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王和岩:安康医院陷落(新世纪周刊 2010-1-4)

 一醉的酒坛 2010-01-11

安康医院陷落

本文来源于《新世纪》周刊 2010年第2期 出版日期2010年01月04日

 

字号:
从成立伊始,安康医院的主业就不是原定的收治有精神疾患的犯人,而是做司法鉴定
记者 王和岩

  内蒙古公安厅家属院一桩陈旧的住宅楼门洞口,挂着三块锈迹斑驳的铜牌:安康医院、自治区司法精神鉴定委员会、自治区司法精神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这里是内蒙古司法鉴定腐败窝案的发端地。在整个腐败窝案中,安康医院卷入最深。该院院长白文才、副院长张建平、鉴定科科长赵云等领导层被查,仅有的两名具有签字权的专家达日玛、张建平亦被判刑。据不完全统计,安康医院至少六人涉案,其精神病鉴定业务自案发后至今全面停止。

先天不足

  内蒙古安康医院隶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系统,成立于1987年。此前,全国用于收治精神病患者的精神病院,由卫生和民政部门管辖。

  1987年,全国精神卫生会议将精神疾病收治划分为三大体系,分别由民政、卫生、公安部门承担。卫生系统所属精神卫生中心,承担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任务;民政部门所属康定医院(或称福利医院),负责在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复员、退伍军人的救治,以及收容和治疗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和抚养人的精神疾病患者;公安系统所属安康医院,专门强制收治触犯刑律、不能收押在监的精神病犯人。

  一位当年参加了会议的专家回忆,这次会议之后,经政法委安排,由内蒙古第三医院(与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系一块牌子两套人马)出借办公场所,并派出三名大夫、九名护士支援,组建安康医院。三名大夫中就有日后犯案的达日玛、张建平。

  按照规定,安康医院的收治对象系“杀人、放火、强奸、爆炸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影响社会安定,造成严重后果等五大类精神病人”。但实践中,这项规定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据2002年上海精神卫生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的22所安康医院,规模、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差别较大。除北京、上海和黑龙江的安康医院有地方性法规保障,提供财政拨款,其他省份的安康医院不得不自谋生存渠道,开展其他医疗业务。其中就包括司法精神病鉴定。内蒙古安康医院成立伊始,主业就不是收治那些有精神疾患的犯人,而是做司法鉴定。

  记者获悉,为使安康医院能够开展司法精神病鉴定业务,自治区公安厅成立了内蒙古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外聘了一些专家,获得精神疾病鉴定资格。这个委员会的牌子就挂在安康医院。自此,安康医院就从事司法精神病鉴定,它的两名专家达日玛、张建平都是以委员会名义出具鉴定报告。

  最初,自治区有关方面曾派时任内蒙古第三医院院长赵竹林兼任安康医院副院长,并外聘了一些兼职专家,为安康医院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把关。然而,没多久,赵竹林就辞去了该院副院长一职,其他一些外聘专家也相继离开。

  据知情者透露,专家们退出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安康医院根本不听专家的鉴定意见。

  另一名已退出的外聘专家则表示,安康医院根本没有标准,特别不规范,不尊重科学,不尊重法律。名义上请专家去做鉴定,但专家的意见不执行。“有的鉴定,院长那里通融了,按照院长的意志。有时专家的意见不一致,就打发当事人找我们。”

  “太混乱了,简直是践踏法律。”知情者称,有些鉴定报告,居然出现了护士长的签字。而记者所见的一份鉴定报告,干脆只有张建平、达日玛两人的签字。

一名专家四地做鉴定

  没了外聘专家,没了他们的坚持,安康医院乱象日盛一日,以至出现了一名专家到四家鉴定机构兼职的荒唐事。

  这名专家正是达日玛,他早年从部队转业至内蒙古第三医院,后由单位派到内蒙古医学院进修学习,获本科文凭。他从事精神病鉴定几十年,是内蒙古少数几个具有正高职称的精神病鉴定主任医师。

  达日玛调至安康医院前,其从业历史并无污点。来自相关司法材料显示,达日玛所有犯罪劣迹均始自安康医院。

  2000年,年满60岁的达日玛从安康医院退休。退休后的达日玛的工作似乎比以前更加忙碌了,一度曾同时在内蒙古高院、内蒙古医院、呼市公安局和安康医院兼职做鉴定,真正做到了“退而不休”。

  2005年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前,全国法院的鉴定机构隶属法院系统,之后划归司法部门。这种做法是违反相关规定的。一位全国司法鉴定专家说:“同样一个案子,在这里你这样鉴定,送到另一个单位,你还参与鉴定,再到一个单位还有你。这是不允许的。”

  不过他认为,达日玛不按程序办,本人有责任,根子还在上级主管部门。

  达日玛在多家机构兼职,无论是作为主管司法鉴定部门自治区司法厅,还是自治区公安厅,都对此心知肚明,却视而不见,任其违规多年。

精神病专家鉴定骨伤

  2007年,一件更为荒唐的事发生了——精神病鉴定专家达日玛的名字,居然出现在一份骨伤鉴定的报告中。

  记者调查获知,2007年4月13日,呼市玉泉区西瓦窑村村民郝宽顺,与村民李金锁发生厮打,扭伤右腕关节。后呼市公安局依据4月15日呼市第一医院CT报告,做出鉴定书,认定李金锁为轻伤。7月26日,呼市玉泉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郝宽顺起诉至玉泉区法院。

  案件审理期间,因对该鉴定结论不服,郝宽顺申请对李金锁伤情进行二次鉴定。当年9月17日,呼市第一医院司法鉴定所组织内蒙自治区医院、内蒙古医学院附院影像专家会诊,认为其桡骨远端及桡骨近端未见骨折,腕骨无骨折,从而推翻了此前的李金锁轻伤鉴定结论。11月2日,该案进行第三次鉴定。此次鉴定机构为达日玛兼职的内蒙古自治区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八天后,鉴定书出炉,称“右手舟状骨不完全线形骨折(无错位)”,认定李金锁构成轻伤。在该鉴定书上,鉴定人一栏中签署着“主任医师:达日玛”字样。

  后来,郝宽顺的亲属在知情人的指点下,向司法厅、内蒙高院状告达日玛。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医院司法鉴定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司法厅,才不得不对达日玛做出处理。

院长修改鉴定结论

  安康医院隶属自治区公安厅,而几乎所有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委托人,皆为公安厅下属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与委托机关之间的隶属关系,注定其鉴定结果的独立性与公正性备受质疑。

  机构不独立,同时导致权力对鉴定工作及鉴定工作者的肆意干预。

  安康医院院长白文才,是自治区公安厅一名科长,并不懂精神病鉴定,却常常过问鉴定结果。有专家苦笑着回忆说,2000年,有一次她负责做的鉴定结论,居然被完全没有鉴定资格和签字权的院长白文才给改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在那里)兼职了。”

  相关材料表明,白文才的确有更改鉴定结论的“嗜好”。据张建平、达日玛在办案机关的供述,2008年,白文才的一个亲属在吉林通辽市参与了一起打架斗殴伤害致死案。白文才找到张建平、达日玛、富景春做鉴定。在前往通辽做鉴定的火车上,白文才在卧铺车厢塞给上述三人每人5000元,让他们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关照。

  据张建平称,回到呼市后讨论案件,他最初提出限定责任能力的意见,富景春和达日玛均表示同意。“我们感觉这也算照顾了。”鉴定结论出来后,白文才大发脾气,他直接将鉴定结论改成无刑事责任能力,命令下属重新打印了一份。随后,达日玛、张建平、富景春相继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鉴定书上签字。

  2009年5月,全国司法精神病鉴定会在成都召开。“会上大家说起这个事(司法鉴定丑闻)直摇头,影响实在太坏了。”一位与会的全国知名专家说,“其实我们现在都是事后诸葛亮。当时我们就意识到肯定要出事,管理这么混乱早晚要爆发。”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