其传说、或以崮上的特征物、或以历史人物而命名,她们有的也见诸于地方史志,但大都来源于民间,在民间千百年来一直流传着,经久不息,并不是空穴来风,那样不仅得不到人们认可,也经不住时间的考验。例如,孟良崮、吕母崮、晏婴崮、吴王崮等都是以历史人物命名的,这些崮曾经留下了历史人物的足迹,纪王崮也当属其列了。那好,弄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再来看看历史上是否真有这个历史人物。
纪王也好,姬王也罢,既称为王,乃国之王,如位于平邑县铜石镇镜内的吴王崮,相传春秋时期吴王伐鲁被困于此,故名。再如,位于沂水县圈里乡境内的唐王山,是因为相传唐王李渊路过此山连射七箭定太平而得名,山下有一村故名七箭村。笔者查阅大量史料,未发现姬国的存在,也就是说历史上根本就没有姬王其人。如果说姬王姓姬,那就大错而特错了,等于开了个历史的玩笑,这正如唐王并不姓唐而姓李、秦王姓赢、齐王先姜后田、吴王也不姓吴一样(诚然也许有例外,但周王姬姓非称姬王无疑),所以说周王朝最后一个国王周赧王姬延的儿子姬召流亡客居此崮而得名“姬王崮”,倒不如说是“周王崮”,如此推理,那就更离题千里、相去甚远了。退一步说,既便是周王逃难至此,周王朝最后一个国王周赧王姬延已于公元前256年去世,这早见诸于经史,就算是其子居此,又怎能称之为王呢?凡此种种,皆不能成立。
     那么,历史上到底有没有纪国?有没有逃亡到这座千古奇崮之上的纪王呢?答案无可置否。当然,这也需要首先解决一个认识问题,因为星转斗移、苍海桑田,我们已无法与2000多年前的古人直接对话,也只有通过《春秋》、《左传》等古人给我们留下的宝贵资料,来透过时光隧道窥视历史了。《春秋》是鲁国官修的历史,《左传》又叫《左氏春秋》、《春秋左氏传》,是对《春秋》的解释,它们卷帙浩繁,文字深奥,是研究先秦历史的重要资料之一。有关纪国、纪人、纪地、纪事的记载,不绝于史。纪国自西周初年始立,“纪”金文作“己”,纪国姜姓,侯爵,故称纪侯,国称纪国,国都在今寿光市纪台镇纪台村。迨至战国鲁庄公四年(周庄王七年,齐襄公八年即公元前690年),为齐国所灭(史书“不言灭”,称“迁其都邑”,这就与纪王崮有关了),约360余年。
     纪国作为一个诸候国,是周王朝“分封制”的产物,要了解纪国的历史,需先从周族的兴起及西周王朝的建立开始。周族是个姬姓部落,历史也相当悠久,大约与夏、商两族同时,公元前1057年,周武王伐纣灭商,正式建立西周王朝,公元前1052年周公东征平定武庚叛乱后,为了巩固对东部广大被征服地区的统治,便实行大规模的“分封制”,分封的诸侯一是周的同姓贵族,二是功臣谋士,三是古帝先圣的后裔。纪国就是炎帝伏羲氏的一个后代在当时一起被分封的诸侯国之一,各国臣属于周王室,承担镇守疆土、捍卫王室、交纳贡税和定期朝靓等义务。公元前771年,周幽王被犬戎兵杀于骊山之下,西周灭亡。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洛邑,史称东周。从此,周王室失去了控制四方诸侯的力量,周王共主的资格名存实亡,我国历史进入一个大动乱的春秋战国时期。
    在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干戈时起的历史漩涡中,纪国或兴兵攻伐,或参与会盟,颇为活跃。据《春秋左传集解》载:“鲁隐公元年八月,纪人伐夷。”即公元前722年,纪国兴兵攻伐夷国。次年,纪侯娶鲁女伯姬为妻(5年后伯姬的妹妹叔姬又嫁给纪侯)。当时莒国和鲁国有矛盾,纪国与鲁国既已联姻,所以为调停莒国和鲁国的紧张关系,公元前721年10月,纪子帛、莒子盟于密,接着公元前715年9月鲁与莒盟于浮来。自此,莒、鲁、纪三国关系较好,与其它国家关系稳定。但周天子“烹齐哀公于鼎”,齐国怀疑是纪侯弹劾之故,从此齐纪结下世仇,再加上后来随着齐国的强大,害怕邻国纪国对齐国构成威胁,早已对纪国垂涎三尺,从公元前707年至公元前690年的10余年间均有“齐欲灭纪”的记载,其间纪侯多次到鲁国求助,鲁桓公为调停齐、纪两国关系,也尽了最大努力,公元前695年“公会齐侯、纪侯盟于黄(齐地,今黄县)”。但齐国灭纪决心已定,鲁庄公元年即公元前693年,“齐师迁纪郱(今临朐东北)、鄑(今昌邑以西)、郚(今安丘西南)。”也就是说,齐国将纪国三县民众迁走而占领其地。鲁庄公三年即公元前691年秋,“纪季以酅(纪邑,今临淄东部)入于齐。”齐欲灭纪,所以纪侯的弟弟纪季以邑入齐为附庸。晋人杜预注,纪与齐为难,不直齐,大纪小季知必亡,故酅共祭祀。虽然纪国做到了仁至义尽,但也没有挽回遭到灭亡的命运。鲁庄公四年即公元前690年,齐师伐纪,“三月,纪伯姬卒。夏,纪侯大去其国。六月,齐侯葬纪伯姬。”2000多年后,毛泽东同志在读批《史记》时曾指出:“古人说‘春秋无义战’。”可齐灭纪却例外了一次,“纪季入酅,为齐附庸,而纪侯大去其国,齐侯加礼初附,以崇厚义,故摄伯姬之丧而以纪国夫人礼葬之。”对此,《史记》、《春秋左传集解》以及中华书局影印《十三经注疏》中《春秋左传正义》、《春秋公羊传注疏》、《春秋谷梁传注疏》等均有记载,这正温合于清道光七年《沂水县志·舆地》记载“纪王崮相传纪子大去其国居此,故名。”试想当年纪侯离开纪国迁移它的都城能到哪里去呢?“纪侯不能下齐。”即纪侯不能降屈事齐,齐国是绝对不可能落脚,其他诸侯国也不可能接纳他这位亡国之君,再说他也不可能逃亡到离齐国很远的地方,因为他还要光复社稷呢!又加之他与鲁国有姻缘关系,所以也只有流落这座荒山大崮了。纪侯盘踞山崮8年,于鲁庄公十二年即公元前682年去世,同年春,“纪叔姬归于酅”,由此可见叔姬执节守义以终妇道,记于经传,为后人所传颂。至于纪侯客居此崮期间如何养兵蓄锐,以图东山再起,不再细考。
由是观之,无论驳论还是立论,清道光七年《沂水县志·舆地》所载“纪王崮”不失之为偏颇,我们应尊重历史,还人文景观以公道。也许有人会说,既便真是“纪王崮”,但纪国只是周王朝的一个诸侯国而已,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不点”(其实,从现存史料和已出土的文物来看,纪国历史悠久,地域辽阔。特别是1983年在古城“益都侯城”故址发掘的大批文物,数量之多,时间之早,价值之高,震惊了国内外史学界),远没有周王朝在中国上下五千年文明史中的地位与作用,取名“姬王崮”是旅游开发的需要。笔者大声疾呼:此言差矣!倘若真是为了旅游开发,待到这座山崮真如泰山、黄山等名川大山而名扬四海、游人如织之时,殊不知这座千古奇崮的名字经得起专家、学者及游人的推敲吗?
    其实,这个问题本是可以不必争论的,因为崮顶之上至今还有人家,堪称历史的“活字典”,从他们祖祖辈辈的传说之中也可窥见一斑,再说这里本身就是沂水县泉庄乡深门峪村的一个自然村,名字就叫纪王崮,这是不可雄辩的事实。最后说句真心话,我写此文,倒不是纯粹为了什么学术考证,也正是为了纪王崮风景旅游区的开发,也正是为了揭开这座千古奇崮的真实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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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傳·隐公元年》(楊伯峻先生《春秋左傳注》第17頁)
     
八月纪人伐夷,夷不告,故不書。

     “告”为何意?
  “告”的本義是“告訴”。另外,有時特指“以大事報告祖宗或上帝”,用作特指時後面是不帶賓語的。此處的“告”應該是這個意思。
    比如:
    閏月不告朔非禮也。 (文公六年)http://www./bbs/thread.php?tid=306&page=1
 
赵伯雄《左传》无经之传考
  
  一、问题的提出
   《公羊》、《榖梁》是《春秋经》的传,这一点从来没有人发生过怀疑。《左传》则不同。除了有大量的无传之经外,还似乎有为数众多的无经之传。人们不禁要问:《左传》既是解经的,为什麽会有这些无经之传呢?於是《左传》的性质亦即《左传》是否《春秋》之传遂发生了问题。
  
   自从刘歆提出要将《左传》立於学官以来,争论就开始了。不管西汉博士出於什麽动机,他们所持的“《左氏》不传《春秋》”的观点却开启了此後将近两千年间一些《左传》研究者的疑窦,从而使《左传》与《春秋》的关係成为研讨的课题。西汉博士的论证虽然没有留传下来,但既然说“《左氏》不传《春秋》”,那麽人们很容易导出“《左传》与《春秋》是两本不相干的书”这样的推论。现在所知最早明确作出这种表述的是晋人王接。王接说:“《左氏》辞义赡富,自是一家书,不主为经发。”1既然不是为解经而“发”,那麽《左传》当自有作意,自是一部不依赖於《春秋经》而独立存在的著作。到了唐代,人们开始注意到了《左传》的史书性质。陈商说:“孔圣修经,褒贬善恶,类例分明,法家流也;左丘明为鲁史,载述时政……以日繫月……本非扶助圣言,缘饰经旨,盖太史氏之流也。……夫子所以为经,当与《诗》、《书》、《周易》等列;丘明所以为史,当与司马迁、班固等列。”2这麽一划分,便把《左传》与《春秋》剥离开了,两书连性质都不同,怎麽会是一回事呢?宋人疑《左传》的就更多了。朱熹说:“左氏是史学,公、榖是经学。”3虽说祗是区分三传,其实距否定《左传》之解经,也就祗有一步之遥了。刘安世说:“读左氏书,当经自为经,传自为传,不可合而为一也,然後通矣。”4这话更加明确,大有离则双美、合则两伤之意。
   平心而论,这一派的意见是很有些说服力的。经、传之不能完全契合,特别是“无经之传”的大量存在,应该说是引起人们疑心的主要原因。此外,《左传》中虽也有不少解经的内容(包括“君子曰”、“五十凡”、解经语等),但这些东西都有很明显的嵌入的痕迹,多数都没有与传文融为一体。清儒皮锡瑞曾经举“郑伯克段于鄢”一段为例,指出在“太叔出奔共”一句下硬加上了“书曰……难之也”一段解经的话,致使本来与上文紧密相连的“遂置姜氏于城颍”的“遂”字显得上无所承,突如其来。因此“书曰”云云显然是被人後加上去的。5这一发现当然是支持《左传》本与《春秋》各自为书的说法的。那麽,究竟是谁将“书曰”、“君子曰”之类的解经语加进去的呢?
   自宋以来,就有人怀疑是刘歆改造了《左传》,加进了解经语。宋人林栗说:“《左传》凡言君子曰是刘歆之辞。”6到了清代,刘逢禄作《左氏春秋考证》,详细论证了刘歆是怎样把先秦旧书《左氏春秋》改编为《春秋左氏传》的。後来康有为继承其说,进而提出刘歆割裂《国语》、伪造《左传》的新说。刘、康的观点儘管有很多不同,但在《左传》(这里指刘歆以前的“左传”)与《春秋》本是不相干的两部书这一点上是完全一致的。而这一点恰是《左传》问题的要害所在。刘、康的意见在近代中国学术界影响至为深远。在本世纪初期,不少著名学者都是信从刘歆伪造说的。
   学问之道,有如积薪,总是後来居上。现代学者的研究,又彻底推翻了刘歆伪造说。研究表明,那些所谓由刘歆加进去的解经语、“君子曰”等等,在刘歆以前早已存在了。司马迁曾经引用过,先秦诸子也曾经引用过。这对於刘、康的说法无異於釜底抽薪。时至今日,除了极个别的人以外,已很少有人相信刘歆伪造说了。
   但是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疑点依然存在。《左传》之“述史”部分与“解经”部分之不相融合是不争的事实。大量“无经之传”的存在也有目共睹。怎样对此作出合理的解释,乃是摆在现代学者面前的一个难题。

  二、《左传》一次成书说
  
   按照刘逢禄的意见,《左传》在先秦本被称作《左氏春秋》,是与《吕氏春秋》、《晏子春秋》类型相似的著作。後经刘歆改造,遂成今本这样的解经的《春秋左氏传》。因此,《左传》之成书,实有两个过程。先是由左氏“惟取所见载籍如晋《乘》、楚《梼杌》等相错编年为之,本不必比附夫子之经”,这样撰得《左氏春秋》;後由刘歆“或缘经饰说,或缘左氏本文前後事,或兼采他书以实其年”,改编而为《左传》。1今日刘歆改编之说虽已被破,但刘逢禄的这一思路却被某些现代学者所继承,不过将改编的时代提前,由刘歆变为战国时的儒者了。在这一方面,胡念贻先生的意见很有代表性。他说:

  《左传》本来是一部叙事较详的史书,是公元前五世纪的一部私家著作。它在写作过程中当然参考了《鲁春秋》──我们见到的《春秋》。但它並不是为解释《春秋》而作,它独立於《春秋》之外。後来有人陆续窜入了一些解释《春秋》的文字,这些文字虽然有的经过精心弥缝,消灭了痕迹,但有许多却是窜入之迹宛然。……《左传》里面那些属於“书曰”以下的文字以及其他讲《春秋》“义例”的文字,如果全部删去,丝毫不影响《左传》叙事的完整性。这些文字游离於叙事之外。这和《公羊传》、《榖梁传》可以说恰恰相反。这就是因为,《公羊传》和《榖梁传》是解经的书;《左传》不是解经的书,解经的文字是後加的。2

   顾颉刚先生也是主张《左传》本非《春秋》之传的,他提出了“左传原本”这样一个概念,指出“左传原本”在刘歆以前早已存在,“当时(按盖谓战国时)《左传》原亦杂记体之史,犹《国语》、《战国策》、《说苑》、《新序》、《世说新语》、《唐语林》、《宋稗类钞》、清之野史等类,其故事为一条条者”。3这样一部“左传原本”,後来被人改造为说解《春秋》的“传”,儘管顾先生认为改造、附益、增窜者非一人,亦非一世,然就其有原书而後被改造而言,亦不妨说他是主张今本《左传》是“二次成书”的。

   赵光贤先生对此又作了更为明确的表述。他说:
   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具有编年形式,而且有很多解释语的《左传》,並不是《左传》原本,而是後人改编的结果(原注:这个原本是不是名为《左氏春秋》,不是一个重要问题,可以不去管它,姑且叫它《左传》)。因此,应该说《左传》与《春秋》原本是各自独立的两部书,《左传》並不是依附《春秋》而存在的。……《左传》原係杂采各国史书而成,最初不过是一种史事汇编的性质,並非编年之史,原是一部独立的书,与《春秋》无关。1
  按这也是指出了《左传》曾经二次成书,先是有人编成一部记事之书,今本《左传》中的记事部分就是这部书的内容;後又有人对它进行了改造,加进了解经语,於是本来与《春秋》不相干的记事之书成了《春秋》的传──当然,改造者最迟也是战国时人,这一点比前人指实为刘歆要可信得多了。

   这种“二次成书”的理论虽然解决了今本《左传》解经部分与记事部分(洪业氏分别称之为“释经”与“述史”)不相协调的问题,同时对“无经之传”的存在似乎也给予了合理的解释,但是缺欠也是很明显的。首先一个问题是:这种先期存在的“左传原本”究竟是一部什麽样的书?刘逢禄说是像《晏子春秋》、《吕氏春秋》(雄按:《晏子春秋》与《吕氏春秋》就已大不相同);顾颉刚先生说是像《国语》、《战国策》、《世说新语》、《宋稗类钞》等等,一条一条的;赵光贤先生说是“纪事本末体的”。这种体例的不确定性正好说明对它的真实性尚须大打折扣。第二个问题是:《左传》原本被改编後,这部原本到哪里去了?一部书流传於世,当不会祗有一个本子。孔门後学将《左传》原本改造为《春秋》的传,当世之人当不会因此就再也见不到那“原本”了,为什麽作为《春秋》传的《左传》曾多次被战国诸子徵引,而那部“原本”却一点踪迹也没有了呢?

   如果我们对今本《左传》的传文作深入的考察,就会发现这种“二次成书”说的更多疑点。
   (一)假设《左传》是经过二次成书的,那麽它在被改编为《春秋》传之前应是一部独立的著作。如前所述,这部《左传》原本当是一种记事之书。既然解经的话被看作是第二次编定(即改编)时加进去的,那麽所有与经文无关的记事(无经之传)就都应该是《左传》原本中所原有的(一般“二次成书”论者也正是以无经之传作为有所谓《左传》原本的主要证据的)。但事实上,《左传》中的无经之传在叙事的内容、方法、详略、风格等方面差異非常之大,很难令人相信它们原先都是属於同一部著作的。例如隐公元年传文有云:
   八月,纪人伐夷。夷不告,故不书。
   有蜚。不为灾,亦不书。

  按传既明言“不书”,这两条当然是无经之传。按照二次成书论者的说法,这两条应该在《左传》原本之内。我们再看僖公二十三年有关重耳复国的那一段传文:
   晋公子重耳之及於难也,晋人伐诸蒲城。……遂奔狄。……处狄十二年而行。……过卫……及齐……及曹……及宋……及郑……及楚……乃送诸秦……。

  按这也是无经之传。重耳及於难,在僖公四年,至本年“送诸秦”,时间跨度有十九年。传文详叙重耳在各国之经历,俨然一段纪事本末体的史文。这样的文章,怎麽会与上引“八月纪人伐夷”、“有蜚”等同出於《左传》原本呢?类似这样的例子在《左传》中举不胜举,倘若真有所谓《左传》原本,这《左传》原本的内容也未免太芜杂了吧?

   (二)论者或以无经之传为据,以证明《左传》原本与《春秋》本为不相干的两种书,言外之意,改编者祗加进了一些解经的话,变动了一些叙事的次序(编年之需要),对《左传》原本並没有进行删节,故而保留了大量的无经之传。但我们细审《左传》全书,竟有相当多的年份传文是与经文一致的,也就是说这些年的传文都是解经的(至於解经的方式则详後文),並不存在无经之传。以鲁文公在位之十八年为例。在这十八年中,《左传》之记事有一百三十九条,1其中有几年的记事应该讨论。六年记秦穆公卒,三良为殉之事,是无经之传。但左氏记此事,亦非无因。盖三年经文有“秦人伐晋”条,传乃述秦伯用孟明、遂霸西戎之事;此年记秦穆公卒,用三良为殉,正为三年之事作一结,故君子有“秦穆公之不为盟主也宜哉”之论。这样看来,六年的这条传文,就不是简单的无经之传了。它应该被看作是三年传文的延续。七年、八年传文记有晋人“归匡戚之田于卫”事,看似无经之传,实则元年经有“晋侯伐卫”之文,传在解释这条经文时载有晋取匡、戚之事,故七、八两年之传亦应看作是元年传文的延续(或者说与元年传结合在一起都是用来传“晋侯伐卫”之经的,祗是因为归还匡、戚事在七年、八年,故而一传分置两三处),同样不能认为是无经之传的。十三年传记士会返回晋国事,亦无经,但此事实为七年经“晋先蔑奔秦”之馀传。据七年经文,士会随先蔑奔秦;而士会在后来晋国的政坛上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在经、传中多次出现,故左氏於此年特记士会返国之经过,並非完全与经无涉。真正的无经之传,十八年中祗有两条。十四年传云:“春,顷王崩。周公阅与王孙苏争政,故不赴。凡崩、薨,不赴则不书。”这里明言《春秋》所以不记此事,盖因“不赴”。同年传还记有楚国庄王新立,公子燮与子仪作乱被杀之事,确然无经。但《左传》记十八年间事,祗有这麽一二条与经无关,若说《左传》原本是与《春秋》不相干的独立著作,恐怕是难以服人的。

   再以定、哀二公之传文为例。定公初年连续几年载有王室乱事:“五年春,王人杀子朝于楚”、六年“夏……周儋翩率王子朝之徒,因郑人将以作乱于周……”、“七年春二月,周儋翩入于仪栗以叛……夏四月,单武公、刘桓公败尹氏于穷谷……”、“八年春二月己丑,单子伐榖城,刘子伐仪栗……以定王室”,这些表面上看都是无经之传,其实是昭公二十二年经“王室乱”、“刘子、单子以王猛居于皇”,昭公二十三年经“尹氏立王子朝”,昭公二十六年经“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等数条经文之馀传。盖传於昭二十二及以後的数年中详述了王子朝叛乱及失败的全过程,定公五年及以後数传,则叙王子朝被杀及其馀党覆灭之事,虽然看似无经,实际上是与前面那些传文相连属的,因此也应视为有经之传。定公、哀公(截至到十四年)一共二十九年,除了极少数的例外,传文都是与解经相关的。如果真有所谓《左传》原本,而这书又本与《春秋》毫不相干,那麽经传记事为什麽会如此契合?
   我的看法是:今本《左传》不是由某一个人(不管他是刘歆还是先秦时人)将早先已有的一部现成著作(《左传》原本)改编而成的,而是由左氏(我们姑且这样来称呼《左传》的编著者)本着解经的目的,杂取各国的各类史料,同时加进了一些自己解经的话编撰而成的。也就是说,《左传》是一次完成的。这里所谓“一次完成”,主要是指《左传》作为一部完整的解经著作,其排纂史料与撰写解经语是同时进行的,並非如时贤所说,先有一部“记事的《左传》”,後来才出现“解经的《左传》”。当然,这种一次完成说並不排除今本《左传》有後人附益的成分(如“其处者为刘氏”之类即甚可疑),祗是此种附益属於《左传》成书以後的个别现象,不能将後人某些文字的增窜与《左传》的编撰混为一谈。
   既然《左传》是一次完成的,既然“述史”与“解经”同出一手,那麽那些解经的话为什麽会有那样明显的硬加进去的痕迹呢?我想,这恐怕主要与左氏处理史料的方式有关。

  三、左氏“述而不作”说
   这一题目的意思,是说左氏在编撰《左传》时,面对着的是各国的各类史册以及其他各种类型的历史资料,左氏一般是片断地摘取这些现成的材料,然後把它们按时间顺序编排连缀起来。左氏自己,可能做了一些文字上的加工,但没有进行多少创作。也就是说,《左传》主要是“编”出来的,而不是“作”出来的。
   我曾经对《公羊传》的记事与《左传》的记事作过比较研究。1《公羊》虽说是以阐发义理和解释义例为主,但在某些场合也有一些记事。全书记事的地方总共有六十馀处。把《公羊》与《左传》关於相同事件的记述作个比较,就会发现,《公羊》的记事不是袭自《左传》的。但《公羊》的大部分记事与《左传》是同源的,也就是说,《公羊》的始祖与左氏所依据的是大体上相同的一些历史资料。因此,《公羊》记事的大多数除事情梗概与《左传》相同外,往往都有一句甚至几句文字也与《左传》几乎全同或者基本相同。一些历来为人所称赏的警句,像“舟中之指可掬也”(宣十二)、“唇亡齿寒”(僖二)、“此奚斯之声也”(庄三十二)、“中寿,尔墓之木拱矣”(僖三十三)、“易子而食,析骸而爨”(宣十二)等等,在《公羊》与《左传》中都有,虽文字不尽相同,大致差不多。这些语句,表现力极强,不是随便什麽人都可以写得出来的。《公》、《左》既非相袭,那麽我们可以推想,一定是在《公》、《左》之前有某些历史记载,有上述那类生动的描写,《左传》的作者据以编成《左传》,《公羊》的始祖据以传授《公羊》。如果这个推想不误,《左传》係选取现成的历史资料编辑而成,也就可以成立了。

   细绎《左传》传文,我们可以发现不少左氏直接采用历史资料原文的痕迹。定公元年传云:
   齐高张後,不从诸侯。晋女叔宽曰:“周苌弘、齐高张皆将不免。苌弘违天,高子违人。天之所坏,不可支也。众之所为,不可奸也。”
  按所谓“齐高张後”,是指此年晋率诸侯为天子修筑成周之城,而齐国的高张姗姗来迟,没有随诸侯一起筑城之事。传引女叔宽的话,是一个预言,说苌弘、高张都将没有好结果。关於高张的“违人”,是有事实为据的,就是前面说的“齐高张後,不从诸侯”;但苌弘的“违天”,在前此的传文里却没有任何交代。杜注说“天既厌周德,苌弘欲迁都以延其祚,故曰违天”云云,传中不见,不知其何所据而云然。但苌弘违天的事实,在原始资料中应当是有的,祗不过左氏没有选用。而左氏选用的女叔宽的那段话,本来是针对苌弘、高张这两个人的事迹说的。今既未采苌弘违天的事实,又原封不动地搬用了女叔宽的话,自然显得苌弘之事没有着落了。这段文章若是左氏自撰,当不会出现这样的漏洞。

   类似的情况还有。昭公十一年传云:
   楚子城陈、蔡、不羹。……王曰:“国有大城,何如?”(申无宇)对曰:“郑京、栎实杀曼伯,宋萧、亳实杀子游,齐渠丘实杀无知,卫蒲、戚实出献公。若由是观之,则害于国。末大必折,尾大不掉,君所知也。”

  按申无宇之意,是说“国有大城”往往会危害国君。他一连举了四项事例,後三项於《左传》中都有明文,唯头一项“郑京、栎实杀曼伯”,在前此的传文中没有明确的记载。就连曼伯究竟是公子忽,还是檀伯、子仪,都不好确定。尤其是郑国的京邑究与“杀曼伯”有何关係,更是无从考索。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当是由於左氏所采申无宇对楚王的那段话係原始资料之原文,左氏原样照搬,未顾及这里的概述与前文对各国史实的叙述是否完全一致。
   又宣公九年云:“楚子为厉之役故伐郑。”十一年又云:“厉之役,郑伯逃归。自是楚未得志焉。”这次“厉之役”成了楚人屡次伐郑的口实,後来竟至逼得郑伯“肉袒牵羊以逆”,表示彻底屈服。但有关“厉之役”的情况,前此的传文竟没有作任何交代。杜预说“盖在六年”,但宣六年传祗云“楚人伐郑,取成而还”,並未明说此即“厉之役”,杜预之说不过是揣度之辞。这当是由於左氏节录材料所致。他在作宣九、宣十一两传时节录的材料中有“厉之役”这一提法,却忽略了在前面的传文中並不曾对“厉之役”作过明确的记述,因此显得前後有失照应了。倘传文都是左氏自作,这一类的问题本是很容易避免的。
   僖公二十七年传云:
   晋侯始入而教其民,二年欲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义,未安其居。”於是乎出定襄王。……将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信,未宣其用。”於是乎伐原以示之信。……公曰:“可矣乎?”子犯曰:“民未知礼,未生其共。”於是乎大蒐以示之礼,作执秩以正其官,民听不惑而後用之。出榖戍,释宋围,一战而霸,文之教也。
  按本年传叙因楚人围宋、宋向晋告急、晋为救宋而“蒐于被庐、作三军、谋元帅”之事。上述那段传文,就是缀於此事之後的,其为左氏所引旧籍原文,更为明显。这段文字无疑是对晋文公所以能够称霸所做的一个小结。其中定襄王、伐原示信、大蒐示礼,固为已经发生的事实;然“出榖戍,释宋围,一战而霸”,是下一年的事,此时还没有发生。原作者写这段话,本是为宣扬“文之教”的威力的,故从文公之始入直写到“一战而霸”;左氏移过来颂扬晋国此次的“大蒐”,於是就不免将下一年才发生的城濮大战的结果提前写在这里了。
   左氏编撰《左传》的材料来源,前人及今人都曾作过探讨。在今日看来,大体上仍不出唐人啖助所说的那个范围,即:各国史记(不同类型、不同体裁的史书),子产、晏子等各国卿佐的家传以及卜书、梦书、杂占书、纵横家、小说、讽谏等。1《左传》全书记事的体例、详略乃至语言的风格等是並不统一的。这正是由於左氏往往是於他所能接触到的材料来源中摘取现成的片断,连缀成文,而並不是进行整体创作的缘故。《左传》的作意是解经的,因此左氏免不了要加进一些解经的话。但记事部分既然多是采取的现成材料,故解经语往往就会显得与记事文字不相协调,给人以割断文气、强行嵌入的感觉。像前面提到过的隐公元年“郑伯克段于鄢”一节,中间插入了“书曰……难之也”一段话,致使“首尾横决,文理难通”。诚如皮锡瑞所说,倘删去那段解经语,则文章上下“一气相承矣”。这正是因为“郑伯克段于鄢”本来就是一段现成的材料,去掉了解经语,恢复了其本来面貌,自然文气贯通了。
  四、左氏传经方法与无经之传
   从上节可知,不管是有经之传,还是无经之传,大多都是左氏直接选取现成资料编辑而成的。但这还不能完全说明《左传》中为什麽会有那麽多看上去是无经的传。为了彻底解决《左传》是否《春秋》之传的问题,还须对左氏传(读去声)经的方法作一讨论。传经方法一明,许多无经之传就会变为有经之传了。
   《公》、《榖》传义,《左传》传事,前人对此早有定评。这里的义和事,自然是指《春秋经》的义和事。《春秋》记事,极为简略,记一件事祗用几个字,至多二十几个字,例如“公及邾仪父盟于蔑”、“郑伯克段于鄢”、“莒人入向”、“宋公和卒”之类,实际上祗是个记事提纲。春秋二百四十二年的历史,就这样用一万多字就写下来了。但孔子当年用《春秋》来教学生的时候,是绝不会仅仅局限於这一万来字的《春秋》条目之上的。孟子将《春秋》分为其事、其文、其义这样三个层面。“其事则齐桓、晋文”,这是从内容上来看,《春秋》的内容是大国争霸时期的事;“其文则史”,这是从《春秋》的文字形式亦即载体来看,是史文;“其义则丘窃取之矣”,这当然是说孔子独得《春秋》之思想、之精神。即使孔子当年教授学生确是主要着眼於“义”,他也不可能脱离齐桓、晋文之事,从而也就不可能摆脱记载着这些事的史册。而我们今天看到的《春秋》祗是史册中的一种,如果其中真有许多“义”的话,孔子当年“窃取之”之时,也是必定要借助於其他许多记事具体的史书的,这祗要看一看以“传义”为主的《公羊》、《榖梁》,也不可能脱离翔实具体的史实记述来空谈义理就很清楚了(例如《公羊》贬郑伯,也是以郑伯杀其弟段的史实为依据的,祗不过这些史实没有形成文字记载在《公羊传》中)。而要弄懂这些“义”,进而解释、发挥这些“义”,充分了解、熟悉齐桓、晋文时期的史事是绝对必要的。到了战国时期,这种必要性就更明显了。此时儒家宗派分立,经义的歧異日趋严重。齐桓、晋文之事自不必说,对孔子来说是现代史的知识这时也变成了古代史。因此对这部大事记式的《春秋》亟须从史实、背景方面加以解说。《左传》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司马迁说:“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異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1这里所说的“孔子史记”,应当就是指的孔子在讲解《春秋》之义时所参考的各种史籍。当然,如果我们把这位“鲁君子左丘明”拉到战国时代的话,那所谓“孔子史记”,自然就应该是指我们在前面曾经提到过的各类历史资料了。
   左氏解经,主要的不是要告诉人们经中都有哪些“义”,而是要告诉人们经中所记述的那些事究竟都是一些怎样的事,经中所涉及的那些人究竟都是一些怎样的人,一句话,要告诉人们经所记述的那个时代的历史。左氏当然也有一些解释经义的话,书与不书,怎样书,这显然是受了《春秋》其他家派的影响;但从主要方面来看,左氏是着眼於孟子所说的那前两个层面,即《春秋》的“事”与“文”的。
   对於《春秋》中那提纲式的记事,左氏往往要引用其他历史资料加以详细的说明。例如经祗有“郑伯克段于鄢”六个字,《左传》则从郑庄公之出生说起,讲了他不被母亲喜爱的缘由,讲了母亲的偏心和弟弟共叔段的跋扈,接着讲了庄公如何平息共叔段之叛並与母亲决裂,最後又讲了庄公母子如何和好如初。儘管这段文字最初很可能是以郑庄公与其母之关係为中心内容的,但它完全可以说明经文那六个字的前因後果、经过情形,故被左氏用来做了《春秋》隐公元年的传。有了这个传,经文那六个字简直就成了一段故事的标题了。
   又如宣公二年《春秋》经文有“赵盾弑其君夷臯”。《左传》从“晋灵公不君”说起,讲了灵公的残暴,讲了赵盾如何进谏,如何谏而无效,灵公又如何派人暗杀赵盾而没有成功,又讲了赵穿如何杀了灵公,大史又如何将责任归在赵盾身上。这样,经文“赵盾弑其君夷臯”这七个字的原委就交代得很清楚了。
   以上二例都是人们非常熟悉的传文,也是《左传》传事解经的最典型的方式。其实,《左传》的“传事”,除了这类交代来龙去脉、详述经过情形的模式之外,还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並不是所有的传都是将经文具体化,都是从过程上来讲解经文的。有些传祗是在某些点上与经文有关联。例如隐公八年经云:
   冬十又二月,无骇卒。
  传云:
   无骇卒。羽父请谥与族。公问族於众仲。众仲对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公命以字为展氏。
  按此传並不对经所记“无骇卒”之事本身作什麽解释,而是就与“无骇卒”有关联的一点(大夫卒後氏族之命名)作传,引众仲的一段言论作为传文。
  宣三年经云:
   楚子伐陆浑之戎。
  传云:
   楚子伐陆浑之戎,遂至於雒,观兵于周疆。定王使王孙满劳楚子。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对曰:“在德不在鼎。……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
  按此传解经“楚子伐陆浑之戎”,对楚人战事丝毫不曾提及,却重点记录了楚子问鼎周疆、王孙满的一段非常精彩的答话。盖当时史料中必有王孙满答问鼎的记录,左氏知其为楚伐陆浑时事,遂引来作为“伐陆浑”经文之传,这完全是因为这段答话与“楚子伐陆浑之戎”在时间上有关联。
  文公七年经云:
   狄侵我西鄙。
  传云:
  狄侵我西鄙,公使告於晋。赵宣子使因贾季问酆舒,且让之。酆舒问於贾季曰:“赵衰、赵盾孰贤?”对曰:“赵衰,冬日之日也;赵盾,夏日之日也。”
  按此传与经本事亦有些关联,其关联即在传事係由经事引发而来,但传意並不主在解说经事,而是另有一中心,这中心就是时人对赵衰、赵盾的评价。祗因这评价是由“狄侵我西鄙”一事引发而来,左氏遂将此事繫於经文“狄侵我西鄙”之下,作为解经之传。此例特别清楚地表明《左传》的传文非左氏自撰,而是采掇现成资料而成;若是自撰,左氏何必於解经文“狄侵我西鄙”时写这种事呢?
  襄公十五年经云:
   宋公使向戌来聘。
  传云:
   宋向戌来聘,且寻盟。见孟献子,尤其室,曰:“子有令闻,而美其室,非所望也!”对曰:“我在晋,吾兄为之;毁之重劳,且不敢间。”
  按此传与经亦仅有些关联,绝非解释“向戌来聘”之本事。类此者尚有襄二十四年“叔孙豹如晋”、襄二十九年“吴子使札来聘”、僖三十一年“狄围卫,卫迁于帝丘”等传。
   左氏传经的时候,可能搜集了大量的各类历史资料,但也並不是每一条经文都能找到足以述其原委、穷其究竟的材料的,於是左氏便将与经文哪怕是稍许有些关联的材料拿来,繫於该条经文之下,权作解经之传。上述这一类的传文就是这样形成的(当然还有一些经文连这样稍有关联的材料都找不到,祗好付诸阙如,於是而有了相当数量的无传之经)。
   这种作传的方法,自与前面所述“郑伯克段于鄢”等传不同。由於是“关联传事”,传与经之联係便显得不那麽紧密,因此这种传每每被人认作无经之传,当作《左传》不传《春秋》的证据。但如果我们考虑到《左传》乃是一次成书,在此之前並不曾有一部独立的《左传》原本,考虑到左氏传经是采取现成的各类历史资料而並非进行创作,那麽除了把这些都看成解经之传实在别无其他的选择。
   左氏传经所采资料有的属於纪事本末体,所记之事往往历经几年或者十几年。左氏为了适应《春秋》编年体的需要,便把原材料拆开,分隶於各年之内。这样一来,从总体来看,这段资料固然是解经的,但其分隶於各年的传文便每每不能完全与经文相合了。这样就造成了一些“无经之传”。例如庄公二十六年传云:
   秋,虢人侵晋。冬,虢人又侵晋。
   庄公二十七年传云:
   晋侯将伐虢,士蒍曰:“不可。虢公骄……无众而後伐之,欲御我,谁与?……虢弗畜也,亟战,将饥。”
  庄公三十二年传云:
   秋七月,有神降于莘。……史 曰:“虢其亡乎!吾闻之,国将兴,听於民;将亡,听於神。……国多凉德,其何土之能得!”
   闵公二年传云:
   虢公败犬戎于渭汭。舟之侨曰:“无德而禄,殃也。殃将至矣。”
   僖公二年传云:
   晋荀息请以屈产之乘与垂棘之璧,假道於虞以伐虢。……夏,晋里克、荀息帅师会虞师伐虢,灭下阳。
   僖公五年传云:
   晋侯复假道於虞以伐虢。……晋灭虢,虢公醜奔京师。
  按上述六年的传文所述之事历经十四年,应该是出自同一资料的。左氏将此一整段材料拆开,分隶於各年之中。此事是用来解经文“虞师、晋师灭下阳”(僖二)和“晋人执虞公”(僖五)的,但传文既分隶於各年,有些传文就不一定有相应的经了。於是庄二十六、庄二十七、庄三十二、闵二遂成了无经之传。其实这些无经之传也是左氏解经所必需的。
   杜预在谈到左氏传经的方法时说:
   左丘明受经於仲尼,以为经者不刊之书也,故传或先经以始事,或後经以终义,或依经以辨理,或错经以合異,随义而发。1
  按杜预将左氏作传的方法归纳为四条,即先经、後经、依经、错经。後两条经传较为密合,可以姑置不论;前两条则往往造成经传分离,使人误认为一些传是“无经之传”。据孔颖达的疏解,所谓“先经以始事”,就是“先经为文以始後经之事”,也就是说,为了给一条经文作传,有时须在此条经文之前将与此经所记之事有关的情节预作一些交代,否则为此经文所作之传便不易说得明白。例如隐公元年经不书“公即位”,左氏就在解释这种“不书”之前先述一番宋仲子嫁鲁惠公、为夫人、生桓公之事,《左传》开篇的这一段传文就是专门为“元年春王正月”六个字所作的传。又如隐公四年经有“卫州吁弑其君完”之文,而隐公三年传却先有“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一段记载。此段传文叙述了卫庄公数娶而後得子(完)之事,又交代了公子州吁的身世及石碏谏宠州吁的经过。就隐公三年来讲,这都是无经之传;但这些传文对於解释隐公四年的经文“卫州吁弑其君完”及“卫人杀州吁于濮”来说又都是很必要的,因此无宁看作是隐四经文的传。这就是“先经为文以始後经之事”。《左传》中此类情形非常之多,许多所谓无经之传都可以由此得到解释。当然,那些“先经始事”之传並不都如隐三、隐四这样紧密相接,有的先经之传先於经文几年甚至十几年,更容易使人误认为是无经之传。如隐公三年传文云: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周、郑交恶。
   隐公六年传云:
   郑伯如周,始朝桓王也,王不礼焉。周桓公言於王曰;“我周之东迁,晋、郑焉依。善郑以劝来者,犹惧不蔇,况不礼焉。郑不来矣!”
  按这两条传文在本年都是无经之传,但实际上它们都是为解释桓公五年经文“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作准备的。桓公五年的传文详述了王、郑交战的经过及郑人“射王中肩”的事实,而隐三与隐六之传则是交代此役的远因。因此,隐三、隐六二传也应看作是解桓五经文的传。
   杜预所说的“後经以终义”,按孔颖达的解释,就是“後经为文以终前经之义”。也就是说,一条经文记某件事情,当年的传文儘管对此作了详细的解释,但此事未必就在当年完全终止,它可能延续到下一年或後几年,它也可能连锁地又生出许多其他的事情,它还可能在以後的若干年中仍然发生某种影响。左氏对这些“後事”及影响也都是要加以记述的,表面上看起来这都是无经之传,其实记述这些事情都是为了解前文之经,是为了使“前经之义”得到更完整、更充分的显现。这样的传我们不妨称之为前经之传的“馀传”。毫无疑问。这种馀传也应该属於有经之传。此类例子我们在前面曾提到过的定公五至八年传文中已经见到。又如《左传》庄公十六年“郑伯治与於雍纠之乱者”,此事不见於经;但桓公十五年传记“雍纠之乱”事却是专为解释经文“郑伯突出奔蔡”的。十九年後(即庄公十六年)郑伯惩治参与杀害雍纠的人,显然是对前经的後事作一交代。这样的传,无论如何是不能视为无经之传的。
  
  五、《春秋》阙文与无经之传
   所谓《春秋》阙文,在这里有两重含义。一是左氏据以作传的《春秋》本身就不完备,有阙文;二是《左传》成书之後,《春秋》续有脱简漏抄,形成了阙文。这两种阙文都造成了一些无经之传。
  (一) 左氏作传时所据之《春秋经》,应当就是孔门师弟传授之本。儘管现代学者的研究证明,孔子並不曾“修”或者“作”过《春秋》,孔子祗是拿《春秋》作教材教过学生,但在左氏当时,恐怕还是认为孔子“修”过《春秋》的,1还是认为《春秋》有许多深“义”的,所以他要为《春秋》作传。孔子用来作教材的那部《春秋》,实际上是一部有很多脱漏的残本,这从桓十四经之“夏五”、庄二十四经之“郭公”之类看得很清楚。对这类讹误脱漏,孔子明知其误,看来也没有做什麽加工。弟子问他:“苟知之,何以不革?”孔子回答说:“如尔所不知何?”2左氏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残缺的本子,但他在作传的时候,手中却掌握着一部远比孔门《春秋》完备的鲁国史册(或许就是《公羊》所称的“不修春秋”,或许就是孟子所说的“鲁之春秋”)。他将《春秋》与这部鲁国史册对照,发现《春秋》有不少阙漏。由於他胸中梗一“孔子作《春秋》”的成见,自然认为这些阙漏的条文为孔子所删削,於是创了一个“不书”的例,以期从“不书”中见《春秋》之义。为发明这种“义”,他将《春秋》不书的条文写进传里,於是造成了一些无经之传。以《左传》隐公元年为例:
  (1) 夏四月,费伯帅师城郎。不书,非公命也。
  (2) 八月,纪人伐夷。夷不告,故不书。
  (3) 卫侯来会葬。不见公,亦不书。
  (4) (公子豫)及邾人、郑人盟于翼。不书,非公命也。
  (5) 新作南门。不书,亦非公命也。
  (6) 有蜚。不为灾,亦不书。
  (7) 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公弗临,故不书。
  按以上七条传文,除(2)之外,可以肯定都是出自鲁国史册的,但《春秋》上失载。左氏便根据他所掌握的材料补书,意在说明《春秋》不载的原因。

   左氏所据《春秋》已有残缺,今日所见《春秋》恐怕又非左氏之旧了。《榖梁传》云:“《春秋》三十又四战。”而据前人的统计,《春秋》书“战”者仅有二十三处。汉人都说《春秋》“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但今本《春秋》所记远不足此数。1这说明在战国秦汉间《春秋经》还不断有所脱漏。由於《左传》与《春秋》原是别本单行的,经文阙佚传文不一定也随之阙佚,於是一些本来是解经的传文由於经文的脱漏一变而为无经之传了。从某些传文传事的形式上我们还可以找到一点这种演变的痕迹。《左传》桓公四年云:
   秋,秦师侵芮,败焉,小之也。
  按此传无经。但如比照以下数例经传,则此传最初很可能並非无经:
  (1) 僖十五经:“楚人败徐于娄林。”传:“楚败徐于娄林,徐恃救也。”
  (2) 成六经:“楚公子婴齐帅师伐郑。”传:“楚子重伐郑,郑从晋故也。”
  (3) 襄六经:“莒人灭鄫。”传:“莒人灭鄫,鄫恃赂也。”
  (4) 襄六经:“十又二月,齐侯灭莱。”传:“十一月,齐侯灭莱,莱恃谋也。”
  (5) 襄十七经:“宋人伐陈。”传:“宋庄朝伐陈,获司徒卬,卑宋也。”
  按上述诸传文与桓四传文句式全同。(1)之“徐恃救也”、(2)之“郑从晋故也”、(3)之“鄫恃赂也”、(4)之“莱恃谋也”、(5)之“卑宋也”都是解经的话,则桓四传之“小之也”也极有可能是解经的话,祗是由於经文脱漏,桓四那条传文便成了无经之传了。考桓四的经文祗有“春正月公狩于郎”与“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两条,“秋”、“冬”俱阙,则简编散落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昭公六年传文有云:
  楚公子弃疾如晋,报韩子也。
  按这也是无经之传。但同年的传文有“季孙宿如晋,拜莒田也”,就是有经之传(“季孙宿如晋”是经文,“拜莒田也”是解经语)。昭八年经云:“叔弓如晋”,传云:“叔弓如晋,贺虒祁也”。此类解经的传文不胜枚举,故昭六之“报韩子也”也极有可能是解经语,祗是由於简篇散佚,今日所见之《春秋》经文中已经没有“楚公子弃疾如晋”这一条了。此外,僖五的一段传文颇堪注意:
  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而书,礼也。凡分、至、启、闭,必书云物,为备故也。
  按此段传文无经,这里面“而书”的那个“书”字很值得研究。杜预作注含糊其辞,祗是说“鲁君不能常修此礼,故善公之得礼”,而对这个“书”字未加解释。孔颖达则说得很明白:
  公既亲自行此视朔之礼,遂以其日往登观台之上,以瞻望云及物之气色,而书其所见之物,是礼也。1
  是则传“而书”之“书”即下文“书云物”之“书”,孔氏认为这是以国君“书云物”为有礼。然而陆德明的看法与此不同。他说:
   “台以望”绝句。“而书”本或作“而书云物”,非也。2
  按陆氏虽然表面上说的是版本文字的是非,但他既以为当於“遂登观台以望”绝句,那麽“而书”的主体必然不会是那位“视朔登台”的“公”了。“而书”既然不是指“书云物”,那麽祗能是指记录“公既视朔遂登观台以望”之事。因此我认为,这里的“而书”与《左传》中大量见到的“书”、“不书”、“书曰”等同其意义,都是指《春秋经》的记载而言。与僖五“而书,礼也”类似的传文还有很多,例如昭五:“牟夷非卿,而书,尊地也”,这个“而书”是指经文中记载了“牟夷来奔”而言的;桓四:“公狩于郎。书,时,礼也”,这个“书”是指经文记载了“公狩于郎”;成十八:“筑鹿囿。书,不时也”,“葬我君成公。书,顺也”,其中的“书”分别指经有“筑鹿囿”和“葬我君成公”;襄十三:“冬,城防。书事,时也”,此年经有“冬城防”之文。既然这些传文中的“书”都是指经有其文,那麽僖五传中的“而书”,也应当是指《春秋》中记载了这件事。这样看来,僖五经中本来很可能有“公视朔”之类的记载,祗是由於简篇散乱,这条经文脱漏了,遂使前引僖五传文成了无经之传。当然,这条有关“日南至”的传文还有一些历法上的问题不易解决,但它曾经是解经之传这一点应该说是没有多大疑问的。
  
  六、补充史实的无经之传
 
  《左传》中还有两类无经之传,应当分别加以说明。一类集中在隐、桓、庄数公年间,主要是记载晋、楚两国事;另一类大多集中在襄、昭二公年间,主要记载晏子、子产等人事迹。

  《左传》记晋事始於隐公五年:“曲沃庄伯以郑人、邢人伐翼,王使尹氏、武氏助之,翼侯奔随”。此後於隐六年记晋人立鄂侯,桓二年追记晋国内乱始末,桓三年记曲沃武公伐翼,桓七、桓八记曲沃伯杀晋小子侯、灭翼,直至庄十五年记曲沃伯被命为晋侯(晋武公),这些都是无经之传。考晋事始记载於《春秋经》,是在僖公二年,此前经无一字提及晋事。此中的原因,杜预的解释较为合理:“晋於此始赴,见经。”也就是说,在僖公二年以前,晋与鲁相互没有建立赴告关係,鲁史官自然不会记载晋事於本国的史册。左氏如果完全依据经文作传,则晋国早期的史事将是一片空白。而晋在春秋时代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国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晋史是春秋时代历史的一条主线。左氏为了叙事的完整、清晰,便在传中补充了一些经所没有的早期晋国史事。
   基於同样的理由,左氏也补充了一些早期楚国的史事。楚事始见於经,是在庄公十年。杜预注云:“楚辟陋在夷,於此始通上国。”因为被目为蛮夷,不与中国相往还,故鲁的史册中於庄公十年以前是不记楚事的。左氏於此前的桓六、桓八、桓九、桓十一、桓十二、桓十三、庄四、庄六数年补充了一些主要是楚武王时期的史事,用杜预的话说,这是“为经书楚事张本”。因此,严格地说起来,这类的晋、楚史事也可以算是“先经以始事”。祗是此种“先经”,不像前面所说的那样是先於某一条确定的经文的,而是为了解经的需要而从总体上作一些背景式的交代罢了。
   另一类集中在襄、昭时期的无经之传,主要是记述子产、晏子等人的事迹和言论的。我们不妨以有关子产的传文为例,看看这一类无经之传是怎样形成的。《左传》上最早记子产事是在襄公八年,子产卒於昭公二十年。在这长达四十四年期间,特别是襄公十九年子产为卿以後,《左传》记郑国事大多是以子产为中心的,记他的行事、言辞、处世之道、治国之功,借以表现子产的聪明、敏捷、雄辩的口才以及远见卓识。奇怪的是这个时期的《春秋》经文中竟没有一个字提及子产。那麽是不是所有关於子产的传文都是无经之传呢?也不尽然。《左传》襄公八年至十九年有关郑国的传文就基本上都是有经之传。襄十九以後,有关子产的传文大量出现,其间也有一部分是解经的。例如襄二十五年经云:“郑公孙舍之(即子产)帅师入陈”,传就记“子展、子产帅车七百乘伐陈”之事,後面又记“子产献捷于晋”之事,详叙子产如何应对晋人对他们伐陈的责问。又如襄二十六年经云:“楚子、蔡侯、陈侯伐郑”,传则记子产对楚采取不抵抗主义的言论,以表明其超人的见识。再如襄三十年经云“郑良霄出奔许”、“郑人杀良霄”,传则详叙伯有(即良霄)如何被杀、子皮如何将政柄授予子产的经过,接着又记了子产为政後采取的一些重要措施,以及民众对他态度的前後变化。他如襄二十四、襄二十八、昭元、昭四、昭十一、昭十二、昭十三、昭十七、昭十八的一些有关子产的传文,都应该算是有经之传的。但无经之传也不少,特别是襄二十二、襄三十一、昭七、昭十六、昭十九、昭二十等年,所记子产之事甚详,与经却一点关係也没有。

   从《左传》传文来看,左氏在为《春秋》作传时,所掌握的材料是极不均衡的。这里所谓不均衡,一是指各国史记详略不同,二是指不同时期的材料多寡不等。左氏所掌握的襄、昭时期的材料相对来说比较多(大约是时代较近的缘故),因此襄、昭时期的传文内容就比较丰富,记述就比较具体、详尽。这些材料当中很可能有一部专记子产嘉言懿行的著作(啖助说这书是子产家传,不无道理),襄、昭时期有关子产的传文基本上都来源於此书。昭公二十年子产死後,《左传》关於郑国的记事极其明显地减少了,可见这部专记子产嘉言懿行的书很可能是左氏记後期郑国事的一个主要依据(当然也不排除还有其他史料)。左氏在作传时是将这部书拆散了的,一些与经文沾边的内容自然都用来解经,那些与经文不相干的内容也没有舍弃,而是按其实际发生的时间插入了传文之中。这样做无非是为了把子产这个人物写得更加充实,更加鲜明生动。我们细读《左传》,不难发现,左氏对春秋时的几位贤者似乎有着特殊的感情,例如对臧文仲、叔向、晏婴等人,其中自然也包括子产,左氏是传之不厌其详的。特别是子产,在当时的政坛上非常活跃,是一位符合儒家标准的政治家,孔子曾不止一次地称赞过他。左氏解经既然主要是要告诉人们经所记述的那个时代的历史,那麽对子产这类的人物是应当有所交代的。於是他在采用有关子产的专书来解经的同时,便也保留了一些並非解经的子产的材料,这样做实际上也有弥补《春秋》阙漏的用意。沈玉成等先生说:
   《左传》的解经很像後来南朝史注中发展起来的补遗体。补遗包括补充史之遗事和史之異闻。《左传》中许多记事,用今文家的眼光看去是无关经旨的废话,但用补充史料的眼光评价,就是补苴罅漏,有的放矢了。1
  这里把无经之传比作後世的补遗体史注,十分形象。不过看来左氏並不是漫无标准地博采遗事異闻,而是着眼於传中几个特别重要的人物。对这些重要人物,一是要尽量交代清楚他们的渊源来历、结局归宿,一是要广采有关他们的轶事異闻,於是就产生了本节开头所述那第二类的无经之传。
  
  现在我把全文作一小结。
   《左传》是左氏为了解经的目的而作的,更确切地说,是左氏编纂而成的。左氏在作传的时候,手头是掌握有大量的史料的,其中包括鲁国等几个国家不同类型的史册以及卜书、梦书、家传等各类材料。左氏从这些材料中选取与经文有关(哪怕祗有一点关联)的内容,加以编年安排,再加上一些解经的言辞,於是成了我们今日所见的《左传》。表面看来,《左传》中有许多无经之传,这很容易使人得出“《左传》最初並非为了解经而作”的结论。但是倘深入研究,就会发现,有相当一部分无经之传其实是解经的。如果我们对左氏传经的方法有正确的理解,就不难找出这些所谓无经之传与经文的联係。另外有一些无经之传,很可能是由经文阙佚造成的。当然,《左传》中也确实存在着一些真正的无经之传,这往往是左氏为了使所传述的历史更加明晰和翔实而补充进来的材料,而且这部分内容在《左传》全书中所占的比重是很有限的。因此,所谓无经之传是不能成为《左传》与《春秋》本为不相干的两部书的证据的。
  
  注:本文作者为南开大学历史学院教授赵伯雄先生

 
作者:虎公 回复日期:2005-5-13 13:48:12   
  关于左传的作者与成书过程,聚讼不断。我同意逐渐累加修正、最终成书的说法。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也有详细分析。
  很多人认为《左传》吴起的贡献最大(章太炎、郭沫若等),如果这样,吴起真是了不得的全才!
 
作者:沽水菊石 回复日期:2005-5-17 10:55:36   
  吴起在左传的早期传承中占据很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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