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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素食)食疗养生

 求其 2010-01-10

饮食不仅可以为人体提供能量,还可以以之治病养生。古有《食疗本草》创导了医食同源,药食同用的治疗理念。
   
饮食疗法是以食物代药物或结合药物以达到养生祛病目的的一种方法。其理论依据是以传统中医基础理论为指导,根据不同的病证,结合食物的性、味、功效,运用相应的药、食配伍,不拘一格,随证取物以期达到病去身安的目的。
(注:古之饮食疗法皆包含肉食、腥物类,愚感念众生一体,何忍食汝而固护吾身,故倡导素食食疗。)

一、辩证施食
根据不同病证性质,结合患者体质,选用相应的食物,是为“辩证施食”

二、食物亦同药物各具其性味
1
、四气
 
“四气”又称“四性”。食物亦有寒、热、温、凉四种属性,还有一类食物性平和,其没有明显的偏凉偏温,故不作归属。由于性味不同,食物对人体所起到的能量提供效力亦不同。所以,当人体产生疾病的时候,可以根据食物的属性来选择食疗的方法以促进身体的尽快恢复。
   
温性、热性的食物:具有温阳散寒作用,适用于虚寒性疾病和阴证(其中真热假寒之证当细参酌)。其症多见:面色苍白,口淡喜热饮,畏寒肢冷,小便清长,大便稀溏,舌质淡苔滑润,脉沉迟等。
   
这类食物如:生姜、小茴香、刀豆、芥菜、芥子、高粱、龙眼肉、杏子、桃、樱桃、石榴、乌梅、荔枝、栗子、大枣、胡桃仁、蚕豆、莲子、辣椒、花椒、饴糖、葱白、大蒜、韭菜、芫荽等。(五荤之属为修道者所忌,但愚浅见:固护假我以之疗身之疾,借假修真如必用之,应有开缘)
   
凉性、寒性的食物:多具有清热解毒作用,可以用来治疗热性疾病和阳证(其中真寒假热之证当细参酌)。其症多见:面红目赤,口干、口苦、喜冷饮,手足温,小便短赤,大便干结,舌质红苔黄燥,脉数等。
这类食物如:苦瓜、苦菜、茄子、白萝卜、莲藕、番茄、竹笋、冬瓜、西瓜、丝瓜、黄瓜、油菜、菠菜、甘蔗、白菜、绿豆、豆腐、小米、荞麦、大麦、芋头、香蕉、柑、苹果、梨、枇杷、橙子、芒果、桔、薏仁、紫菜、海藻、海带、甜瓜、茶叶等。
   
平性食物:多为一些营养、保健作用之品。阴证、阳证都可以配用。尤以虚不受补的患者最为适宜。
   
这类食物如:大米、糯米、黄豆、黑豆、扁豆、花生、苹果、胡萝卜、白菜、豆角、玉米、白果、百合、白砂糖、黑芝麻、无花果、葡萄、白木耳、黑木耳、蜂乳等。(鸡蛋、牛奶素食者能否食用,一直以来都有很多争议,愚浅见:鸡蛋如果是无性蛋可以服用;牛奶无杀生之弊,如在必要情况下也应有开缘。)

2
、五味
   
“五味”是指食物的酸、苦、甘、辛、咸五种性味。还有淡味之物,但其味无偏颇故不作归属。与药物相同,食物的性味不同,作用于人体就有不同的功效。
   
辛味(辣味):有发散、行气、行血作用。多用于表证。如:生姜、葱白、洋葱、大蒜、薤白、辣椒、花椒、茴香、芥菜、白萝卜、芹菜、芫荽、胡椒、酒等
   
甘味:有补益、和中、缓急作用。虚证多用。如:蜂蜜、蜂乳、番茄、丝瓜、竹笋、土豆、菠菜、金针菜、南瓜、冬瓜、黄瓜、西瓜、甜瓜、芋头、胡萝卜、白菜、豆腐、黑豆、绿豆、豌豆、扁豆、黄豆、赤小豆、蚕豆、苡仁、高粱、大米、糯米、玉米、小米、大麦、木耳、蘑菇、牛奶、甘蔗、柿子、苹果、香蕉、桃、核桃仁、桑椹、栗子、荔枝、龙眼肉、黑芝麻、橘、葡萄、百合、大枣、饴糖等。
   
酸味:有收敛、固涩作用。多用于治疗虚汗、泄泻、尿频、精滑、出血等症。如:乌梅、木瓜、醋、橙子、柠檬、杏、枇杷、山楂、李子、芒果、葡萄、桃、石榴、橄榄等
   
苦味:有清热、泻火、燥湿、降气、解毒等作用。多用于热证、湿证等的治疗。如:苦瓜、苦菜、茶叶、酒、苦杏仁、白果、海藻、百合、橘皮等。
   
咸味:有软坚散结、泻下、补益阴血作用。多用于治疗痞块、积聚、痰核、热结便秘等。如:盐、紫菜、海带等。
   
淡味:有渗湿、利尿的作用。多用于水肿、小便不利等疾病。如:扁豆、薏仁等。
   
食品本具的这些性味,即辛、甘、酸、苦、咸。它们与人体的脏器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五味能入五脏,并起到相应的作用,《灵枢九针论》说:“五味,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甘入脾,咸入肾,是谓五味”;另一方面五味与五脏又有排斥性,据《灵枢五味第五十六》说:“五禁,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肾病禁甘,肺病禁苦。”此处也说明了五味各有其功能,以调和为宜,偏嗜则害。这就需要我们在运用食物治疗时,要根据病情的需要,选用适当性味的食物,才能够取得预期的疗效。

三、饮食宜忌
   
在诊疗过程中,医患之间常会遇到这样一个问题:面对这种疾病,患者在日常调养方面,什么该吃,什么不该吃?俗语云“三分治,七分养”,在调养的过程中,饮食宜忌就是极为关键的问题。“病从口入”不合理的调补方法不但对患者没有益处,反而可能使病情加重。正如《金匮要略》中所言“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若得宜则补体,害则成疾。”
   
饮食宜忌一般是根据患者的病情(寒热虚实,阴阳偏颇)结合食物的性味,确定患者在治疗期间的饮食调适。对于疾病的治疗起促进作用,而又无不利影响的食物为患者所宜;对于疾病治疗和预后有不良影响的食物为患者所忌。
   
根据医籍记载及临床实践,饮食的宜忌一般分为七类:温燥煎炸食物、生冷食物、油腻食物、荤腥食物、发物、盐糖麻辣调味、烟酒茶等。
   
*著名医家孙思邈曾言:“安生之本,必资于食,不知食宜者,不足以存生也。”所以,饮食宜忌不仅是医者所应具备的知识,也是每个人在日常生活实践中所应明白的养生常识。一般来说热证阳证患者,宜食寒凉平性的食物;忌食温燥煎炸食物与辛辣调味及烟、酒之属,如:生姜、辣椒、大蒜、葱白、荔枝等。寒性、阴证患者则宜食温热性食物,忌用寒凉之品,如:苦瓜、苦菜、绿豆、梨、芋头等。虚证患者要根据阴阳的偏颇,阳虚宜温补忌寒凉、生冷食物;阴虚者宜滋补、清淡饮食,忌温热煎炸、油腻、辛辣刺激食物。实证患者亦有寒、热之分,多是病邪实,虚证患者中也有正虚邪实之类,应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疾病之证状,错综复杂,不胜枚举,此处就不尽述。总之,万变不离其中,我们在辩证施食的时候,应该与治疗原则紧密结合,随证取材,治疗过程中的膳食调养要与治则相顺应。
   
在某些疾病治疗过程中,还要求忌食发物。所谓发物,是指特别容易诱发某些疾病(尤其是旧病宿疾)或加重已发疾病的食物。发物禁忌在饮食养生和饮食治疗中都具有重要意义。在通常情况下,发物也是食物,适量食用对大多数人不会产生副作用或引起不适,只是对某些特殊体质以及与其相关的某些疾病才会诱使发病。
发物包括:
   
食用菌类(如蘑菇、香菇等)过食这类食物易致动风生阳,触发肝阳头痛、肝风眩晕等宿疾,此外,还易诱发或加重皮肤疮疡肿毒。
   
海腥类:主要有水产品(如海藻、海带等)这类食品大多咸寒而腥,对于体质过敏者,易诱发过敏性疾病发作如哮喘、荨麻疹症,同时,也易催发疮疡肿毒等皮肤疾病。
   
蔬菜类:主要有竹笋、芥菜、南瓜、菠菜等,这类食物易诱发皮肤疮疡肿毒。
   
果品类:主要有桃子、杏、银杏、芒果、杨梅、樱桃、荔枝、甜瓜等,前人曾指出,多食桃易生热,发痈、疮、疽、疖、虫疳诸患,多食杏生痈疖,伤筋骨。
   
调味荤菜类:调味类(椒、姜、茴香、酒等),五荤(《本草纲目》中言:“炼形家以小蒜、大蒜、韭、芸薹、胡荽为五荤。”)过食则易发风动血、助火生痰。某些过敏性疾病如湿疹、荨麻诊、疥癣等都应该忌食。
   
还有一些食物与药物、食物与食物之间的禁忌。如:茯苓忌与醋同用;白术忌桃和李子、大蒜;豆腐蜂蜜,同食会引起耳聋;、土茯苓、威灵仙也忌与蜂蜜同用;铁屑忌茶叶;服人参忌食萝卜,白酒柿子同吃会胸闷等等。这些问题可以在我们平常生活中收集和注意。

四、食疗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1
、保护脾胃功能:传统中医学认为,脾胃为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所以我们每
个人都要注意对脾胃的保护,而患者在治疗期间更要注意对中气的调补。所以,一般在患病期间,油腻、煎、炸、烙、坚硬、生冷、粘滑等不易消化之物,均应少食或不食,以免伤到脾胃的运化,影响中气的运行。在运用饮食疗法的过程中也要注意不能因为服用某种食物能够治疗某种疾病,就急于取效而嗜食、多食,这样反而易伤及脾胃,对治疗起到负面的影响。故应该少食多餐,取效长远。

  2
、食疗的食物选择:不管是用于食疗还是日常保健,我们在选择食物的时候都不应该以其珍、奇、名、贵出发,而应该注重是否物归其用,要与所治疗的疾病相适应。

  3
、讲究烹饪方法:凡是用来食疗的食物,多以蒸、炖、煮、煲汤等方法来烹调,以保持食物的食性,也有特定情况下使用烤或炸的方法的,具体要根据,疾病的属性选择相应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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