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主席这篇演词里有三处提及“人”的问题。(一)蒋主席述及‘我们现在没有充分的有训练的管理及技术人员,去接受并经营以前日本人所办的事业”。(二)在这次经济建设中,蒋主席表示“绝对不能容忍缓慢、贪污、或自私自利的人来榨取人民,以图谋个人的富贵。这种人员必须铲除,并严加惩办”。(三)蒋主席承认‘私人的才干及经营能力是一个民主国家经济进步的原动力”。 上列三点引起我三种感想。第一,人才的培养非一朝一夕之功。政府固应注意培育人才,政府尤应使有能力的人能够自在地循其才智,自我滋长。有天赋的人,即使不得到政府的培育,也是能自发地得到成功的,只要环境不加阻碍,不加阻止,不加斩伤。同时,培育人才,应多培育“管事的人”,少培育“管人的人”。假如在一个社会里,“管人的人”多于“管事的人”,则这个社会,建设的速率必定降低,而停滞不前及财政消耗的程度必定增加,此实有违现代“经济与效率的原则”(Principle of Economy and Effeciency)。第二,贪污舞弊侵公饱私的人,必须严惩。但事后惩罚,究为下策,与其事后追惩,不若事前预防。任用人员,能力固然重要,操守尤其要紧。今日天下非无洁身有力之士,只看政府如何使他们除奔走蝇营之外能有以自见。目前用人,既大率用推荐之制,则至少在消极方面,一员失身违法,推荐的人也应连带负责,俾推荐用人,可以不致过分徇私。第三,社会乃人之积。国民能力愈强,国家力量愈大,所以政府总要曲尽公道,鼓励人人向上,使人人的智慧的及身体的能力,能作充分优性的发挥。使社会因而得到健全的发展,国家亦可日新又新地向前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