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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misu 2009-12-14
 
    大学生在实习期间意外受伤,谁来担责?学校,实习单位,还是学生自己?昨日,一起这样的纠纷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学校和实习单位责任二八开。

  有数据显示,每年都有数以百万计的大中专学生走上实习岗位。其中,有近三成的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有律师指出,在实践中,大学生实习受伤一般不按工伤对待。那么,大学生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校、企业又该如何规避风险?

  ■商报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李冰 南南

  实习时,大学生摔成8级伤残

  肖亮今年22岁,2005年9月,他考入郑州某职业学院,学制三年。大三时由学校安排,肖亮和其他一些同学一起到浙江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实习。

  去年3月1日上午,汽车制造公司内一厕所天花板上方的水箱漏水,肖亮所在的维修班接到任务后,听从实习老师的安排,肖亮上去关漏水阀门。结果,发生了意外,肖亮不慎摔了下来,腰部被摔骨折。   在场的人急忙拨打急救电话,将肖亮送到附近的医院治疗,进行了骨折内固定手术,住院14天。该公司垫付了全部医疗费用等36578.11元。

  去年3月14日,肖亮办理了出院手续,回到公司宿舍继续进行康复治疗。4月10日,肖亮做了拆除内固定手术。经鉴定,肖亮的伤情已构成8级伤残。

  赔偿没谈成,他把学校和实习单位告了

  休养期间,肖亮向学校和汽车公司提出了后续治疗费及赔偿费问题,但三方商谈不成。学校认为,事故是在汽车公司发生的,汽车公司理应承担责任。

  但汽车公司则认为,学生与其只是实习关系,并非劳动用工关系。学生是基于汽车公司与学校之间的实习合同来学习的,责任该由学校承担。

  协商不成,肖亮一纸诉状将学校及汽车公司一并告上法庭。昨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该案调解结案,学校和实习单位责任二八开。学校赔偿肖亮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8247元,并当场支付完毕;浙江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12988.61元。

  与实习单位形成劳务关系,可索赔

  有数据显示,每年都有数以百万计的大中专学生走上实习岗位。其中,有近三成的大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其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一旦发生问题,大学生就会面临赔偿责任不明、企业学校推诿、自身权益很难保障的困境。

  从事多年劳动争议官司的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陈波律师说,实习生不在《劳动合同法》上所指的劳动者范围,因此,实习大学生在工作中受伤,劳动保障部门一般不予认定为工伤。

  但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已形成劳务关系,实习单位有义务给实习生提供安全的实习场地,因此,若大学生在实习期间工作受伤,可起诉到法院,要求实习单位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毕竟漫长而复杂,他提醒,大学生到单位实习或者兼职时应签订合同或者协议,对意外伤害可进行事先约定。同时,要注意保存曾经在这个单位工作过的证据。

  律师呼吁出台强制性实习生工伤保险制度

  时下,有很多学校按照教学安排,在相关企业建立起“实习基地”,学生最后一年一般到用人单位进行“顶岗实习”。学校、企业该如何规避风险?陈波说,实践中,企业也可以与学校进行约定,实习学生受伤由谁来负责。

  除此之外,他曾办理过的案例,也许能给人提醒,有的企业在接收实习生时,会收取实习费,然后,再从中拿出一部分为实习的学生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很“高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他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可以考虑出台强制性的实习生工伤保险制度。这样学生一旦出现工伤,就由实习生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不管企业和学校有无主观过错。而投保费用,可以考虑学校、政府和学生各自承担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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