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合格家长的角色的定位与指导策略

 爱心如空 2010-02-06

 

内容提要当今社会对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视达到空前的程度,但家庭教育在大教育体系中作用的发挥受到限制,主要原因之一是家长角色定位错误。明确家长的角色定位,是做合格家长的必要前提。而家长角色的错位,源于对自身角色认识的错误、对人才标准的片面理解和家长补偿心理的作用,导致了对孩子的教育困难,制造了孩子社会化障碍以及亲子关系不和谐。在家庭教育指导中帮助家长进行角色定位的要点是强化角色学习,增强角色意识;重视效能训练,提高角色能力;引导社会舆论,改变角色评价。

所谓“家长的角色定位”用通俗的话讲就是“家长应当做什么”。当今,整个社会、每一个家庭对未成年人的重视都达到了空前的程度,面对家庭中唯一的孩子,做父母的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关心他们的成长,更加注重对他们的教育,为孩子的付出之大,可以说是史无前例的。与此同时,家长们也遇到了始料不及的许多问题。为什么全身心地为孩子付出,却往往事与愿违?为什么对孩子管得越多孩子身上的毛病越多?令许多人百思不得其解,也使得家庭教育在大教育体系中作用的发挥受到限制。笔者以为,其中的症结之一是家长角色的定位错误,因此有必要对家长的角色定位做一番考量。

一、家长的角色特点与规范

在现代社会,“家长”与传统社会凌驾于其他家庭成员之上的“一家之主”的含义有本质上的区别,是有子女的社会成员(即父母)以及其他在家庭中承担对未成年人抚养教育职责的家庭成员(主要指祖辈)的固有的社会角色。在家庭中,家长角色表明了个体在家庭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反映了社会和家庭成员对其期待和要求,规定了其与社会地位相适应的行为模式。

家长角色的主要承担者是父母,其角色认知、角色扮演的方式和技巧,不仅反映了自身素质,更在与子女的角色互动中对子女的社会化产生影响。在个体扮演的各种角色中,父母角色对他人影响之大,其作用之持久,往往要超过其他角色。父母角色的特点首先表现在天然的不可转移性,即父母与子女有着不可分割的血缘关系,从生命萌芽的时候起,就确定了父母的角色身份,父母对子女来说是唯一的,其自然属性是其他任何人都替代不了的。无论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受到多么大的冲击,父母的天然的角色身份都不会发生改变;第二是角色的持续性,即父母角色持续的时间是从孩子出生直到自己的生命结束。只要有了孩子,要退出父母角色则不可思议;第三父母角色与子女角色的对偶性,即父母与孩子的角色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父母,既是教育者,又是被教育者;第四是对子女影响的深刻性,即父母对子女教育的早期性、潜移默化性,对人的一生发展影响最大、最深刻。父母的角色行为在子女身上会打上深深的烙印,而其他角色对他人的影响则远不如此。这些特点告诉我们,父母角色不仅具有生理意义,表明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更具有其社会意义,即要对子女尽抚养教育的义务。在家庭中,做个好父亲、好母亲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抛弃这一角色,或者这一角色失职,将会导致子女教育失败,乃至家庭分裂,对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都将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

家长角色不仅具有其特点,还有特定的角色规范。这种角色规范总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改变,反映着社会的发展对这一角色的要求。2004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在“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这部分开宗明义便指出:“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在此之后,200410月全国妇联、教育部联合发布了重新修订的《家长教育行为规范》10条。这个规范从孩子教育的角度明确规定了合格家长的角色职责:在教育思想上,提出“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在教育内容上,包括了对子女的道德教育、社会适应和能力培养等诸多方面;在自身素质方面,提出了以良好的品行修养为子女作表率的具体要求;此外还涉及到与孩子建立怎样的关系、创造怎样的家庭环境、与学校教育活社会教育配合等等培养孩子做人的方方面面……可以说,这些就是家长在履行对孩子的教育职能方面的基本角色规范,也是做一名合格家长的标准。

培养合格人才是家庭教育的目的,而做一名合格家长,是培养合格人才的必要前提。如果教育人的人不合格,培养合格人才也就无从谈起。

二、家长的角色错位

社会学的角色理论告诉我们:角色是围绕其地位的权利义务系统和行为模式而活动的,但每个处于一定地位的个人,并不都能按这个角色的要求尽善地表现自己的角色行为,也不是每个人都能完美地满足社会对他的期望的。角色错位便是指角色的实际表现同社会或群体的期望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家长的角色错位,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就是不符合家长教育行为规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角色认知错误和角色行为偏颇。

对于家长的角色认知,即了解家长应该做什么?在许多人看来,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问题了,然而一些人的认识却未必是贴切的。一些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诠释就是“家庭学习”,而教育孩子,主要就是抓孩子的学习。在一项全国性独生子女人格发展状况与教育调查中我们曾了解到:一些家长把围绕着学校教育抓孩子的学习,放在了自身职责的首位。比如有52.5%的家长“为孩子安排课余学习的内容”;有34.6%的家长“陪着孩子做功课”;在家庭中家长与孩子谈话的主题,有高达93.4%是孩子的“学习”;73%是“学校的事情”——孩子的学习成了家长与孩子互动的中心内容,家长把自身的角色定位为孩子“学习的拐杖”,而不是“做人的向导”。

    这种家长角色的错位,首先源于对自身角色认识的错误,即没有把教孩子做人,教孩子立足于社会的本领作为家长角色规范的最根本的内容;其次是在教育观念上,对人才标准的片面理解,把孩子考高分、上大学、出国留学作为成材的唯一标准,必然是眼睛只盯着孩子的学习;再就是补偿心理的作用,把孩子通过学习好得到高学历当作对自己没有得到的和失去的东西的补偿……于是便产生了一系列的家长角色错位之害:

其一,家长“扬短避长”,“强己所难”。本来,家庭是孩子成长的天然环境,孩子来到世上,生活在一定的家庭环境中,是用求知的眼光看待一切人、感受所有事物的。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影响融于日常生活,体现在举手投足之中,成为渗透力最强的教育因素,构成孩子成长为合格人才的最基础层面。也可以说,教孩子做人的教育是家庭的最大教育优势之所在。而一些家长却“扬短避长”,把自己定位在了辅导、扶助孩子的文化知识学习这一学校教师的角色职责上,对自身的优势弃之不顾,家庭成了为学校“补漏”的“第二课堂”。尽管为孩子付出得很多,但由于不懂得教学规律,不了解教学内容与方法,往往是有劲使不到点子上,而越发感到力不从心,这便成了所谓“强己所难”。虽然有的家长从孩子学习成绩提高的暂时现象中尝到过为之付出的“甜头”,但却为孩子的长远发展和全面发展留下了遗憾。

其二,制造了孩子社会化障碍。人刚刚来到世上,对社会一无所知,只是一个自然人,即是生物性的个体。正如美国社会学家罗斯·埃什尔曼所言:“他们不会行走,不能自己进食,看不到哪里潜伏着危险,不懂得如何寻找食物和栖身之地,甚至连翻身都不会。婴儿长大后可能成为罪犯,可能成为教师或体育明星,但无论如何,他们首先要学会怎样满足自己的基本需要,知道如何同别人交往,学会掌握判断哪些行为是社会所要求和允许的。总而言之,他们必须先要学会怎样做人。”而由于家长角色定位错误,忽视了孩子社会化过程中最需要家庭中成年人帮助的东西,造成他们社会化的不完全。近年来,这样的事例在现实生活中不胜枚举:一个孩子天资聪颖、学习优秀,考上了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名牌大学,却因为生活上不会自理而退学;一个研究生因为害怕独立与人交往,只好放弃出国深造的机会……孩子成才就这样在家长们的不经意之中成了泡影。

其三,“受累不讨好”,造成亲子关系不和谐。与上述问题相联系,一方面,家长为了“保障”孩子的学习,替孩子做了许多他们力所能及的事情,减少了孩子体验生活的许多机会;另一方面,也不顾及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替孩子作了许多本应该他们自己作出的决定。这对于成长中的孩子来说,无异于是一种人生权利的剥夺。也就是说,家长角色错位的另一负效应是,背离了孩子的真正需求和孩子的成长规律。不少孩子对父母们并不内行的“学习辅导”,以及一味地抓学习而束缚孩子手脚的种种做法相当反感。其结果,形成了家长管得越多,孩子越抵触的恶性循环,极大地影响了亲子关系的和谐,这也是家长们抱怨“受累不讨好”的症结所在。仅此而言,许多人感到“家长难当”就不足为怪了。

不仅如此,家长的角色错位也在很大程度上浪费了家庭中其他任何教育载体所不具备的天然资源,对人才培养这一关乎民族未来的工程带来不利影响。在全国未成年犯罪调查中我们列出未成年人日常学习生活中涉及的学习功课、健康、体育锻炼、与同学交往、师生关系、业余爱好、思想品德、吃饭和穿衣、花钱、心理状况、闲暇活动等13项内容,考察了父母对孩子是否关心、关心的程度。结果表明,未成年犯和普通学生的父母对孩子关心方面的最大差异,非常突出地表现在对孩子思想品德的关心程度不同。普通学生的父亲和母亲对孩子思想品德的关心程度最高,都排在13项内容之首,而未成年犯父母对这方面的关心程度都在第4位之后,说明他们并没有充分认识“德是为人之本”的道理,“重智轻德”的教育价值观使他们在孩子的教育上出现致命的失误。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被调查的闲散未成年犯在犯罪前是有学不上或者无学可上的孩子,而父母对他们学习的关心程度却非常高,甚至超过城市普通学生,仅次于对孩子健康的关心。那些由于学习不好在学校里受到老师批评、同学歧视的孩子,在家里得到的不是安抚、不是激励,而是变本加厉的指责,则加剧了孩子产生厌学情绪。这一现象或许正反映了未成年犯父母对孩子学习情况过于关注的不良后果,对孩子不在学状况的烦恼,以及他们对孩子教育的无能为力。而另一方面,与过度关注孩子的学习相对应的是,一些家长对于教给孩子的基本生活常识、自理自律能力、日常行为规范、为人处世的本领等等则弃之不顾,使得“教孩子做人”这个家长角色的重要功能萎缩了,以致孩子在做人的最基本的问题上栽了大跟头,这是非常惨痛的教训。

三、合格家长角色定位的指导策略

当今以素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教育改革正在蓬勃展开,但是应试教育的弊端依然顽固地存在。在升学、考试、分数的指挥棒下,无数家长为了孩子的R20;大学梦”不得不把孩子的学习盯得紧紧的,千方百计地助孩子一臂之力。可以说,家长角色的错位,有人们认识上的偏颇,另一方面,也是根本的原因,是应试教育弊端的反映,有着深厚的社会根源。我们不应该、也没有理由过多地埋怨家长。需要做的是帮助家长进行角色定位,这是家庭教育指导者的责任和艰巨的任务。

其一,强化角色学习,增强角色意识。《家长教育行为规范》以及“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宣传教育活动所弘扬的“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的家庭教育主旋律,正是对家长角色的准确定位。大力宣传家长的角色规范,对于强化角色意识有着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尤其要注重强化家长个人的角色学习。

对家长来说,角色学习是将角色期望内化的过程,是角色扮演和角色行为的前提。一方面要学习角色的权利、义务和规范;另一方面,要学习角色的知觉、态度和情感。前者是角色的“硬件”,后者是角色的“软件”。也就是说,做一名合格家长,不但要了解家长的权利、义务和行为规范,而且还要在思想上认识自身作为家长的使命,在教育孩子的实践中不断体验孩子的心理反映,从而巩固被社会、被孩子肯定的态度和行为方式,改变被否定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使自己的行为更加符合“合格家长”的角色规范。

指导家长进行角色学习的要点是:首先明确角色学习不是片断的学习,而是一种综合性的学习。因为家长角色是根据其所处的地位,由各种行为方式组合起来的一个整体,零碎或间断地角色学习不利于对角色内涵的整体把握,反而容易产生角色错位、角色冲突等情形;二是家长的角色学习不是空泛的、脱离实际的学习,而必须在相互作用着的家长同孩子的互动关系、家长与社会的关系中进行。没有相应的角色伴侣,没有参照个体或参照群体作为角色学习的榜样好楷模,也就谈不上角色的权利、义务和情感;三是家长的角色学习是无止境的,应当不断随着社会的角色期望和孩子的变化对家长角色的要求而改变、而提高。要让家长了解,角色学习应当成为自觉行动和长期任务。

其二,重视效能训练,提高角色能力。帮助家长进行角色定位,不能仅仅停留在一般性教育活动上,更要注重父母角色的效能训练,只有使之提高教育能力,才能体现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效性。

在过去家庭教育指导中始终强调帮助家长转变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有相当一些家长往往有良好的愿望,在方法上对孩子也并不是放任不管或者任意打骂,但就是达不到预期的目的。有的家长也看了不少书、听了不少课、找老师找专家咨询,可是在面对孩子的时候,尤其是遇到问题的时候,依然是束手无策。问题的关键他们缺乏教育能力,不能把正确的观念和方法很好地运用在家庭教育的实践中,以致在教育孩子的实践中屡遭失败。这也反映出家庭教育指导忽视了对提高家长教育能力的训练。比如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往往是违法犯罪的前兆。我们全国未成年犯调查中了解到,绝大多数父母对孩子的不良行为并非放任不管,他们以说服教育、打骂等不同的方式去教育孩子,但是却没有能力去改变孩子。最终,孩子还是违背父母的良好愿望,走向了反面,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父母采取什么样的教育方式会影响教育效果,但并不决定教育效果,决定教育效果的是父母对孩子的教育能力,即帮助孩子和改变孩子不良行为的能力。

家长的教育能力包括了解孩子的能力、协调与孩子关系的能力、评价孩子的能力、保护孩子的能力等等诸多方面。家庭教育指导中对家长的效能训练可以引入个案和小组社会工作、行为训练、家庭治疗等多种方式,通过对家长的指导和训练,提高其教育能力,能够在解决现实问题中举一反三、见到实效,才能说明家庭教育的指导工作是有效的,而不是流于形式的。

其三、引导社会舆论,改变角色评价。家长的角色认知不足和角色错位现象的存在,不仅是家长自身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与社会传统观念和社会舆论宣传导向有关。比如有关助孩子一臂之力的宣传,许多是家长如何帮助孩子学习课本知识、消化课堂老师授课内容,甚至有的媒体开设专栏指导家长与孩子同步学习文化知识,把家长履行自身的角色职能定位在帮助孩子提高学习分数上,引导家长把教育孩子的注意力集中在课堂教学的内容上,而忽视了对家长应当做和有能力做的对孩子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的指导。在一些人看来,孩子文化知识的学习辅导天经地义地是父母的事,这种父母角色认知偏颇和行为导向错位,有其深厚的社会基础。再如对神童高考状元、以及考上国外名牌大学学生的大肆宣传,导致很多家长将此作为自身效仿的榜样,对自己的孩子期望值过高,压力过大,加重了角色错位现象。在这方面,一些学校和大众传媒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对此,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正面指导家长的同时,尤其要注重对家庭教育和家长角色方面的误导予以矫正。一方面,发挥家庭教育研究专家的作用,让科学的、主流的声音通过各种渠道传导给广大家长;另一方面,对于教育孩子成功经验的宣传,以家长教育行为规范为标准,而不是以孩子某一点的辉煌作为评价家长教子成功的典型过度追捧。

 

参考文献:

[1]关颖:社会学视野中的家庭教育,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年版,第294页。

[2][]罗斯·埃什尔曼:家庭导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507页。

[3]关颖、鞠青主编:全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分析报告,北京.群众出版社2005年版,第162页。

 

注: 本文系天津市十五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重点项目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与家庭教育指导研究(项目编号TJ05-JX009)的阶段成果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