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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毕业答辩词

 桶彤bbp 2009-12-23
我的毕业答辩词(2009-06-08 18:37:13)

   因为面临毕业,写论文、忙答辩,加上工作调整,只好把博客停了,引起众位好友的关注和问候,实在抱歉。在此表示对各位网友的十分感谢!无以为报,现将我的毕业答辩陈述献给大家,以供欣赏。

附:

尊敬的***校长,尊敬的各位老师:

    上午好!

我是06级法律班学员,我叫***,学号200﹡﹡﹡﹡﹡,工作单位是*****,我的论文题目是《〈安全生产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本篇论文是在**教授的指导下完成的。在此,我十分感谢她对我的精心指导和大力帮助,同时也感谢各位评审老师从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参与对我这篇论文的审阅并出席本次答辩。下面我就把论文的基本情况向各位答辩老师作如下简要陈述:

一、论文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安全是人类最基本的需要之一,是人类生存与发展活动中永恒的主题。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好与坏,是衡量一个我们党执政能力大小的试金石,也是衡量一个政府是否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标准。2002年11月出台的《安全生产法》,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开始纳入比较健全的法制轨道。从该法的实施效果上来看,总体是好的。但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急速转型的状态下,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据统计,我国每年发生近100万起安全事故,死亡10多万人,伤残70多万人,如果加上职业危害的话,每年就有近100万个家庭因为安全生产事故遭遇了不幸。和国际相比,我国1亿GDP死亡1人,是美国的20倍;1万居民里面死亡1人,是美国的2.6倍。每年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2500亿元,占了GDP2%。频繁的安全事故,已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影响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推进。造成这些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除了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行业管理弱化,安全监管体制不顺外。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法》在实施中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二、论文的基本框架结构和主要观点

论文共分两个部分,约26000字左右。

第一部分论述了《安全生产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主体法,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实现安全生产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是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武器。但是在实施中,没有达到立法的目的。主要表现在:1、基本概念定义模糊,容易产生歧义,从而导致《安全生产法》缺乏权威性,难以理解与实施;2、忽视对职工权益的保护,使该法成为片面的、低效能的法律;3、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不太完善;4、立法越位,法条之间相抵触;5、《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设计对及安监部门的职能定位不合理;6、《安全生产法》某些法律责任设定不科学,法律责任主体窄、处罚轻,违法成本远远小于守法成本。由于《安全生产法》在实施中存在上述问题,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仍十分严峻,尤其是2006-2008年期间,我国重特大安全事故不断,尤其是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时有发生,同一类事故在一个单位、一个地区重复发生,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不能真正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形同虚设。且事故苗头有“黑矿”向国有大型煤矿蔓延的趋势。

第二部分本人根据安全生产规律和工作机理,结合当前实际情况,从法理的角度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为《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和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本人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和完善,以达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的:1、从立法方面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注意立法与现实的安全生产状况和现行的监督管理体制相适应,注意法律规范与技术规范的相互衔接和支撑。2、对与《安全生产法》不一致或相抵触的法律法规进行合并、修改。3、对《安全生产法》条文及用语进行修改规范,使之科学化。4、重新设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在《安全生产法》修改时,应考虑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安监部门定位问题。5、重新设定违法责任主体,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重点加强行政、民事和刑事三个方面的法律责任追究。

三、论文的创新之处和学术价值

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有深层次的原因、浅层次的原因,也有历史的原因、发展中的原因。但深究每一起事故的根本原因,无不是违背科学规律造成的。实现安全生产,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扭转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关键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的安全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关键是科学监管,途径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当前企业社会责任普遍缺失、企业以追求利润为主要目的环境背影下,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一时难以取得明显成效。运用法律约束职能,强迫企业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落实以人为本原则的手段。

国外安全生产工作之所以搞得好,是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并做到了科学监管。1833年英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工厂法》,1877年美国了第一个《工厂检查法》,1970年美国颁布《职业安全卫生法》。国内对安全生产法制理论层面研究多,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少。本文就是针对这一现状,采纳取得的研究成果和趋于成熟的经验,结合在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以构建和谐社会及“安全发展”理论作指导,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分析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性、规律性的因素,发现安全生产自身运行的客观规律,得出安全法制的对策。

经过本次论文写作,本人学到了很多知识,也积累了不少经验,但由于本人才疏学浅,能力不足,加之时间和精力有限,在许多内容表述和论证上存在着不当之处,与老师的期望还相差甚远,许多问题还有待进行一步思考和探究,借此答辩机会,万分肯切的希望各位老师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多指出我的错误和不足之处,本人将虚心接受,从而不断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使该论文得到完善和提高。

以上是我对自己的论文简单介绍,请各位老师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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