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书是“一方之全史”,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编纂地方志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第一节 地方志书编纂工作的几个主要环节 总结历代修志的经验,地方志书的编纂有一些必须经历的基本程序或环节,把握这些基本程序或环节,对于顺利完成地方志书的编纂工作具有总揽全局的作用。 从地方志书的编纂业务工作来看,有这样7个基本环节。一是确定志书的主题并据此拟定全书的篇目。所谓主题就是修成一部什么样的志书。篇目是一书之纲,是整个修志工作的一个龙头,只有将篇目拟定好了,收集资料才能按图索骥,当然我们常说“书成目就”,但主要是指在编纂过程中对初步拟定的篇目根据资料收集情况和编纂的实际需要作进一步的完善。二是按照篇目收集资料。三是将收集到的资料分类建卡,立卷归档。四是对资料进行排比筛选,考核歧异。五是按照篇目编写资料长编。六是在长编基础上正式撰写志稿。七是将志稿按照审稿程序送审,进行修改,直至最后定稿。简单地说,就是资料征集——资料处理——资料运用三个阶段,就像工厂一样,原料—加工—成品。当然这是常规的做法,也有不完全按照这个程序进行的,而是将其中的一个或两个环节省去,几步并作一步走。如有的部门不作资料长编,而是对资料进行甄别考证后直接进行志稿试写。 地方志书编纂方案的制定 一、地方志书编纂方案的主要内容 地方志书编纂工作以方案的制定为先,这是我国修志的传统方法,也是被实践反复证明了的正确方法。 地方志书的编纂方案一般由这样8个部分组成: 1. 关于修志的意义和目的 主要阐述编纂本次志书的依据、必要性,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的意义。 2. 关于修志的指导思想 新方志编纂的指导思想是:全面系统真实科学地记述一地断限内自然、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3. 基本任务与承编单位 提出所编地方志书的总体编纂任务;对所编地方志书的内容根据实际分解到各承编单位。最好是以表格的形式分解承编任务。这种任务的分解要以志书的篇目作为重要基础。 4. 体例规定 包括志书名称、志书的断限、志书的体式(就是指志书的样式,主要有平列体,就是将志书内容分为若干门类,并作并列平行排列,互不统辖;纲目体,将志书内容先分成若干大类,又在大类下再分细目,有以事类为纲,有以政区为纲;纪传体,是仿纪传体史书,以纪、志、表、传、录、谱、略等体裁分部类;三书体,清代章学诚在《方志立三书议》中提出的,志、掌故、文征;三宝体,即《孟子•尽心章》中“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章节体,这是在清末被移用到志书中来的;编年体,以时间为序进行记述;分期体,就是在一级目上先按时间顺序分类。)、体裁(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等)、志书的章法(志书的结构或称编排规范,包括志书的基本框架、结合方式及层次安排,一般是以序开篇,带起全书,以述接继,观展全貌,以记为经,综记大事;以志为纬,分事详述;以传为翼,展示从文;图表随文,录以殿后,收录资料)、成书的总体字数、凡例、基本原则(求真存实,横排竖写,详略得当,生不立传等)等。 5. 行文规范 主要是对志书的语言文字风格、纪年、称谓、数据等作出统一的规定,以使志书文体统一规范。 6. 审稿出版 主要是审稿的程序、审稿的办法,志书出版的程序、办法的原则规定。 7. 修志的经费 《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四条规定“地方志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也就是说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编纂的工作经费纳入同级的财政预算,这是一个总的原则。具体而言,在上报部门预算中如何做好预算工作,必须把握两点:一是修志工作的主要项目要明确,并且对每一个项目所需的经费要有明确的概算,如收集资料、人员培训、聘请人员、所需办公设备等。二是对每一级志书中各承编单位的编纂工作经费问题,应当由地方志书编纂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与同级财政进行协商。可以由工作机构统一向财政申请再分配到各承编单位,也可以由承编单位直接在本部门预算中增列修志工作经费项目解决。 8. 组织领导与工作步骤 主要是就修志工作的领导体制、组织机构、业务机构、督办办法,以及修志工作的基本步骤(如制定方案、组织发动、培训队伍、制定篇目、资料收集、编纂出版等环节)等作出统一要求。 地方志书编纂方案的制定可以根据编纂任务的不同和实际情况对上述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适当的归并,但具体内容不可缺少。 二、地方志书编纂方案制定的基本程序 中国历代修志人在修志实践中摸索出了修志方案制定的程序。南宋时期的方志学专家周应合在编纂《景定建康志》就提出了这样四个程序:“一曰定凡例”;“二曰分任事”;“三曰广搜访”;“四曰详参订”。经过一千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新方志编纂工作的实践,基本上形成了制定地方志书编纂方案的基本程序。主要有6个方面:首先要对上届志书的编纂工作进行总结回顾,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以搞好本届修志工作。其次,要进行搞好调查研究,对省外、市外、县外的同类志书的编纂工作的主要做法进行考察,吸收别人的经验。第三,要了解修志工作的基本任务,预测修志过程中将要遇到的有利条件及主要困难,以增强针对性。第四,起草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修志任务、志书篇目、组织领导、保障措施、技术规范、修志任务分解到承编单位等。第五,要将方案草稿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第六,要将方案报领导机构审批,有的要同时报上级修志工作机构审批。最后以文件形式下发执行。 地方志书篇目的制定 篇目就是目录,在旧志书中称为“门类”,是志书的框架、设想。一部志书的好坏优劣,首先取决于篇目的设计是否科学。历代方志学家和修志人都十分重视篇目的设计。民国时期的方志学家李泰 在《方志学》中说:“纂志之道固多,而门类标题则为首要。”瞿宣颖在《志例丛话》中也指出:“凡志之佳恶,不待烦言,但阅其门目,便知其有无览裁之力。”“故欲精志例,先求分目之允。”从首届修志实践来看,确定志书的篇目是关键的环节。 一、制定篇目的指导思想 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结合修志的实际,编纂第二届三级地方志书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全面、系统、真实、科学地反映断限内一地自然、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历史与现状,以及事物之间的内部有机联系。这一指导思想也就是我们篇目设置的指导思想。这个指导思想对我们的篇目设置,对我们的修志实践来说,主要有三方面的意义或者说作用。 第一,解决立场观点问题。志书的灵魂和第一生命就是思想性、性。 第二,解决方法问题。一部志书要反映一地一个时限内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全貌,用什么方法来观照它的方方面面?用什么方法来设置出反映各种事物全貌的框架?进而用什么方法来进行编纂?这是我们每一个方志工作者必须面对的问题。对于方法,现代科学哲学认为:方法按其普遍性程度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各门科学中的一些特殊方法居于最低层次;各门科学中的一般研究方法居于中间层次;一切科学最普遍适用的方法属于最高层次。据此,韩章训在《方志学基础教程》中认为方志方法有三个层次,一个是哲学方法。一个是一般方法,如分析法(历史分析法、逻辑分析法、阶级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等)、实证法(包括训诂法、考证法、校勘法、辑佚法等)、叙述法(包括纪事本末法、编年法、纪传法、图表法等)。一个是特殊方法,包括横排竖写法、据事直书法、论断寓意法等。编修地方志书首先必须解决好最普遍适用的方法问题,也就是哲学方法问题,然后才是一般方法和一些特殊方法。 第三,是搞好修志工作包括篇目设置工作的现实需要。。 我们在设置和修改完善篇目以及编纂志书的过程中,要始终贯彻这一指导思想。我们地方志工作者在设置篇目之前,一定要静下心来,多学一点理论,特别是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这对于我们设置篇目、编纂志书都有指导作用。 二、制定篇目的基本原则 篇目设置总的原则是“三个有利于”,即:一切有利于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断限内一地之全貌,一切有利于志书“存史、资治、教化”功用的发挥,一切有利于满足不同读者的需要。具体地讲就是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1997年《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地方志的篇目设置,应合乎科学分类与社会分工实际,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形式上不强求一律”。 1. 坚持志体属性 篇目是地方志书体例的重要体现,是体例内容的具体化。篇目设置首先要遵循地方志书的体例,否则就不是地方志书。地方志书体例主要包括结构、体裁、章法。与篇目设置关系最大的是结构问题。地方志书的结构与史书的结构的最大区别在于,一个是以时系事,一个是以类系事。以类系事、横排竖写是地方志书的一个基本特征和属性。结构问题包含横分门类与门类的排序两个方面。这里主要谈横分门类问题。 志乃一方之全史,是一地的百科全书,所谓“全”,就是要反映一地在一定时限内的方方面面。要做到真实而全面地记述,必须对社会这个整体进行必要的分解,然后通过对分解后的个体进行记述来反映社会的全貌。这种划分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历史的方法,就是按照纵的方向或者说按照历史的发展轨迹,将要记述的对象划分为不同的时期,然后一个时期一个时期的记述;另一种是地方志的方法,就是将要记述的对象首先看作为是相对稳定的,看其组成的结构,将其划分为几个大类,大类之下再分小类分条目,然后再按类按条目进行记述。可以说对社会这个整体的划分,历史的方法是将记述对象看成为一个动态结构,地方志的方法是将记述对象看成为一个稳态结构。因此章学诚说“史体纵看,志体横看”。当然,在具体的记述中两种方法是相互渗透的。因此,方志的篇目设置首先就面对一个对所要记述的对象如何进行横向的科学分类问题。 (1) 横分门类,类目要全。地方志书的“全”就是地方志历来强调的横不缺项,或者说横不缺要(主)项。根据现代社会分工和科学分类的原则,以及上届修志的经验,大的方面除了索引、大事记和附录外,主要有6大类:行政区划和自然资源条件为一类,经济为一类,为一类,文化为一类,社会生活为一类,人物为一类。大类下面再分中类、小类,小类下面再分条目。因为这次编修的地方志书的断限时间比较短,在类目的划分上不宜将层次分得过多过细,对市县(市、区)而言,除了大类外一般只需有三级或两级层次即可。篇目的类型可以不相同,可以是条目体,可以是篇章节体,但分类都要全,层次也要分明。 这次修志与上届志书相比没有什么变化的事物是不是要在志书中反映,有的同志认为没有必要与上届志书重复;有的同志认为应保持一部志书的完整性,应当重复记述;还有的同志认为尽管环境与自然条件变化不大,但人们的认识在变化,如资源环境,现在是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看待,应该记述。对于这个问题还可以进一步研究,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2) 分类标准要一致,或者说分类标准要统一。在总结上届志书得失时,许多人认为较为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部门志痕迹明显,实际上这是一个分类的标准不一的问题。地方志书是以类系事,类为一志,这个原则必须坚持。怎样进行分类?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在《规定》中讲“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的实际”,所谓“科学分类”就是要按事物的性质来分类,同性质的事物作为一类;“社会分工实际”就是一方面在分类时考虑本地社会发展的实际,有则有,没有则不能硬列类目,另一方面要考虑志书编纂过程中的可操作性问题,因为志书的编纂不可能一人完成,必须是依靠许多部门“众手成志”。我们在篇目设计时首先要考虑科学性,这是第一位的,然后再兼顾操作性。对于一个性质相同但分属不同部门管辖的事物,最好不要将其分开列为数章或数节或数个条目。如轻工业,原来由一轻局、二轻局分别管理,现在是行办,我们就不能将其分为一轻工业、二轻工业。在掌握分类的标准时,一是要注意同级类目具有排他性,不能将相互包容相互交叉的事物并列列目;二是要注意每类事物的外延的完整性,每一类事物下面的各个小类之和要与该类事物的外延一致,既不能大于也不能小于,小于则出现缺项,大于则出现归属不当;三是要注意分类的层次性,一个层次的类目一个标准,不能将不属于同级类目的混淆在一起,除了极个别的反映特色的要提升层次外,一般不能越级划分。 (3) 注意各类之间的内在联系。人类社会无论发展到什么阶段,无论什么时期,社会都是一个整体。主义哲学有一个重要观点,就是认为世界是普遍联系的,联系着的事物是不断发展的,发展是有规律的。地方志书虽然是采取将社会这个整体按照事物的不同性质进行分类记述的方法,但各类之间是不能完全割裂的,而是相互联系的。我们在篇目的设计中,必须用主义的发展观来考虑各类之间的联系,既要考虑各个层次之间的领属关系,又要考虑各类之间的逻辑关系。如果没有逻辑,志书的资料就是一盘散沙,就不会成为资料性著述;如果没有逻辑,随意分类随意记述,志书横分竖写的体例也不能够得到坚持;如果没有逻辑,读者读志,将会“只见树木不见森林”。我们编纂的志书要使人读后,不仅能了解事物的某个方面,而且能从整体上了解社会发展的全貌,认识事物发展的规律。 2. 突出特色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在《规定》中指出,篇目设置要“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这是一个基本原则,也是地方志的一个基本属性。篇目设置必须体现时代特点、地方特色、事物特性。一是要突出时代特点。这次所编的志书要记述的是20多年的发展,这一时期的时代特点是什么?就是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主要内容的在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具体讲就是“三大目标、三个文明”,即民主、富强、文明;物质文明、文明和精神文明。因此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须突出;必须突出;精神文明建设必须突出;民主建设必须突出;20多年发展的伟大成就必须突出。至于如何在篇目中反映,如何记述,需要进一步讨论。二是要突出地方特色。其一,由于各地在执行和省的政策中都根据本地情况制定了一系列适合地方实际的政策,因此改革的措施、进程都是不同的。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各地推行的情况就是不一致的,湖北省有的地方是1982年,有的地方直到1984年才实行。同时在推行过程中遇到的阻力也是不一样的,“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这种说法在各地的反映不一样;“上面放,下面望,中间一根抵门扛”的问题在各地的表现程度也不一样。其二,由于资源禀赋不同,各地在社会经济发展的道路选择上都会呈现出不同的特色。如黄冈市每个县市由于资源条件不同,发展的路子也不同,以前人们总结的“罗田板栗英山茶,蕲春药材武穴鸭”就是一个说明。罗田县域经济发展中,板栗为主的林果业、以茧丝绸为特点的产业化经营、楚乡酒等都是其他地方没有的,这就是地方特点。其三,由于历史文化以及自然资源不同,形成的地方特色。如旅游业有的以文化资源为主要依托的,像当阳市的关帝、玉泉寺,黄梅县的自唐朝以来的四祖五祖以及黄梅戏,浠水县的斗方山,新洲区的道观河;有的以自然资源为主要依托的,如罗田县的天堂寨、薄刀峰,浠水县的三角山,神农架的自然风光;有的以产业为主要特点,如宜昌的三峡水利工程。三是要突出特殊事件,也就是事物特性。每个地方在这20多年中都有一些其他地方所没有发生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社会事件等,这些应在篇目和志书中有所反映。 3. 把握科学性 这个问题涵盖面比较广,一部志书无论哪个问题,包括篇目设置中的分类问题、排序问题、归属问题等等都涉及到科学性。这里只谈门类排序问题。对于大类的排序,目前方志界争议不大,一般是遵循传统,按“天、地、人”的顺序排列,具体是按照自然环境、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人物的顺序排列。 在把握科学性的同时要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地方志书体例是形式,而要记述的事物是内容,形式要服从内容的需要,不能为固守某一种体例而将内容舍弃。当二者发生冲突时,也说明地方志书的某些体例需要依据所要记述的内容变化来进行调整和创新。如归属问题,以前没有基础设施这一提法,只是将交通、能源、通讯分开记述,现在讲基础设施主要包括这三个方面。这些都要进一步探讨。二是全面性与特色的关系。这两者都是地方志书的重要特征,都不能偏废。省、市、县、志书既要反映本地的全貌,又要突出特色。三是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的关系。科学性是志书的生命,这是第一位的。由于现行的体制,所有的地方志书都不可能由地方志办一家独立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