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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早期国家形态与王权(二)

 小竹123 2009-11-04
关于[中国早期国家形态与王权(二)]的字幕:
  • 下面我们讲第二个问题:“邦国-王国-帝国”三形态与三阶段说
  • 这是我自己这一两年提出的看法,每一种观点和理论的提出,往往都是有针对性的。剔除上述诸说之不足而吸收其中合理的成分,
  • 我个人认为,中国古代进入文明社会以后的政治实体的演进应更规范地表述为:邦国到王国再到帝国三个阶段和三种形态,中国古代最早的国家或可称为初始国家是小国寡民式的邦国,
  • 其时代为夏代之前的颛顼、尧、舜、禹时期;这是古史传说的一个阶段。如果把夏、商、周三代为王国时期;夏前成为五帝时代,
  • 黄帝、炎帝、颛顼、尧、舜、禹,把他们称为五帝时代。如果说夏是公元2000年前开始的话,那五帝就是距今5000到4000年的范围内。
  • 这是小国寡民的邦国时代,邦国的进一步发展才是王国。夏商周就是王国时代。王国以后,通过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走向了帝国,
  • 从秦汉至明清时期属于帝国时期。这就是我所划分的三个阶段。
  • 这样的划分吸取了其他学说的优长,又能很好的符合中国古代的实际。
  • 邦国是一个国家的初始阶段,它存在着等级和强制性权力,山西省襄汾县陶寺遗址就是个很好的例子。邦国作为一种初始国家,它较前国家社会相比,
  • 其最显著的区别是强制性权力机构的出现。关于古代国家形成的标志,在20世纪90年代初,我曾提出两个标准,其一是等级或阶级的存在,用今日的话说就是“社会分层”的出现;其二强制性权力的出现。这两个标志是修正恩格斯
  •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所提出的国家形成的两个标志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和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的设立,
  • 我认为中国在进入了国家社会以后,由于它的血缘特征还比较明显,就对恩格斯的这个作了一些修正。其中关于强制性权力的出现这一标志,
  • 与荷兰著名的早期国家学者克赖森的说法是一致的。关于由史前平等的部落社会走向不平等的国家社会的过渡阶段,国外人类学者塞维斯使用的是“酋邦”,
  • 弗里德使用的是“阶等社会”和“分层社会”,我自己则称这一过渡阶段为“中心聚落形态阶段”。
  • 在很多聚落里面有一个中心聚落,这个中心聚落规模比较大,聚落等级比较高。如果说在中心聚落形态这一阶段的前期,
  • 社会表现出的是“阶等”的特征,而到了中心聚落形态后期,社会表现出的是“分层”的特征的话,那么,初始的邦国与史前的中心聚落形态,
  • 其最显著的区别则是强制性权力机构的出现。按照社会分层与强制性权力这两个标准来衡量夏代之前的龙山时代的话,我们可以看到在黄河和长江流域的一些地方已出现作为早期国家的初始的邦国。
  • 例如,山西省襄汾县陶寺遗址,我认为就是一个初始的邦国。
  • 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时代绵延很久,约为公元前2500到2000年前。应该处于夏代之前的时代。
  • 在已发掘的1000多座墓葬中,发掘者将它们划分为大型墓、中型墓和小型墓三大类,大型墓又包括甲、乙两种;
  • 中型墓又包括甲、乙、丙三种或四种;所以分为三大类七八种等级阶梯。处于金字塔顶端的是甲种大墓的墓主人。
  • 这类大型墓使用木棺,棺内撒朱砂。随葬品数量多而精美,可达一二百件。其中龙盘、鼍鼓、特磬、玉钺等象征特权的一套重要礼器的存在,
  • 说明这类大墓主人执掌着当时最重要的社会职能,祭祀与征伐。
  • 2002年发掘的陶寺遗址中期的贵族大墓M22,也是很能说明问题的大墓。该墓为竖穴土坑墓,墓圹为圆角长方形,
  • 开口长5米,宽3.65米,底长5.2米,宽3.7米,墓底距地表8.4米,
  • 墓口距地表约1.4米,墓深约7米。墓室四壁底部共发现壁龛11个,
  • 用于放置随葬品。在墓圹内东北角距墓口1.4米处填土中发现1具被腰斩的青年男子人牲骨架。
  • 墓的木棺是由一根整木挖凿出来的船形棺,长约2.7米,宽1.2米,
  • 残高0.16到0.3米,板厚0.03米。棺内残留绿松石饰件、玉钺碎块、小玉璜、木柄、子安贝等46件随葬品,
  • 扰乱坑H16内被扰出的棺内随葬品有玉钺、玉钺残块、白玉管、绿松石片等20件。
  • 墓室未扰动部分出土随葬品72件(套),包括彩绘陶器8件、玉石器18件套、还有骨镞8组、漆木器25件、
  • 红彩草编物2件,以及猪10头、公猪下颌骨1件。这样,M22出土的随葬品达138件之多。与这些大墓相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占总墓数80﹪以上的小型墓。
  • 它们有的只有骨笄之类的小件随葬品一至三件,而更多的孑然一身,一无所有。
  • 陶寺遗址的墓葬材料足以说明当时社会的不平等,贫富悬殊,等级阶层和社会分层已经出现。这是我们刚才说的国家出现的第一个标志,社会出现分等、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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