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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十七大以来查办案件工作的调研报告

 书海游吟 2010-04-21

遂溪县十七大以来

查办案件工作的调研报告

吴康秀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查办案件工作,严肃查办了一批重大案件,有力地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据统计,2007年1月—2008年1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2件,其中科级干部10人,万元以上经济案件20件。结案85件,处分党员、干部82人,给予党纪处分7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60多万元。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突出主业,坚持党委对办案工作的统一领导。县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定地为县纪委查办案件提供坚强后盾,坚持将办案工作置于县委的统一领导之下。县委常委会能应县纪委的提请及时召开会议,听取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汇报。县纪委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摆在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主业位置。委局班子主要精力用于抓办案,两名老资格常委专抓案件检查、信访工作,重大案件班子成员挂帅。委局机关70%的力量向案件检查、信访、综合、执法等办案室倾斜。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查办案件的重点领域。一是严查违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案件,确保政令畅通。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中心任务等开展监督检查,严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查处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案件8件,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确保政令畅通。配合县委、县政府抓好村(居)“两委”换届选举,查处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违纪案件10件,保证了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二是严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在全县引起较大反响。突出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的违纪违法案件。对领导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案件,县委的态度是坚决的,措施是有力的,只要违纪,就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如严肃查处了洋青镇原党委委员招xx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遂溪一中校长李xx、副校长万x在普通高考中失职案等。三是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重点查处了一批涉及农村集体资财管理、强农惠农资金拨付、集体经济承包经营中违纪违法案件。如部分三等伤残军人以旧伤复发为名在遂城医院住院治疗,骗取医疗保险费82.68万元案;城月镇迈坦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xx截留县移民办逐年拨给村委会的粮差补助款21.07万元供村委会使用,并违规收取运蔗车辆管理费2.54万元作账外集体私分案;乐民镇余村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余x弄虚作假,致使没有进行危房改建户骗取农村安居工程专项资金0.8万元案等。

(三)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促进依纪依法办案。一是健全了办案工作制度。制定“三统一”办信、案件检查“五联办”、案件统审、案件管理等文件,完善了信访、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各项制度,提高了办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保障了被调查处理人合法权利。注意维护被调查处理人的申辩权、申诉权、人身权、知情权和财产权,尊重他们的人格,做到文明办案。办理申诉案件4件,全部维持原处分决定。认真履行保护职能,为160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三是加强了案件审理工作。实行“镇案县审”做法,坚持程序和实体并重,客观公正、宽严相济处理案件,提高查办案件综合效果。如在审理城月镇家寮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xx案时,召开有城月镇委镇政府、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案件处理协调会,征求他们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使该案的处理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四是强化了对办案工作监督检查。健全案管机构,充实案管力量,发挥案管部门对办案过程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办案全过程和暂扣款物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办案人员的管理监督,严明工作纪律。对违反办案纪律的行为,坚决查处。

(四)认真整改,着力治本,助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一是以办案开展警示教育。选取一些典型的大案要案,深刻剖析腐败分子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原因,让党员干部受到深刻教育。有的还制作警示教育片,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如查处遂城中学、杨柑二中和北坡兴文中学违规收费案时,发现我县部分中小学校存在不按“一费制”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问题,向县教育局发出《关于规范全县中小学校收费实行“一费制”问题的建议》。县教育局以这些案件在全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刹住了违规收费歪风。二是以办案完善制度建设。针对发案原因、制度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向发案单位提出整改的建议,促其整改及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如查处县经贸局生猪管理费专项资金管理、监督、使用混乱案后,向该局提出加强生猪管理费专项资金管理的三点建议,促使该单位财经制度的完善,有效防范类似问题的发生。三是以办案强化监督管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强化管理和监督机制。如查处我县部分伤残军人以旧伤复发在遂城医院住院治疗为名,骗取社保资金案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强化对社保资金监管的建议。县政府研究制定相应的社保资金监管方面的制度,强化了监管,堵塞了漏洞,使县社保资金开支大幅下降。

(五)支持基层,强化督导,推动查办案件工作平衡开展。对基层纪委发现的重要违纪线索,及时派员协助调查;基层纪委办案遇到困难阻力时,县纪委领导亲自出面协调,为其排忧解难;对重大复杂案件,采取县镇纪委联合办案,合力攻坚。如指导黄略镇纪委查处礼部村党支部书记谢xx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好处费0.8万元、办证费0.12万元和非法占有他人承包金0.8万元案;督促和协助草潭镇纪委查处该镇石杨小学校长李x挪用特困学生生活补助1.2万元归学校使用案;指导县交通局查处遂城交管站陈xx通过社会人员私刻单位年审公章非法为业主年审,骗取会员费0.49万元,以及拖欠公款1.01万元案。由于督导有力,2007年、2008年实现乡镇办案率100%。

(六)加强学习,提升素质,打造一支过硬的纪检监察办案干部队伍。一是注重理论学习。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活动,深化了对“四个对”要求的认识,坚定了理想信念,树立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二是强化学习培训。举办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对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及驻遂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和委局机关干部进行培训;选派28名干部参加中央、省、市纪委办案业务培训班,提高其业务水平。三是充实办案力量。增加一名检查二室副主任,充实案件检查、执法、效能等室的办案力量,增强案件检查队伍战斗力。

二、当前办案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一)思想统一难。一些单位和部门对查办案件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担心办案影响经济发展,在办案中瞻前顾后,不敢大胆办案;有的怕办案得罪人,存在畏难情绪,对案件尽量少办或不办;有的片面理解治标与治本的关系,认为强调加大源头治腐力度,就不必加大惩处力度,因此放松了查办案件工作。

(二)精力集中难。2006年乡镇换届后,有的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多,有的还分管计划生育等牵涉时间和精力较多的工作;镇班子人员变动大,纪委书记交流频繁,有些还未熟悉业务便调整了岗位,镇纪委书记难以集中精力抓办案工作。如我县15个镇纪委书记全是新任的,分管计生工作的5人。

(三)大要案突破难。县、镇两级纪委办案手段单一、装备落后,办案人员单靠一张嘴、一支笔、一张纸开展办案工作,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案件检查工作的需要。一些非党员非监察对象的知情人拒不交待事实真相,又不能采取“两规”“两指”措施,增加了突破大要案的难度。对公检法等反调查能力强或对抗心理重的涉案人员,“两规”“两指”措施的效果会明显降低。对通话记录、银行存款等查询,由于涉及隐私,资料都由市级保存,如要查询要到市级,且手续繁琐。

(四)组织协调难。县级虽然成立了反腐败协调小组,但由于换届后纪委书记不再由党委副书记担任,协调同级党委成员领导的其他部门参与反腐败的难度加大,纪委与公、检、法、审计部门在办案中难以形成合力。在案件相互移送方面,出于案件保密等方面的考虑,公检法等部门不主动向纪委移送案件,很多案件都是向公检法“要”过来的,反腐败协调小组难真正发挥作用。

(五)考核激励机制落实难。纪检监察机关虽然制定了一些查办案件考核激励办法,但由于受制于客观条件,没能完全落到实处,导致查与不查一个样,查多查少一个样。

(六)经费保障难。我县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县、镇财政紧张,难以维持正常的开支,拨付的办案经费少。若出现跨地区、跨行业的案件,由于办案经费无保障,难以到外地取证,影响了案件的深入查处。

三、做好案件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理顺体制,提高地位。各级纪委是由其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党内两套班子之一,过去都作为当地一套班子看待,但近几年来,此地位已被取消,这不利于协助党委抓好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也不利于协调当地职能部门共同抓好反腐败工作。建议恢复各级纪委作为当地一套班子的地位,编制单列,乡镇纪委副书记由副主任科员担任,列席本级党委班子会议,明确镇纪委委员为正股级待遇,提高纪委的政治地位。乡镇应成立监察室,理顺政纪处理关系。

(二)加强培训,提高能力。扩大培训面,让一般办案人员有机会参加更高层次的学习培训。应降低培训费用,让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纪检监察干部有经济能力参加培训,以达到通过培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办案水平的目的。

(三)加大投入,保证运转。面对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和日益复杂的办案

形势,上级纪委应在更新办案装备、改善办案条件等方面大力支持下级纪委,改变基层纪委办案人员“靠一张嘴、一支笔、一张纸办案”的状况,提高办案工作的科技含量,以增强突破案件的能力和提高办案效率。

(四)开展研讨,提高技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当前违纪违法出现一系列新特点,特别是主体身份变化、异化问题突出,在办案手段受到严格规范的情况下,加强对基层办案存在人员少、保障力量弱、协调办案推动难等问题开展研讨,提出对策,以适应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需要。同时,要加强上下指导,当下级纪委在办案中遇到困难和阻力时,上级纪委要及时予以排忧解难、撑腰壮胆。

(五)落实奖惩,激发活力。要建立健全办案激励机制,对查处大要案成绩显著的要给予立功授奖,以提高办案积极性。落实举报人奖励制度,进一步挖掘有影响的重大案件线索。要强化督办和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查处违纪案件职责的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实施诫勉谈话或责任追究。

(作者系中共遂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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