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上看到一篇帖子, 说威客最终是失败的模式, 其中有一个列子,原文如下: 我说出来,很多人骂的啦,不过我只想让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踏实点,别白日做梦,马云说得好:如果你们团队中能够5 个人在一星期内就做出个技术跟百度差不多的平台。人家百度当时就是5个人一个星期做出一个可以跟GOOGLE媲美的平台。那这个网络是你们的,不然的话毕业的时候先出去熬几年再说吧 例子: 1.A业务员接到B客户的单(5000元),不将单带回公司做,偷偷自己做。自己没能力做,找威客。 2.A业务员将B客户的所有要求投放在威客网上,悬赏1000元。 3.然后将好的威客作品拿给客户看,客户满意就算成了,不满意的话就让那些威客帮A业务员改到成。 4.A业务员再注册一个威客C,随便搞个作品。也同时进行该项目的竞标。就是(自己注册一个设计师身份C,提交作品),然后A业务员作为投放者,将项目成交给了C。就是将项目交给自己。 5.悬赏的钱1000块,回给了威客网200块。自己再拿回800。也就是说不用经过任何技术工作或者请任何人,就4800块就这么轻松进口袋! 6.如果你要问,悬赏钱不高,没有好的设计。那就加悬赏咯,反正钱到时候也本人拿 就我所知这种情况在不少威客类网站都时有发生,如果这种情况不能杜绝,久而久之,必然令威客们心寒,从而最终选择离开威客行业。所以我认为这篇帖子并非危言耸听。 那么如何避免这才能种情况的发生呢, 今天我想在此讨论下使用“招标方式”而不是“竞赛方式”发布任务来防止作弊。 首先简单的解释一下两者的区别: 1 竞赛方式 就如同在现实生活中参加某个设计比赛一样,参赛者拿着为本次比赛设计的作品前去报名, 无论成功与否, 都需要首先付出劳动, 进行创作, 然后将作品提交, 然后等待评选委员会评选, 最后获奖者赢得奖金, 没有获奖的作品也不会退回。 2 招标方式 就如同现实生活中的方案招标,竟标者拿着标书前去竟标, 只有竟标成功,合同签订后才开始正式执行,竟标者在标书中不会公开所有细节, 即使略有提及, 双方也会提前签署保密协议来防止作弊的发生。 由此可见两者最大的区别是一个是做好了再去参选,一个是选中了才开始做。如果使用招标方式, 就可以极大地作弊情况的发生,因为只有被选中的设计师才需要提供设计作品。 可是为什么目前的威客网, 主要以竞赛方式为主呢? 我们以标志设计为例来做一个说明。 对于标志征集者, 他当然更倾向于第一种方式, 因为他可以直接从众多的参赛作品中选择。而如果是选择第二种方式, 他就只能先选中设计者,双方签约后,设计者开始设计,然后再从设计者提交的方案中选择, 即使他同时选中多个设计者,最终所能提交的方案恐怕还是不及第一种多。而设计者显然会更倾向于第二种方式, 因为这样就可以减少无用功,做到有的放矢。 同时,也避免了被作弊者抄袭。 这样看来, 任务发布方更喜欢第一种方式, 而威客们更喜欢第二种方式。 如何才能在两种方式中找到一个平衡, 同时保障双方的最大利益是问题的关键。 笔者认为,竞赛方式的任务并不是完全不可取, 如果能保证任务发起方具有一定的公信力, 不存在作弊的可能, 那么竞赛任务也是可行的。 在现实生活中确实也是如此, 我们知道一般发起设计大赛的都是国家某部门,或者大型企事业单位为主体,他们以其自身的公信力作为基础开展全国性的设计大赛, 参加者无须为主办方本身是否会作弊担心。 而对于没有这种公信力的单位,如果想要举办这种大赛, 就需要公证部门的介入。 否则, 就无法开展此类活动。 威客的出现, 使得举办本类设计比赛的门槛大为降低, 基本是任何企业或者个人都可以来发布一个任务,其实就是发起了一个竞赛。 同时又没有公证部门的监督, 所以发生作弊即使难免的了。 在这种情况下,为阻止作弊的发生, 我认为可有以下一些措施; 1 对于没有公信力的任务发布方, 应该提倡它发布招标方式的任务。对比国外的威客类网站如www.guru.com, www.elance.com 也主要是以招标模式为主。 2 提高发布竞赛方式任务的门槛。 如 a 只允许具有公信力的国家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或者公益事业发布竞赛任务。 b 完善群众监督体制, 逐步建立符合此类模式的中奖机制,如中奖的作品必须是多少票数以上的,或者必须是多人中标。 c 提高任务发布金额, 使得作弊所需花费的成本更高。 以上只是我个人的意见,是否还有更好的方式, 希望大家可以参与讨论。我们都希望能够将威客模式更好的健康良好地推广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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