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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分享音乐而被罚450万美元,究竟为何?

 糖嘟嘟 2009-07-31

 

仅仅因为在网上分享了几首音乐,就被罚450万美元。大多数人都会想,这家伙真衰。但当事人貌似还很乐观。

乔尔(Joel Tenebaum)和他的法律援助团队以微笑面对困境。(图片来源:)


当我提笔的时候,心理其实有几分畏惧。虽然那帮人已经夺走了我的电脑,还把我硬盘上的资料都拷贝了一遍,但同样的勾当他们会不会再干第二遍?我心里着实没底。在过去的整整四年里,他们不断地威胁我、恐吓我,要求审讯我。他们还逼迫我和我的父母、姐妹、朋友暂停工作,去接受他们的盘问——第一次他们拉我过去,盘问了整整了9个小时,第二次则长达7个小时。如今,我要面对高达450万美元的罚款。而上一个遭此厄运的人,在经陪审团裁决后,被罚了192万美元。

当我仔细反思这一切的时候,我不得不提醒自己被控诉的缘由。是投资欺诈?抢劫赌场?还是扮黑客攻击联邦政府?不,这些都不是。我不过是在互联网上分享了音乐,而且拒绝向唱片公司服软。

每当我向别人解释这一状况时,得到的反应都毫无二致:每个人惊讶得目瞪口呆,同时感到发自肺腑的义愤。我知道,他们是震惊于美国唱片业协会(RIAA)竟然偷偷摸摸地干着这种事情。“那些人怎么找上你的?”他们常常这样问道。我解释说,不仅是我,还有4万人也受到相同的指控。而我们,则是从数百万计的音乐分享者中随机抽选出来的牺牲品。所有人在听到这句的时候,都惊惧不已,一副“天哪,倒霉的本可能是我!”的表情。

这类起诉,除了被告者们激烈反抗外,大体上一直波澜不惊:因为几乎所有人都是赔钱了事。我成为特例的故事,还要从四年前谈起。

2005年,我的父母收到了一封由索尼BMG、华纳、亚特兰大唱片公司、芒刺唱片和UMG唱片公司联合署名的来信,信中声称我们“侵犯版权”。他们还随信附送了一家电话咨询中心的号码,说那是“赔偿信息热线”。在信中,他们特别强调,电话中心的工作人员“绝不是律师”。大概是他们通过恐吓榨取金钱的工作量太大了,所以便不得不设立了这样一家装模作样的“1-800-别起诉我”电话中心。

我打了电话过去,发现中心的接线生只会不停地问你,你愿意赔多少钱啊(我相信,他们希望的是3000美元),他们还不断重复说,一旦打起官司来,你要偿付的数目只会更加骇人。我寄给了他们一张500美元的汇票,被他们退了回来。我只好告诉这些接线生,我实在拿不出更多的钱了。于是他们同我讨论,看我是否能申请到“财务困难”的证明。再之后就没有了消息,我也没有追问其中的原因。随后,我从大学毕了业,开始攻读我的物理学博士学位。

紧接着,2007年8月的某一天,我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突然发现了一叠厚厚的纸,大概有50页厚吧,就躺在我的公寓门口。霎时,我突然明白了自己面临着怎样的状况——资产数十亿的大公司,联手业内顶级的版权法律师,无所不用其极地欺凌我这样一个普通人,而我所做的,不过是与其他歌迷一起,分享涅磐乐队的《和你来》(Come As You Are)。

我本以为,既然在法庭上人人平等,只要开了庭,我应该不乏机会说出自己的委屈,并最终得到一个公正的审判结果。哪知,我随后发现,要闹到法庭上得到开口的机会,都千难万难、阻挠重重。就算终于上了法庭(要知道,目前还只有一个叫杰米·托马斯·拉塞特(Jammie Thomas Rasset)的人做到了这一点),你也远远不能和你强大的对手相提并论,它们可是掌控了全美音乐市场85%份额的庞大联盟啊。

更糟的是,要是你想反击,你首先应知道自己是受的什么指控,并且知道要辩论的基本问题。然而,大多数时候你什么都不清楚。那叠厚实的纸只告诉你,你已经欠下了几千美元,并且如果你选择找律师,大概还要花费更多的钱。当然,前提是有律师愿意帮你。

我和他们其中一个科罗拉多的律师有过密切的联系。当时,她对我十分无礼,甚至到了恶毒的地步(“承认了吧,乔尔,我相信你肯定做了。”)我则继续保持礼貌,告诉她“我尊重你的立场”、“我们的观点有所不同,但我尊重这一点”。对于她的恐吓,我没法录下来,因为她只和我用电话联系。

每次谈话,她都试图从我口中套出些什么,企图弄清楚我会怎样为自己辩护。她告诉我说,如果我现在不就地接受罚款的话,将来背负的罚款数目将更庞大。有时候,我被她吓到了,就打电话给我的母亲--她也是一个州律师,负责有关儿童监护的案件。我问她我该怎么办,然后在她的建议下,我们盲目而不顾一切地反击。最终,我的母亲再也不敢接我电话了,害怕我又要讨论案子的事情。后来我答应支付5250美元,把案子交给法庭处理,结果被美国唱片业协会拒绝了,他们要我赔10500美元才罢休。就这样,我仿佛看到自己被捆绑在传送带上,被一步步推向锋利的齿轮。

后来,2008年夏,我在家中发现了另一封信,是从哈佛法学院寄来。好奇之下,我拆开信,读了起来。信中写道:“我名叫查理斯·尼森(Charles Nesson), 是哈佛法学院的一名教授。你的案子我听说了,如果我能帮得上什么忙的话,请不要犹豫,打电话叫我一声。”我立刻打了电话过去。尼森接了。我说,“是的,我太需要你的帮助了!”我妈还给尼森先生写了一封信,告诉他我们现在的境况。而信的开头称呼是“亲爱的、天赐的教授”。

此后,从尼森那里,我懂得了我没必要一定去接RIAA律师们的电话。我可以要求他们通过邮件联络我。随后,我被拉去盘问了两次——一次持续了9个小时,另一次,就在前几星期发生的,持续了7个小时。他们问了我一切无关案子的问题,问了我的生活,我买的车,我建立的网站。当然,若提到此事,RIAA只会轻描淡写地带过去,他们会说我不过谈了7个小时的话,第二次则谈了5个半小时。但那期间我可都困在他们的办公室里啊。你觉得对我来说,只要不能去上班,做什么有啥区别么?

我的姐妹、父母也都曾被盘问过。甚至连我的高中朋友和家里的朋友,都牵连了进来。我的电脑已经被他们夺去了,硬盘上的资料已被拷贝了一遍。家里其他人的电脑也险些遭此厄运。负责督导我教学的教授经常会很沮丧,因为我需要经常找人代课。而我在学校的研究也被迫中断,因为我要分出神来,努力对付那些成天专职找我麻烦的人。我还常常不得不把生活中所有做过的无关紧要的事情都回想一遍,以便应付那些宣誓后盘问。我怀疑,真的到了我上法庭的那一天,我到底还有没有力气站上好几个小时,听诉讼律师向陪审团们陈诉我的罪过,诉说我是多么罪有应得。

但我得到的支持帮到了我。尼森的不少聪明优秀的学生都一直在帮我,而尼森教授本人更是无与伦比。更重要的是,有许多人还在Twitter和Facebook上面留言支持我、鼓励我,我为此深受感动(虽然最近我变得十分多疑,不太敢结交陌生人了)。我想把最真挚的祝福,也送给那些和我一样遭此不幸的人:布列塔尼克鲁格(Brittany Kruger)、杰米·托马斯(Jammie Thomas),以及其他39997个难兄难弟。

今天就是审判开始的日子了——7月27号,星期一。然而遗憾的是,由于RIAA的成功抵制,我们的请求遭到了驳回,审判不会进行网上直播。但没关系,我们会在twitter上面“推”它(并且加上#jfb的符号),也会在通过博客介绍情况。如果你们想了解更多,可以点这个网站,跟踪我们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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