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认识有偏差。有的同志甚至还存在着查案会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顾虑,维稳怕乱,怕字当头,不愿叫真,缺乏严格执纪的态度,不敢坚持原则。有的“好人思想”严重,面对“人情案”、“关系案”,总认为低头不见抬头见,怕伤及情面,怕得罪人,办案瞻前顾后,顾虑重重,患得患失,畏手畏脚,宁当“老好人”,不做“黑包公”。有的怕打击报复,办案心存畏惧,明哲保身。有的怕查办案件树敌太多,怕丢选票,怕影响仕途。有的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无原则主义,监督雷声大雨点小,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有的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推推动动、拨拨转转,工作被动,应付了事。 政治觉悟需提高。有的工作以会议、发文为主,搞形式主义,不善于研究思考,结合实际不够。有的正气不足,对不正之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敢认真监管。有的对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给予警示,搞下不为例、情有可原、网开一面。有的满腹牢骚,成绩不大意见大,在其位不谋其政。甚至有的办案原则性和保密意识不强,认为县城狭小,关系复杂,办案过程中抵制不住涉案人员利用“关系网”、“利益链”、“感情牌”,上托行政施压、中找熟人说情、下搞串供堵口的威逼利诱,从而丧失原则,说话随意,存在泄露案情、跑风漏气现象。 查办案件力度小。有的查办案件不主动,对小毛病、小问题处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有的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给自己找麻烦,即使发现问题线索也不去查,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不了了之,导致高核查、低成案。有的虽然查处,但处而不严,没有形成应有的震慑力,起到处理一个,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有的以案件线索来源的主渠道是信访举报,而信访举报匿名、内容不详实、反映问题不及时、一信多投是普遍现象造成所反映的问题难以核实为由,不及时深挖细查,甚至成熟的案件也得不到及时查处。有的案件存在“凑案子”思想,看似查办案件数量很多,但实质性的腐败案件少,大部分都是作风纪律问题。有的存在等、靠、望等现象,守株待兔,坐等群众举报和上级批办,很少主动深入到掌管人、财、物的部门和其他容易发生问题的村级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查找违纪线索,不注意透过管理混乱的现象,看到违法违纪的实质。有的碰到问题绕着走,办案瞻前顾后,互相推卸责任,铁路警察各管一段。有的对轻微违纪问题早预防、早提醒做的还不够,一些小问题没有能够早发现、早处置,对抓早抓小、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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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王兆善 > 《党内监督及反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