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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良军:关于文献研究和文字研究的界限

 sjaoyangli 2010-03-26

黎良军:关于文献研究和文字研究的界限

 

“文献”的古义指典籍和贤才(中国古人获取知识既要查阅典籍,又要访问贤才。因为那时许多知识尚未著之竹帛,只在口耳相传的贤才的头脑里)。后来一般指典籍,即具有历史价值的图书资料,这是今天对“文献”的狭义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局1985-1-31公布的GB4894-85《情报与文献工作词汇——基本术语》对“文献”下了明确的定义:“文献是记录有知识的一切载体。”这是含义挺宽的标准定义,可以包括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声像馆、情报中心以及家庭、私人所藏的一切用文字、图形、符号、声频、视频等技术手段记录的人类知识的载体。这是今天对“文献”的广义理解。

每一个学科都有自己的文献。汉字学的主要文献如《甲骨文合集》《尔雅》《説文解字》《扬雄方言》《广雅疏证》以及今人已经发表的研究汉字的有价值的文章。

我是一个汉语研究者,汉语普通話和各种方言口语只是我的研究材料,各种有关汉语语音、词汇、语法的著作和论文就是我要查阅的文献。

文字研究的对象是文字,研究文字的文章一般不属于文献研究。如《‘達’字‘针’义的文字学解释》(语言研究2008-4)就只属于文字研究,不属于文献研究。只有少量研究文字學文献的文章才属于文献研究。如研究《説文解字》的文章,研究《龙龛手鉴》的文章。它们既属于文字研究,也属于文献研究。

《説文挾字段註補説》是研究著名文字学文献《説文解字》的,既属于“文字研究”,也属于“文献研究”,因此符合贵刊的范围。至于在质量上是否达到发表的水平,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而《邵阳话中几个上古汉语字》只是记录了一个语言事实:在今天的邵阳方言中,一般认为早已消失的几个上古字还活着。这并不是对汉语语言学的什么文献的研究(当然,如果它发表了,也就成了一篇汉语语言学文献)。

以上是我的浅见,仅供参考。又,写这段文字时参考了张家璠、黄宝权《中国历史文献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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