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一作者文中涉及“准变量思维”,觉得较有意思,在交流中也多次和作者交流了“准变量思维”,相信其过程对大家有些帮助。
现将部分交流内容整理如下:
1.涉及“准变量思维”的文章。
在算术思维中,运算式的作用是一种思考的记录,是直接联结题目与答案的桥梁;而在代数思维中,运算式的功用,不再只是直接联结问题与答案之间的过程记录,也充当一个问题转译的角色。介于小学算术程序思维与中学代数关系思维之间的是“准变量思维”,它的核心是充分利用算术中所隐含的代数关系与结构,对算术及其问题进行“代数的思考”。准变量思维作为算术程序思维的“最近发展区”,为学生的数学思维从算术思维发展到代数思维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因此,教学中要为学生提供“准变量思维”的素材,将数学知识进行有机的拓展和延伸,从而实现两者之间的有效衔接。
例如:在学习“圆柱体表面积的计算”一课时,教师引导学生探究圆柱体表面积,概括出圆柱体表面积计算公式:表面积=侧面积+两个底面积的“三步计算法”。这时有的学生认为这种计算方法比较烦琐。“有没有更巧妙的方法?”难道底面、侧面展开是“圆”与“长方形”就一定要依次计算吗?围绕这个问题,教师组织如下的教学活动:
师:前面我们学习了“圆柱体表面积的计算”,我们一般是怎样计算它的表面积呢?
生:我们推导出圆柱体表面积的“三步计算”方法,即依次计算底面积、侧面积,用侧面积加两个底面积得出表面积。
师:比如这样一题:一个圆柱体的高是15厘米,底面半径是5厘米,它的表面积是多少?
学:侧面积:2×3.14×5×15=471(平方厘米)
底面积:3.14×25=78.5(平方厘米)
表面积:471+78.5×2=628(平方厘米)
逻辑推导新公式
师:如果我们把刚才的分步列式写成综合算式,你会吗?
生:2×3.14×5×15+3.14×25×2
师:怎样计算简便呢?运用乘法分配律,你该怎样化简呢?
生:2×3.14×5×15+3.14×25×2
=2×3.14×5×(15+5)
=31.4×20
=628(平方厘米)
师:你发现圆柱体表面积的巧妙算法是什么呢?
生:圆柱表面积=底面周长×(高+半径)
再让学生操作验证,应用拓展。
教师利用学生提出的问题,引导学生积极探究,得出圆柱体表面积=底面周长×(高+半径)。其思考过程就是以“准变量思维”为中介,运用代数思维的思考方法,通过关系的符号化及其运算,并对运算结构性的、一般性的、形式化的转换,发现了圆柱体表面积的巧妙解法,从而使学生代数思维的训练落到实处。
远山:可能还要麻烦您辛苦一下。我琢磨了很久,但是还没有体会到您的“准变量思维”是什么,另外从案例本身似乎也看不出变量思维,可否明示?还有一点,这个案例“有没有更巧妙的方法”以及认为得出的方法更巧妙等恐怕也经不起推敲。一则教师引导学生得出的方法充其量是“另解”而非“巧解“。二则教师苦费周折引导学生得出的方法其普适性和灵活性都不及开始的方法。请您再琢磨一下,尽快发给我。
作者:文章已经修改。
1. 什么是准变量思维?我付上一篇文章,您看看。
2. 关于案例。我是根据发表在教育时报上的一个案例“巧用学生提问开发课程资源”写成的。结合自己学习的有关准变量思维对案例进行解读。
3.案例来源:http://www./jiaoyushibao/kegaidaokan/ketang/143246.shtml。
昨晚对您提出的另解与巧解的看法进行了思考。我是这样想的:这个案例的意义就在于教师在教学中要善于利用学生提出的问题资源或者课堂生成的资源,通过准变量思维,降低学生学习代数的门槛。因为准变量思维是算术思维与代数思维间的中介,教师在自己的教学中也要“代数的眼睛和耳朵”和适时渗透代数思维的意识。在这个案例中新解的提出是基于三步计算的基础上,运用准变量思维进行变式,得出的新公式,所以绝对不是另解。其二它的巧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更简便体现在比减少了计算的步聚,得出了一个新公式圆柱表面积=底面周长×(高+半径)。这是基于原来计算基础上得到的新公式所以它同样具有普适性。这个案例引发教师们对准变量思维的认识和思考。
远山:看了您的留言,文章还没时间细看。但从您的留言看,恐怕改过来的效果不太理想。现回复几点,其他的等看了文章再具体细说:1.你还是没有解释清楚“准变量思维”。虽然您多次提到体现了“准变量思维”,但具体是准变量思维您指的是什么、如何体现的,尚不明确,至少从文章中没看出实质性的东西。2. “其二它的巧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更简便体现在比减少了计算的步聚,得出了一个新公式圆柱表面积=底面周长×(高+半径)。”什么是简算?是不是指写的式子比较短?还是体现在思维层面上或计算层面上?3.圆柱表面积=底面周长×(高+半径)很难说是“两步”。求底面周长是不是一步?半径加高是不是一步?底面乘“和”是不是一步?一共几步?4.您能说服自己并使自己相信,求底面积是“一步”,求底面周长就不是“一步”?底面加侧面积是“一步”,半径加高就不是“一步”,或者周长乘“和”就不是“一步”吗?如果说服不了自己,则您的两步、三步之“巧”,恐怕很难另人信服。5.关于您的“准变量思维”实质是什么?是“算术思维与代数思维间的中介”的,这样的说法恐怕很难是“实质”。其实,我们引进新的名词时一定要有自己的理解和通俗的表达。到目前不知您的“准变量思维”是什么。但从您的“中介”二字,我觉得应该是这样理解的。算术思维是就具体的数进行计算,代数思维是量的计算,是关于关系结构或者模式的处理。准变量思维就是把“数”当“式”计算,就是不先不考虑具体的“结果”,而提取或变换关系,结构。[“得出的新公式,所以绝对不是另解”,这话很费解。为什么新的公式就不是另解?“另解”在作者看来是怎样的?]
作者:同意以上看法。关于几步之说在文章里并没有这方面的叙述。关于几步之说显然我数错了。
远山:其实,我觉得您可以到教学中去实验一下,按文章中苦心得出来的方法,似乎并不会给学生带来多少“实惠”,采用那种方法的学生比较少。或者可以说那种方法只有在某些情况下才比普通的方法更实用,而多数时候并不如原来被“加工”的那种方法,如此则教师苦心何来?
作者:这个案例我是在教育时报上看到的。网络上流传较广。没在实践中检验。
插作者的修改稿:
准变量思维是介于算术思维和代数思维之间的一种数学思维形式,它的核心是充分利用算术中所隐含的代数关系与结构,对算术及其问题进行“代数的思考”。准变量思维是从算术思维发展到代数思维的桥梁和纽带。因此,教师要敏锐地发掘可以培养学生准变量思维的素材,将数学知识进行有机的拓展和延伸,从而实现两者之间的有效衔接。
例如:在学习《圆柱体表面积的计算》时,教师引导学生探究圆柱体表面积,概括出圆柱体表面积 “三步计算法” (表面积=侧面积+两个底面积的)。这时有的学生认为这种计算方法比较烦琐。“有没有更巧妙的方法?”难道底面、侧面展开是“圆”与“长方形”就一定要依次计算吗?围绕这个问题,教师组织如下的教学活动:
师:前面我们学习了圆柱体表面积的计算,我们一般是怎样计算它的表面积呢?
生:我们推导出圆柱体表面积的“三步计算”方法,即依次计算底面积、侧面积,再用侧面积加两个底面积得出表面积。
师:一个圆柱体的高是15厘米,底面半径是5厘米,它的表面积是多少?
生:侧面积=2×3.14×5×15=471(平方厘米),底面积=3.14×25=78.5(平方厘米),表面积=471+78.5×2=628(平方厘米)
师:如果我们把刚才的分步列式写成综合算式,你会吗?
生:2×3.14×5×15+3.14×25×2
师:怎样计算简便呢?运用乘法分配律,你该怎样化简呢?
生:2×3.14×5×15+3.14×25×2
=2×3.14×5×(15+5)
=31.4×20
=628(平方厘米)
师:你发现圆柱体表面积的巧妙算法是什么呢?
生:圆柱表面积=底面周长×(高+半径)
再让学生操作验证,应用拓展。
教师利用学生提出的问题,引导学生积极探究,得出圆柱体表面积=底面周长×(高+半径)。其思考过程就是运用“准变量思维”,运用代数思维的思考方法,(这句话去掉)通过关系的符号化及其运算,并对运算结构性的、一般性的、形式化的转换,发现了圆柱体表面积的巧妙解法,从而提升学生对算术基础的理解,蕴伏对算术和代数之间关系的认识,培养学生的代数思维。从而使学生代数思维的训练落到实处。(这句话去掉)
远山:您再思考一下第三点怎么加工吧。一、是如何体现“准变量思维”,二、用什么案例。
作者再次修改:
介于小学算术程序思维与中学代数关系思维之间的是“准变量思维”,它的核心是充分利用算术中所隐含的代数关系与结构,对算术及其问题进行“代数的思考”。准变量思维是从算术思维发展到代数思维的桥梁和纽带。因此,教师要敏锐地发掘可以培养学生准变量思维的素材,将数学知识进行有机的拓展和延伸,从而实现两者之间有效的衔接。
例如:在学习“圆柱体积的计算”一课时,教师出示这样一道练习题:
“一张长方形纸,长是18.84厘米,宽是12.56厘米,怎样围圆柱的体积最大?”刚一出示这道题,同学们议论纷纷。大部分同学认为一样大,因为它们是同一张长方形纸围成的;也有几个同学在低头认真演算。这时石蕊同学站起来说:“通过演算,我发现以长方形长作为底面周长,以宽作为高时,圆柱的体积是:
18.84÷3.14÷2=3(厘米)
3.14×3×3×12.56=354.9456(立方厘米)
以宽为底面周长,长做高时,圆柱的体积是:
12.56÷3.14÷2=2(厘米)
3.14×2×2×18.84=236.6304(立方厘米)
所以,虽然用的是同一张纸围成的圆柱,但通过计算,还是以较长的边为底面周长时围成的圆柱的体积大。”
听完石蕊同学的发言,张凌云同学说:“我还发现一个规律:如果用同一张长方形纸围圆柱,那么以长为底面周长,以宽为高的圆柱的体积与以宽为底面周长,以长为高的圆柱的体积的比等于长与宽的比。”这个结论是正确的吗?同学们听了半信半疑,“你能给大家举个例子吗?”老师提出了要求。张凌云同学进行举例:
长方形的长是20厘米,宽是10厘米,用它围成一个圆柱,以长为底面周长,以宽为高时,圆柱的体积是:
∏×(20÷2∏)2×10=∏×20×20×10/4×∏×∏=1000/∏(立方厘米) 以宽为底面周长,以长为高时,圆柱的体积是:
∏×(10÷2∏)2×20=∏×10×10×20/4×∏×∏=500/∏(立方厘米)
两个圆柱体积的比是2:1
其他同学也跃跃欲试,举例验证这一发现。
学生在推算过程中把“3.14”这一常量以符号∏替代,运用准变量思维,通过关系的符号化及其运算,并对运算结构性的、一般性的、形式化的转换,发现了圆柱体积比的规律。教师抓住了这个闪光点,通过对一道习题的延伸拓展,蕴伏对算术和代数之间关系的认识,促进学生代数思维的发展。
远山:稿件收到,看了一下。文章基本上采用的是还是算术思维(唯一不同的是引进了圆周率的字母),虽然您多次提到关注关系和结构,但是由于您所举的例子在过程中过多的关注计算结果,使得各个量之间的关系和结构并不明确。 “准变量”思维的案例具备说明这个问题的可能性,但从目前的行文没有突出问题。当然您也告诉我了这是某杂志上的案例。看了您提供的“准变量思维”材料,更坚定了我改您文章的决心。文章大致思路已修改,因为基本上是颠覆了您的思路,所以还是发给您看看吧。文中计算尚未更改过来,文字衔接等尚未细致加工,请您自己处理一下.
修改后的文章:
如在教学《圆柱体积的计算》时,某教师出示这样一道练习题:“一张长方形纸,长是20厘米,宽是10厘米,怎样围圆柱的体积最大?”学生一般习惯通过计算,得出:以长方形的长为圆柱的底面周长、以宽为高时,圆柱的底面半径为18.84÷3.14÷2=3(厘米),体积为3.14×3×3×12.56=354.9456(立方厘米)。以宽为圆柱的底面周长、长为高时,圆柱的底面半径为12.56÷3.14÷2=2(厘米),体积为3.14×2×2×18.84=236.6304(立方厘米)。因为354.9456>236.6304,所以以长方形的长为底面周长、以宽为高时围城的圆柱的体积最大。学生这样做,是基于算术思想的,只能说明对这组长和宽是成立,对其他的长和宽是否也成立仍不得而知。而按严密的代数思维应该是这样的:设长方形的长和宽分别为a、b(a≥b)厘米,则以a为圆柱的底面周长、以b高时,圆柱的底面半径为a÷π÷2=a/2π(厘米),体积为π×(a/2π)2×b =4 a2b/4π(立方厘米);以b为底面周长、a为高时,圆柱的底面半径为b÷π÷2=b/2π(厘米),体积为π×(b/2π)2×a =4 b2a/4π(立方厘米)。因为a>b,所以4 b2a/4π>4 b2a/4π,即以长方形的长为底面周长、以宽为高时围城的圆柱的体积最大。这是代数思维,显然超出了小学生的思维水平。在教学中,我们可以建议学生先不急着算,而进行以下尝试:以20厘米为底面周长,以10厘米为高时,圆柱的底面半径是20÷2π,体积是π×(20÷2π)×(20÷2π)×10=20×20×10÷4π(立方厘米);以10厘米为底面周长,以20厘米为高时,圆柱的底面半径是10÷2π,体积是π×(10÷2π)×(10÷2π)×20=10×10×20÷4π(立方厘米)。比较两个结果,得出20×20×10÷4π>10×10×20÷4π。这样的过程立足于具体的数值,但“计算”过程中关注的不是每一步的计算结果,而是关系和结果,通过对关系的变换,得出具有结构性的、一般性的、形式化的结果,这就是准变量思维。
作者:实在很不好意思,因为自己文章的不成熟,花费了你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修改。感动!感谢!两个问题:1.如果把题目改为长20,宽10时计算除不尽。所以改为原题长是18.84厘米,宽是12.56厘米。2. 20×20×10÷4π通过计算化简结果是1000÷π 10×10×20÷4π通过计算化简结果是500÷π。这样是不是更容易比较出结果?
远山:这下我真该晕了——晕的是我们理解的准变量思维好像有天地之别。
关于“20×20×10÷4π通过计算化简结果是1000÷π,10×10×20÷4π通过计算化简结果是500÷π。这样是不是更容易比较出结果”的回答。
1.您认为354.9456(立方厘米)>236.6304(立方厘米)与1000/π >500/π有多少区别?仅仅把3.14改成π就叫准代数思想了?
2.您认为这个问题中最本质的关系或结构是什么?是“部分计算”结果与圆周率的关系?还是长、宽与体积的关系?如此哪种结果能体现您所认为的关系?
3.准变量思维的渗透是以“更容易比较出结果”为主还是别的?如果是以更容易比出结果则学生的普通解法最容易比较出结果。
4.虽然您一直提出“代数的眼光和思维”,从1000/π、500/π中您能看出多少关系或结构?
关于“1.如果把题目改为长20,宽10时计算除不尽。所以改为原题长是18.84厘米,宽是12.56厘米”回答:如果题目容易“除尽”则保留结构的必要性在哪里?教学中,教师可以根据“除不尽”,如果保留两位小数,则计算比较复杂,引入“只列式、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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