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我们借鉴前苏联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取消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实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高级形式,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低级形式。在公有制的前提下否认了商品经济,整个国民经济是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这就是人们所称的计划经济。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了城镇全民所有制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二元结构体制。从此城乡分割、两极对立。 1、按照宪法,执政党宗旨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取向,中共中央应加快部署解决城乡二元体制的客观存在的思想观念问题,为取消二元对立的分隔体制奠定思想理论基础。 2、全国人大常委会应组织精锐力量、统筹安排,研究分步取消有关二元体制的法律法规,制订或修改完善全国城乡统一的法律法规体系。 3、中央政府应统筹解决实施全国统一的一元体制后,势必会出现新矛盾、新困难,尤其财政上困难,可采取“广覆盖、低起点,有所区别,不断调整”的政策,连续推进,给广大人民以巨大鼓舞和希望。 4、国家在推进城乡统一的体制过程中,应更多给弱势方面—即农村以各种支持,使现已存在的巨大差距得以不断缩小。 5、时间安排上,应取积极态度,应在二个“五年计划”内完成或提前完成,其中立法问题应在3-5年内基本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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