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个处级干部7月份工资条! 曝光:该同志现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直机关某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工龄27年,正处级待遇。 2009年7月工资单详细如下: 收入部分:
1、岗位工资 1045元; 2、薪级工资834元; 3、津补贴 747元; 合计:2626元。 扣除部分:
1、个人所得税 5.76元; 2、工会费 13元; 3、住房公积金 421.05元; 4、医疗保险 51.18元; 5、失业保险 256元; 6、防洪保安费 60元; 7、教育附加费 315.12元; 8、水电费349.88元。 合计扣除:1241.59元。 实发工资:2626—1241.59= 1384.41元。
附说明:1、防洪保安费每年扣一次,集中在该月扣;水电费每季度扣一次。
2、因如今正在严格遵守中央及自治区关于“清理小金库”的指示精神,除了上列收入,已经很久没另发一分钱! 3、在广西首府南宁,已经实行“阳光工资”,但仅限于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单位人员。而事业单位未实行“阳光工资”。举例说吧,同为正处级干部,公务员领“阳光工资”一般不少于5000元,而事业单位的正处一般则25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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