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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人历史

 伟项 2010-03-10
2009-01-05 12:11

印第安人以前曾称为红种人,因为他们的皮肤经常是红色的,后来才知道这些红色是由于习惯在面部涂红颜料所给人的错误认识。

研究者认为,印第安人的
祖先可能是是在大约2万年前从亚洲渡过白令海峡到达美洲的,或者是通过冰封的海峡
陆桥过去的。他们与亚洲同时代的人有某些相同的文化特色,例如用火、驯犬及某些特殊仪式与医疗方法等。

印第安人经过两万多年的分化,产生了许多不同的民族和语言,在历史上曾建立过四个
帝国,最重要的是中美洲的阿滋特克帝国和南美洲的印加帝国,发明过玛雅文字,对天文学研究的造诣也相当深,为世界提供了玉米番薯西红柿烟草可可等作物。由于殖民者迫害、杀戮印地安人,毁灭印地安文化,致使现在残存的古代文明材料已经不多,但目前的研究越来越引起考古界的关注,美洲国家也开始下大力发掘古代印地安文化。

 

印第安人 - 概述

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是美洲大陆最古老的居民。在欧洲殖民者入侵美洲之前,印第安人的数量究竟有多少?据资料记载,迄15世纪末,在美国、加拿大地区约有100万,西印度群岛至少有100万,整个美洲印第安人总数约1400万至4000万,共约有160种语别,1200种方言。集中居住在三大地区:一是墨西哥东南部和中美洲危地马拉洪都拉斯等地)的玛雅人;二是墨西哥高原的阿兹特克人、托尔特克人、以及萨波台克人;三是南美安第斯山区(包括秘鲁、玻利维亚和厄瓜多尔)的印加人

印第安人长期以来从事采集和狩猎以及经营农业,他们最先学会种植玉米、马铃薯、棉花、蕃茄和金鸡纳树等植物,对人类的农业生产做出了贡献。印第安人也曾为世界文明的发展做出杰出的贡献。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玛雅文化和印加文化。玛雅文化比美洲其他地区的文化发展得早,水平也高,因而玛雅人有“美洲的希腊人”之称。印加文化在彩陶、建筑、石刻、纺织和黄金、银铜加工方面有杰出成就,他们被称为“新大陆的罗马人”。

其实印第安土著人也并非土生土长。至于他们的祖先来自何方?到底属于什么人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他们是失散的以色列部族的后裔;有人认为他们来自埃及……。经过长期大量考证,目前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印第安人的祖先系来自亚洲东北部,属蒙古人种。根据地质学和冰川学研究分析,距今大约2至3万年以前的更新世末期冰河时期),气候较冷,由于冰川的关系海平面曾大为下降,故在西伯利亚的楚科奇半岛和北美洲的阿拉斯加间曾出现过一座长约几十千米的“白令吉亚地狭”,印第安人的祖先就是通过这座“陆桥”来到美洲的。究竟是何原因促使他们从亚洲来到美洲呢?一般认为有两种原因:一是由于自然灾害和战争的原因被迫迁徙;二是因野牛、大角鹿、驯鹿等大型动物从西伯利亚跑到美洲,亚洲东北部以狩猎为生的居民追踪而至。多数学者认为,他们不是一次性,而是分批到达的。

从目前考古发现的劳动工具和骨骸,以及现代印第安人多方面的外部特征,也有力地证明印第安人与亚洲蒙古人种有极其相似之处:如圆颅、宽面、头发直硬、皮肤呈黄褐色且汗毛稀疏;此外印第安人眼睑上生有蒙古褶,臀部留有亚洲蒙古人种特有的兰色斑痕(即胎记),又名蒙古斑。显然他们与蒙古人种有密切的血缘关系。当然印第安人与蒙古人种并非一模一样。印第安人的鹰钩鼻在蒙古人中则少见。故美洲印第安人应属亚洲蒙古人种的美洲支系。

 

印第安人 - 北美洲

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
西部、大平原和北美东部的古印第安人(Paleo-Indian),尽管环境不同,却有类似的经济活动。在现在美国西部──从俄勒冈州墨西哥北部,从太平洋海岸区到落矶山东边──散居著沙漠文化的印第安人,以狩猎及采集果实为生,但已有原始农业技术发展。

太古晚期在工具技术上有了进步的发展,诸如有沟槽的石斧及石锤等,而且在不同地理区域的部落间有贸易制度。西元前3000~前2000年,气候变得温暖,于是有些印第安人跟在吃草的野牛之後,进入萨斯喀彻温(Saskatchewan)河与亚伯达(Alberta)地区,亦有更北进入北极冻原。

前2000年前後,美国西南部原住民已开始种植玉米。西元200~700年,是一个寒冷时期,阻碍了农业发展。700~1200年,密西西比河谷中发展出以村落为基础的文化,特色是进步的农耕方法与复杂的宗教仪式。此时期在西南部各处散居的原住民,如阿纳萨齐(Anasazi)、莫戈隆(Mogollon)及霍霍坎(Hohokam)等均属前普韦布洛(pre-Pueblo)社会。莫戈隆的农业技术是阿纳萨齐加以改良的,利用雨水与引导河水来浇灌作物;亚利桑那南部的霍霍坎文化是以灌溉来维持其农业经济。西元後第一个1,000年期间,普韦布洛文化发展出用石块建造居室的技术,并在制陶方面有重大进展。1300~1700年为退步的普韦布洛时期,由於居民向东、南方迁移,许多石屋因此荒废。现代普韦布洛时期始自16世纪後期,西班牙人前来定居之时。普韦布洛文化与农耕方法的某些特色至今犹存。

殖民时代,欧洲各国采取不同的政策来对待北美印第安人。西班牙人吸收原住民成为基督徒,并使其居於指定地区。法国人与印第安人建立贸易关系。英国在1763年宣告将阿帕拉契山以西地区拨给原住民,有效期至英国统治结束而终止,接著由美国予以采行。1848年在加州发现黄金後,众多白人向西迁移,遂爆发欧洲白人与印第安人争夺土地的长期战争,包括1876年苏族(Sioux)、夏延族(Cheyenne)进行的卡斯特(Custer)大屠杀。1887年多数印第安人迁入保留地,是年《道斯土地分配法》(Dawes General Allotment Act)使印第安人丧失了近348,100平方公里(134,400平方哩)的土地。1934年的《印第安人重新组织法》(Indian Reorganization Act)施行改善原住民生活的措施。1950年代以来,由於新的政策以及社会上对民权的关心,印第安人成立了许多组织,并引起全国注意到他们的问题。

 

印第安人 - 中美洲

万馀年前,印第安人进入尼加拉瓜墨西哥北部地区之间的中美洲,耕种技术的发展可追溯至西元前4500年左右,由於农业技术的稳定进步导致前2000年前後建立农业社会,由於粮食供应渐趋稳

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
定,使小的居民点演进为大市镇,并刺激了陶器与其他艺术品之成长。西元後第一个1,000年称为古典时期,有马雅文明兴起,当时人们由僧侣阶级统治。他们最重要的神是丰收神特拉洛克(Tlaloc),其标志是美洲虎,是现存雕刻品中常见的主题。在後来的文化中,以传统上更为好战的鹰来代替美洲虎,同时,以人作牺牲也成一种常见的宗教行为。西元1000年前後,托尔特克(Toltec)与阿兹特克(Aztec)两帝国取代了这些以宗教为基础的社会型态,直到16世纪西班牙入侵为止。阿兹特克帝国在巅峰时期,几乎控制了整个中美洲。

最早移民来的种族依居住地区可区分为几个不同的文化分支。其中之一在现在墨西哥西北部的海岸、沙漠与多山地区谋生。另一支塔拉斯科人(Tarasco)定居在米却肯(Michoacan)山区。马雅人则占居瓜地马拉、犹加敦半岛及墨西哥的恰帕斯(Chiapas)等地的一部分。阿兹特克人则集中在墨西哥中部的高原地和今日墨西哥城。第五个分支在墨西哥南部海岸和高地。中美洲印第安人的文化特色,是以小型社区方式定居,而以个别家庭为基本单位,男性与年长者居领导地位。社区活动以市场为中心,另一中心为政府机关,政府官员同时亦主持宗教仪式。虽以西班牙人引入的天主教为主要礼拜方式,但精灵崇拜迷信占卜依然存在。

欧洲工业的技术与工具随天主教与西班牙人的征服传入中美洲,後来矿藏、农场、牛群成为殖民社会的经济中心。1821年的革命使墨西哥与瓜地马拉当地出生的西班牙人与其他混血後裔,脱离欧洲人之控制而组成新的共和国政府。1910年墨西哥发生另一次革命,扫除了排他性的社会与经济政策,开始认同印第安人在政治、文化与经济方面的贡献。20世纪後期,在墨西哥城市与农村社会中,对印第安人有更完整的无差别待遇出现。

 

印第安人 - 南美洲

据考古纪录,南美文明开始于西元前一万年,第一批北美与中美移民到达时。他们定居於火地岛、阿根廷、智利南部、大厦谷地区的中南部平原及中央安地斯山的部分。他们的群体以亲属关系为基

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
础,而以性别及年龄来定阶级。这些游牧的群体後来被高度农业发展的社会所取代。农耕社会位於巴西和大安地列斯的阿拉瓦克(Arawak)海岸及内陆森林地区。由於他们的食物充裕,所以能够维持较大且稳定的社会单位。其他在加勒比海沿岸和安地斯山北部定居的民族,以军事及宗教仪式为基础,在农业技术支持下,出现较复杂的社会组织型态。

南美洲的原住民文明大约在西元前2300年生根於安地斯山中部,其後进步迅速,数千年间在农耕、技术上皆有开展。约西元1000年前後,有奇穆(Chimu)、蒂瓦纳库(Tiwanaku)王国,及後来的印加帝国。印加的繁荣盛况直到16世纪西班牙人入侵才衰落下来。它的领域从秘鲁延伸到智利北部,曾发展了有效的灌溉系统和复杂的控制粮食生产、储存与分配的制度。人口最多时达350万。其社会阶级分为世袭的王室贵族、工匠及农民。印加文明最显著的革新,是以法律取代习俗来制定社会组织及高水准艺术产品的造诣。

16世纪欧洲人征服南美,使印加帝国的农业与政治习惯完全被西班牙人的方式取代,天主教亦取代印加宗教。印加的贵族与工匠阶级纳入殖民地阶级制度中,而农民则沦为劳役者。在低度开发地区,印加人民仍保持他们某些文化传统,并与现代工业中心维持经济交易。其他南美印第安人如阿劳坎人(Araucanian)等一直成功地抗拒西班牙人统治,直到19世纪後期始遭压制、同化或遣入保留地。

 

印第安人 - 人种体质

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黄种人,美洲最古老的居民。据传在15000—25000年前由亚洲经白令海峡陆续迁入,分布南北美洲。在极北部有埃斯基摩人阿留申人;在北美有阿塔巴斯干人阿尔贡金人、易洛魁人、苏人马斯科基人等;在中美有阿兹特克人玛雅人加勒比人奇布查人等;南美有印加 人、瓜拉尼人阿拉乌干人等。语言属印第安语族。最先种植玉米、马铃薯、向日葵、棉花、金鸡纳树等作物,对人类作出贡献。16世纪前,多半尚处于母系氏族阶段,也有少数象玛雅人、阿兹特克人和印加人等已形成早期奴隶制国家和有相当高的文化。16世纪起遭欧洲殖民者的摧残和杀戮,发展中断,人口下降。现有3200余万人。主要从事农业。北美约剩80余万人,大都被赶入保留地,生活艰苦。在中美和南美一般都受所在国统治者的歧视和同化。

 

印第安人 - 婚俗

酋长印第安人的婚礼带有浓厚的民族色彩。婚礼地点多选择在印第安 人聚居区公共建筑物里举行,一般是一幢较大的木头房屋。举行婚礼时,亲朋好友,左邻右舍,村中居民纷纷来到木房里,众人席地而坐,互致问候。男女老幼身穿民族服装,款式新颖,色泽艳丽。虽然印第安人性情开朗,但婚礼场合却显得非常安静,即使说话也是轻言细语。

 

印第安人 - 文化

印第安人相信“万物有灵论”,他们崇敬自然,对自然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石都报以敬畏态度。印第安人相当程度上已经被欧洲基督教信仰所同化,在今天的美国大部分印第安人信基督,但印第安的原始信仰仍然存在,它与基督教相混杂,成为一种奇怪的宗教信仰。卡耶特说,宗教信仰在印第安人生活中占据很高地位,最重要的部落首领是宗教领袖,他在内部事务上的权力高于部落首长。在大多数部落,部落首长仅负责对外事务,主要是与联邦或当地政府打交道,他对外代表部落,但他的任命权在宗教领袖,他在对内事务上更要听宗教领袖的。

  

印第安人 - 谎言

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
在许多说教中,美国疯狂屠杀印第安人成了铁打的罪证,一个帖子言之凿凿地教育我们:美国原有250万印地安人;到19世纪末只剩24万人,濒临灭绝。一句话,这是美国的罪恶。我不知这些宣传或说教者是粗枝大叶还是别有用心,历史并非他们说教的那样。 
   
有印第安人被屠杀确是历史的真实,但与美国究竟有多大关系则是另外一个议题。举一个也许不甚恰当的例子吧,倘若谁说共和国在甲午战争中失败,从而割去台湾,所有人都会嗤之以鼻,许多人必定还要跳起来。但同样道理的事情,我们说别人何以就心安理得呢?
    
《世界通史全编》有这样的文字:“在当时世界‘文明’的国度美国,这种种族灭绝政策,来得更加凶残。他们一再提高屠杀印第安人的赏格。那些谨严的新教大师,新英格兰的清教徒,1703年在他们的立法会议上决定,每剥一张印第安人的头盖皮和每俘获一个红种人都给赏金40镑;1720年,每张头盖皮的赏金提高到100镑;1744年马萨诸塞湾的一个部落被宣布为叛匪以后,规定了这样的赏格:‘每剥一个12岁以上男子的头盖皮得新币一百镑;……每剥一个妇女或儿童的头盖皮得五十镑!’”

编撰这些上边这些文字的历史学家肯定学识渊博,不可能不记得北美13州是在1774年9月开始独立战争;1776年7月4日才通过《独立宣言》;1783年9月3日《巴黎协议》签订,才算正式有了邦联式的美国松散雏形;1789年《宪法》通过后才算有了联邦制共和国。怎么能历数那么些美国尚不存在时的“美国罪行”?这显然是一种为需要而编造的历史,不过,怎么着也没理由把美国独立前已经持续了两个多世纪的战争归罪于美国,其荒谬,无异于把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的战乱都归罪于共和国。
  
还在1528年,西班牙殖民者便已经与印第安人发生了战斗。当时抵达佛罗里达的奈华斯远征队就被印第安人围歼而损失惨重,头目奈华斯被印第安人击毙;1539年西班牙军德索托在墨西哥湾几乎被
印第安人全歼,1000余人仅300人生还,德索托也被击毙;到1576年,西班牙殖民者在墨西哥湾的据点几乎全部被印第安人夷平;法国殖民者也在北部被印第安易洛魁部落所击败;1622年的包哈坦战争中,印地安人摧毁了弗吉尼亚88个移民定居点中的80个,首府詹姆斯顿被夷平;1675年殖民者发起“大沼泽地战役”,以200余人伤亡的代价剿灭近千纳拉干人;而几乎同时,“菲力普王之战”中万余印第安人进攻新英格兰,荡平了90个移民定居点中50多个,号称北美历史上印第安人发动的最大战役。在战斗中印第安人的伤亡大致是殖民者伤亡的一倍以上。最终殖民者只能靠分化、收买印第安人才免于失败,菲力普王就是被收买的印第安人杀掉的。
  
印第安人当然还有胜利的例子:1680年
普韦布洛人
就成功地把西班牙人驱逐出境,12年时间里殖民者不敢冒犯;而1675-1678三年战争过后,阿布纳基人甚至迫使英国殖民者签约认输,并保证每年纳贡才得以生息。北美独立战争中1780年的哈马尔之战,就以哈马尔将军损兵折将败逃告终;1791年“圣克莱尔惨败”,圣克莱尔以伤亡几乎一半而告负。
  
印第安人在殖民者到达之前也不像我们的宣传那样
和平安详,这个种族有300多个部落,尚处于原始氏族公社末期。这些部落之间的残杀从未间断过,其野蛮与残酷远非旧大陆可以想象。特征之一就是胜利了的部落必须把失败部落的男女老幼全部杀绝,印第安人尚未进化到需要奴隶的地步,他们更看重保持其原始江山“永不变色”;其二便是以割下的头皮数目计算战功,而战功卓著者就成为部落的首领;其三即迁徙性,从无永久领地的概念,要么放弃,要么被别的部落夺占。前边所叙述的殖民者赏项,不过以印第安之道还治印第安之身罢了。所不公平的,只是武器的差异而已。

 

印第安人 - 其他

由于历史原因,现在大多数印第安人都生活在偏僻的农村地区。和玛雅人一样,其他印第安民族也大都保留着自己传统的生活习俗。印第安人做饭时,仍喜欢使用质地粗糙的陶罐、石碗、木勺。有人生病时,他们采来草药,或将其点燃对病人进行烟熏,或煮汤为病人沐浴。他们至今喜穿富有本民族特色的传统服装。尤卡坦半岛的玛雅妇女不分老幼都身着宽松的白色绣花裙,头戴色彩艳丽的鲜花;男人则身穿宽松的白色衣裤,头戴草帽,脚穿草编凉鞋。中部高原上的印第安妇女爱穿绣花罩衫和竖条纹的宽大长裙,上身披一种叫“雷博索”的多用披巾。这种披巾既可遮阳,也可御寒,还可背小孩、包东西。极富民族特色的服饰成为印第安人一个明显标志。许多印第安人仍住在原始的房屋里。在尤卡坦半岛,玛雅人在树林中开出一块平地,就地取材,把粗树枝一根根固定在地上,围成一个大圆圈,把棕榈树的大叶子搭在上面,房子就盖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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