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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四个结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书海游吟 2010-04-21

注重“四个结合”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近年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树立“突破案件是本事,剖析发案规律更是本事;查实问题是成绩,找准问题根源更是成绩”的观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认真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部分文章”,将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建章立制、纠正不正之风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抓源头方面的作用。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精力、更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治本和预防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一、注重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扩大治本功效

   我委把办案过程作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的过程。利用查办的典型案件,采用编发案件通报和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及规律,进而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和利益观,不断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是开展自律教育。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利用调查取证和个别谈话的机会,一方面认真核实问题,查清事实;另一方面加强对涉案人员的思想教育,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政纪条规,使他们明白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鼓励他们明辨是非,主动交代自己的问题,承认并改正错误,增强自律意识。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在每一起重大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后,适时到发案单位或相关部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情、剖析案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近年来,我委先后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次,下发案件通报20余起,剖析典型案件10余起,起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2007年,我委在查处蓉江街道办事处华山村干部集体贪污案件后,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两办一镇”(即蓉江、东山街道办事处和龙岭镇)的副科以上领导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参加的警示教育大会,并印发案件通报,下发至其他乡镇。其他乡镇也召开了乡、村两级干部大会,通报案情,进行警示教育。

    三是开展回访教育。案审室人员每年对上一年度受处分人员进行一次回访谈心,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鼓励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为南康经济社会的发展多作贡献。

     二、注重查办案件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延伸治本功能

    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我委注意克服“单纯办案”的偏向,跳出案件看案件,注意发现涉案单位在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针对发现的制度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进行深层次的原因分析研究,找出一些共性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和治理建议,作为建章立制和领导决策的依据,促进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制度,堵塞漏洞。2007年,我委共下发整改通知书7件(次),帮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30余项,达到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目的。

    一是帮助相关单位建章立制。我委注重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抓源头方面的积极作用,案件查结后,及时帮助剖析教育、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漏洞,建议和督促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钱。2007年,我委在查处“阳光工程”案件后,对案发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立即整改,其中,市农业局按照规定要求重新认定了“阳光工程”培训基地,进一步强化了对各培训基地的管理,市财政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针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问题,协助市委制定实施了《关于实行“三个公开”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南康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公开承诺和述职述廉的规定》、《南康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在查处蓉江街道办事处华山村干部集体贪污案件后,及时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农村实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新农村建设理事会重大事项公开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的意见》、《南康市村干部廉洁自律若干制度》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村干部的从政行为。

    二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影响面广、群众反映强烈或关系民生、关系全市工作大局的突出问题,我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如前几年,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不少单位领导干部中普遍存在的职务消费透明度低、公务接待费用高等群众关注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话费和接待费改革方案,推进了我市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并多次下文重申接待费管理的规定,要求机关干部下到乡镇用餐时须缴交市廉政办统一印印制的餐票,各单位的接待费按类实行限额使用,并当月结清不准赊欠,每年年底市廉政办还派人进行检查。2007年,针对查清的市民爆器材专营公司超标收费24.5万元、市威力爆破工程公司乱收费15万元,以及市物资局部分干部违反规定入股、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等问题,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成两个公司立即停止乱收费行为,责令参股人员限期退出股份,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关于市民爆器材专营公司和市威力爆破工程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建议函》,以及《关于市民爆器材专营公司和市威力爆破工程公司市场化运作工作的实施意见》,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并成功对这两个公司进行社会公开挂牌出让,提高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注重查办案件与纠正不正之风相结合,巩固治本成果
    我委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办案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在党政机关开展了清理“红包”专项治理,在教育系统开展了“一案一整改”活动,在卫生系统开展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新型医德医风”活动,在卫生、建设等系统开展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等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有力地推进了源头治腐工作,巩固了查办案件的治本成果。2005年在查处教育系统部分中小学校长和教育局机关部分干部贪污受贿案件时,发现教育系统很多中层以上干部在订购教辅资料等过程中都存在违纪问题,为教育挽救一大批人,我委在全市教育系统连续几年开展了“一案一整改”专项治理活动,共有40多个学校,120余人主动上交违纪所得共计17.7万元;在卫生系统开展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新型医德医风”专项治理活动中,有400余人主动上交回扣、红包等违纪所得共计11.1万元;在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中,有关人员主动上交的违规违纪所得也达30余万元。2006年以来,为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反映农村干部违纪问题偏多的现状,对农村干部违纪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共查处农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7件,其中涉及村干部38人,农村一般党员10人,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四、注重查办案件与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突出治本效果

    针对查办案件中了解和掌握的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一些矛盾和突出问题,我委主动协同相关部门及时予以解决处理,并通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驾护航,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一是与发挥经济110的平台作用相结合。我委以当前正在开展的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监察工作为契机,以经济110(效能办)为平台,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查处了镜坝镇副镇长沈某拖欠安远司机杜某开车工资的行为,对沈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查处了市国税局干部谢某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干涉外资企业内部事务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给予谢某调离原工作岗位行政处分和全市通报批评处理。加强了对各窗口单位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纠正了市交警大队违规设卡的问题。一年来,市经济110受理投诉21件,办结21件。

    二是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针对在案件查办中发现的因干部作风引发的一些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开展“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树立南康政风形象”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各单位各部门广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全面推进作风建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整顿会风的通知》、《关于重申禁止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上网炒股和娱乐的通知》等几个规范性文件,对会风、赌风、吃喝风、懒散风、走读风进行了整治,对各单位执行几个《通知》的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和全市通报,责成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相关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认真整改,强化管理,机关效能明显提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三是与建立长效机机制相结合。为建立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我委起草了《南康市优化发展环境暂行规定》和《南康市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报市四套班子讨论通过,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提供了行为准则,也为外资企业和个私业主实现在南康投资兴业“环境优、赚钱多、麻烦少”的目标提供了制度保证,促进了南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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