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先生和代表大会各位先生们:
如果我们能首先了解我们的处境和趋向,我们就能更好地判断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和怎样去做。 我们执行一项政策已快五个年头了,这项政策公开宣布,了目标,并充满信心地作出诺言,要结束奴隶制问题引起的动荡不安。 在执行过程中,动荡的局面非但没有平息下来,反而不断加剧。依我看,要到一场危机终于降临并过去以后,动荡才会平息。 “一座裂开的房子是站立不住的。” 我认为这个政府不能永远保持半奴隶半自由的状态。 我不期望联邦解体——我不期望这座房子倒塌一一但我确实期望它停止分裂。 它要末全部变成这一种东西,要末全部变成另—种东西。 要末反对奴隶制的人将制止奴隶制的进一步扩大,并使公众相信它正处于最终消灭的过程中,要末拥护奴隶制的人将把它向前推进,直到它在所有的州里,无论老州还是新州,北部还是南部,都变得同样合法。 我们对后一种情况难道没有倾向吗? 让每一个不相信的人认真地思考一下:眼下,内布拉斯加学说和德雷德·斯科特判决几乎已经完全在法律上结合起来——可以说是成了一台机器。让他不仅仅考虑这台机器适合做什么 工作,是多么地适合;而且还要研究它建造的历史,如果能够的话,更恰当地说是做不到,要在它的主要头目中追究设计这台机器以及采取一致行动的证据。 1854年元旦,奴隶制是被州宪法排除在一半以上的州之外并由国会禁令排除在大多数准州之外的。4天以后,斗争开始了,它以撤销那项国会禁令而告终。 这样,全部准州蹴向奴隶制开放,第一个目的达到了。 但是,到那时为止,只有国会采取了行动,要保全已经达到的目的,并获得达到更多目的的机会,人民的真实的或貌似真实的认可是必不可少的。 这个必要性没有被忽视,而是在“人民主权”或称“神圣的自治权利”这一著名论断中为它作了尽可能妥善的安排;“神圣的自治权利”虽然说明任何政府的唯一合法基础,却被恣意歪曲,以致等于这个意思:任何一人如欲使另一人为奴隶,任何第三人不得反对。 那个论断被吸收进内布拉斯加法案,其文字如下“本法案的真正目的和意义在于不以立法使奴隶制进入任何一个准州或州,也不将奴隶制从那里排除出去;而是让那里的人民完全自由地以他们自己的方式制订和管理他们的内部制度,只受合众国宪法制约。” 于是,赞成“人民主权”和“神圣的自治权利”的雄辩就滔滔不绝地开始了 “但是,”法案的反对者们说,“我们应该说得更具体些,我们应该把议案修正一下,明确地宣布准州人民可以把奴隶制排除出去。”“我们不答应,”法案的支持者们说,然后他们就把修正案否决了。 当内布拉斯加法案在国会通过时,一个涉及一个黑人自由的诉讼案(这个黑人的主人自愿先把他带进一个自由州,然后又带进国会禁令适用的一个准州,在每个州里都有很长时间把他当奴隶)也正由合众国密苏里区巡回法院审理;内布拉斯加和诉讼案两者都在1854年5月作出裁定。黑人的名字叫德·斯科特,”这个名字现在就代表诉讼案最后作出的裁决。 在当时的下届总统大选之前,诉讼案被提交合众国最高法院并在那里进行了辩论;但是对此案的判决一直推迟到大选进行之后。在大选之前,特朗布尔参议员在参议院要求内布拉斯加 法案的主要鼓吹者说出他的意见:一个准州的人民是否能够按照宪法将奴隶制排除在其境外,这使主要鼓吹者回答道:“这个问题要由最高法院来解决。” 大选进行了。布坎南先生当选为总统,所需要的认可取得了。第二个目的达到了。然而,认可要成为多数还少几乎四十万票,因此不十分可靠和令人满意。 即将离职的总统在他的最后一个年度咨文中反复强调人民认可的份量和权威。 最高法院重新开庭,没有宣布他们的判决,而是命令重新进行辩论。 总统就职典礼举行了,法院还是没有作出判决;但是新任总统在他的就职演说中热烈劝告人民遵守即将作出的判决,无论判断是什么样的。 于是,几天后,判决作出了。 大名鼎鼎的内布拉斯加法案的作者早早找到机会在国会发表演说,赞同德雷德·斯科特判决,并猛烈谴责对判决的一切反对。 新任总统也早早抓住西利曼信件的机会赞同和强有力地解释那个裁决,对人们竟会有不同意见表示惊讶。 最后,总统与内布拉斯加法案炮制者之间发生了争吵,争吵仅仅是为了一个事实问题,即勒孔顿宪法到底是不是真正是堪萨斯人民制订的。在那个争吵中,内布拉斯加法案的炮制者宣称他唯州需要的是人民的一次公正投票,并说他不在乎奴隶制到底被否决还是通过。我认为,他说他不在乎奴隶制到底被否决还是通过,其用意不外是把它当作他要想使人民铭记在心的那项政策的恰当的定义——他说他曾为这个原则吃了不少苦,并准备一直吃到底。 他可能会很好地坚持那个原则。如果他有任何父亲般的感情,他会很好地坚持那个原则的。他原来的内布拉斯加主义就剩下这一丁点原则了。按照德雷德·斯科特判决,“人民主权”失去了生存,像一个临时搭起的脚手架倒塌了一—像翻砂厂的模子浇铸了一次又扔回松散的砂里——它帮助进行了一次选举就被弃之不顾。他前不久同共和党人联合进行的反对勒孔顿宪法的斗争丝毫不涉及原来的内布拉斯加主义。那个斗争是关于一个论点:人民有权制定他们自己的宪法;在这一点上,他和共和党人从未有过意见分歧。 德雷德·斯科特判决的几个论点,加上道格拉斯参议员的“不在乎”政策,构成了目前这台机器。这是第三点收获。 那台机器的工作要点是: 第一,凡从非洲作为奴隶运入的黑奴以及此类黑奴的后代,皆不得成为任何一个州的合众国宪法所使用的“公民”这词意义上的公民。 规定这一点是为了在一切可能情况下不使黑人享受合众国宪法中下述条款的利益—— “每一州公民均有权享受各州公民享有的特权和豁免权。” 第二,“按照合众国宪法”,国会与准州议会均无权将奴隶制排除在合众国任何一个准州之外。 规定这一点,是为了使人们可以使准州充满奴隶而无失去奴隶作为财产的危险,从而增大奴隶制在整个未来时期永久不 变的机会。 第三,在一个自由州使一个黑人处于奴隶状态是否使该黑人脱离其主人成为自由,对这个问题合众国法院将不予裁决,而应由该黑人可能被其主人强行带进的任何一个蓄奴州的法院来裁决。 规定这一点不是为了立即生效;但如果默认一个时期,并由人民在一次选举中表面上予以认可,就能用采支持这样—个逻辑结论:德雷德·斯科特的主人能在伊利诺伊这个自由州对德雷德合法地做的事情,任何其他奴隶主也能在伊利诺伊州或任何其他自由州对任何一个或一千个奴隶合法地做。 内布拉斯加主义,或它残余的东西,配合以上所说的一切,和它们手挽手地工作,其任务是教育和形成舆论,至少是北部的舆论,使它对奴隶制到底被否决还是通过抱满不在乎的态度。 这精确地说明我们目前的处境,同时也部分地说明我们何去何从。 我们要是回过头去,对已经发生的一系列历史事件作些思考,就能对上述情况进一步有所了解。现在,有些事情已不像它们刚发生时那样隐晦和神秘。应该使人民“完全自由”,“只受宪法制约”。宪法跟它有什么关系,局外人当时是不得而知的。现现在清楚了,它是个大小正好的“壁龛”,以后可以把德雷德·斯科特判决放进去,并宣告人民完全自由恰恰是毫无自由。 那个明确宣告人民有权排除奴隶制的修正案当初为什么被否决?现在清楚了,如果通过这个修正案,德雷德·斯科特的壁龛就会被报废。 法院为什么迟迟不作出判决?为什么就连一位参议员的个人意见也被隐瞒到总统选举结束之后?现在清楚了,如果当时大胆地说出来,就会把选举将据以进行的那个“完全自由”论破坏掉。 为什么那位即将离职的总统要庆幸人民认可?为什么要重新进行辩论?为什么新任总统要预先劝告人民服从判决? 这些事情就像准备骑一匹烈性马,为了怕它把骑者掀下马而小心翼翼地拍它、抚摸它。 为什么总统和其他人认可那个判决之后忙作一团呢? 我们无法肯定所有这些精确的工作都是预先安排好的。但是,当我们看到大批加工过的木料,知道其中不同的木料是在不 同的时候和不同的地方由不同的工人——例如斯蒂芬、富兰克林、罗杰和詹姆斯——加工制造的,当我们看到这些木料被拼合起来、看到它们恰好形成一座房子或一个磨坊的框架,所有的榫头和榫跟都天衣无缝,所有的料子的长度和宽度都正好通合各自的位置,一根不多,一根不少——甚至脚手架也没有省掉或者,如果缺少单独一根料子,我们能看见框架里正好留着一个空档准备把这根料子放进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不得不认为斯蒂芬和富兰克林和罗杰和詹姆斯是从一开始就互相心照不宣的,他们全都按照一个在第一次打击前就拟定的共同的计划或一张共同的草图行事。 有一点不应忽视,就是按照内布拉斯加法案,一个州的人民和一个准州的人民一样,将“完全自由”,“只受宪法的制约。” 为什么要提到州?他们是在为准州而不是在;为州制订立法啊。一个州的人民当然是受合众国宪法制约,而且应该,受合众国宪法制约的,可为什么偏要把它牵扯到这项仅仅是准州的法律上面去呢?为什么要把准州的人民同州的人民牵扯到一块,把他们跟宪法的关系完全看作一样呢? 坦尼首席法官宣布的最高法院对德雷德·斯科特案的意见,以及所有表示赞同的法官的意见,明确地宣称合众国宪法既不允许国会也不允许准州议会将奴隶制排除在任何—个合众国 准州之外,但他们都忘了说明同一个宪法是否允许一个州或一个州的人民将奴隶制排除在该州之外。 可能这仅仅是疏忽;但是谁能保证,如果麦克莱恩或柯蒂斯曾试图在意见里加进一条,说一个州的人民有无限权力把奴隶制排除在他们的境界以外,恰如蔡斯和梅西曾试图代表一个准州的人民把这一条加进内布拉斯加法案——我问,谁能保证它不会被否决掉,就象在后一个情况下已经被否决掉一样? 最近似宣称一个州对奴隶制拥有权力的论点是纳尔逊法官[188]提出的。他用内布拉斯加法案的精确想法,几乎还用内布拉斯加法案的语言说了不止一次。在—个场合下,他这样说:“除非在权力受合众国宪法限制的情况下,州法律对于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奴隶制问题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 什么情况下州的权力受合众国宪法限制,这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恰如同一个限制准州权力的问题在内布拉斯加法案里悬而未决一样。把两者结合起来争我们就又有了一个精美的壁 龛,要不了多久,我们就能看到那个壁龛里放进最高法院的又一个判决,宣称合众国宪法不允许一个州将奴隶制排除在其境外。 如果“不在乎奴隶制到底被否决还是通过”的学说将深入人心,保证这样一个裁决作出后能获得支持,那末,这种情况就更加指日可待了。 奴隶制现在缺少的正就是这样一个在所有的州里都合法的裁决。 欢迎也好,不欢迎也好,这样的裁决也许是正在到来,很快就会加在我们头上,除非我们与目前的政治王朝的力量交锋,并将它打倒。 我们如果躺下采做个美梦,梦见密苏里人民即将使他们的州成为自由州,醒来时都会发现最高法院已经使伊利诺伊成了一个蓄奴州。 迎接和打倒那个王朝的力量,就是摆在所有那些要想防止那个结局的人面前的工作。 我们必须做的就是这个工作。 但是我们怎样才能把工作做得最好呢? 有些人在自己朋友面前公然责骂我们,但是私下里却对我们说,道格拉斯参议员是实现那个目的的最合适的工具。他也没有告诉我们,他也没有告诉我们,说他希望达到任何这样一个目的。他们希望我们从实际情况推断出,眼下他正和王朝目前的头子有一个小小的争吵,他经常和我们就一个他和我们从未有过分歧的问题一起投票。 他们提醒我们说,他是一个非常伟大的人,而我们绝大多数人是非常渺小的人。就算这样吧。但是“活着的狗比死了的狮乎更强直”就这项工作来说,道格拉斯法官即使不是一头死了的狮子,至少也是一头关在笼子里的掉光牙齿的狮子。他如何能阻挡奴隶制的长驱直入呢?他对奴隶制毫不在乎啊。他的公开表示的任务是要影响“公众的心情”,使他们对奴隶制毫不在乎呀。 一张主要的亲道格拉斯的民主党报纸认为需要用道格拉斯的杰出才能来反对非洲奴隶贸易的复活。 道格拉斯认为一种使奴隶贸易复活的力量正在到来吗?他没有这样说。他真正这样认为吗?但即使是的,他又如何能反对呢?多年以来,他一直在努力证明把黑奴带进新准州是白人的 一种“神圣权利”,他能证明从最便宜地买到黑奴的地方去买黑奴不是一种“神圣权利”吗?毫无疑问,在非洲买黑奴要比在弗吉尼亚买价格更便宜。 他已尽他所能把整个奴隶制问题缩小到仅仅是一个财产权问题;作为财产权,他如何能反对外国奴隶贸易——他如何能否认那项“财产”的贸易应该“完全自由”——除非把它作为对国内书生产的保护?由于国内生产者也许不会要求这种保护,他将完整缺少反对的理由。 我们知道,道格拉斯参议员认为,一个人今天可以理所当然地比昨天聪明——他发现自己错了理所当然可以改变。 但是,我们能为了这个缘故就朝前跑,推测他会作出他本人没有暗示过的改变码?我们能安然把这种笼统的推测作为我们的行为基础吗? 现在,和过去一样,我不愿歪曲道格拉斯法官的立场,怀疑他的动机,或者做任何使他本人不快的事情。 无论什么时候,他和我们能在原则上走到一起,以致我们的伟大事业能够从他的伟大才能获得帮助,我希望没有设置任何外来的障碍。 但是,很明显,他现在并没有和我们在一起——他没有佯装和我们在一起——他没有允诺要和我们在一起。 因此,我们的事业必须托付给它自己的真正的支持者,由他们来进行——那些人的手是自由的,他们的思想在运转——他们对工作的结果的确表示关心。 两年前,全国13万多共和党人集合了起来。 我们这样做,完全出于在一切外部环境都对我们不利的情况下抵御一种共同危险的必要。 我们这些。奇怪的、不一致的甚至敌对的人从四面八方集合起来,在一个训练有素的、耀武扬威的和吃得过饱的敌人的火力下编成队形,进行了战斗。 那时我们英勇顽强。而现在,当同一个敌人在动摇、分裂和挑战的时候,我们反倒畏缩不前了玛? 结果是肯定无疑的。我们不会失败——如果我们坚持不屈,我们决不会失败。 聪明的计议会加快胜利,错误会延迟胜利,但是,胜利早晚必定会到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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