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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永故事考略

 华夏董氏大全 2010-06-05
董永故事考略
2009-09-16 16:03:27    华夏经纬网

 

董永故事发生在西汉晚期

    董永卖身葬父行孝的故事,流传千古,在旧时代,人们只当是个传说故事而已,没有人去留意它的真实性。至于其发生时代,更是众说纷纭,因而使人们怀疑历史上并没有其人其事,看来研究董永故事的前提是要先弄清它的时代了。

一、清代《孝感县志》记载的董永事迹

    孝感人对于董永故事怀有特殊的感情,他们当仁不让地认为董永故事是发生在这块土地上的。但是,对于董永故事究竟发生在什么时代,并没有人进行过认真研究。清代编纂的三部《孝感县志》都记有董永故事。最早的顺治志载:“董永,青州千乘人,早丧母,汉灵帝中平中,黄巾起,渤海骚动,永奉父来徙。家贫,永佣耕以养,父殁不能葬,货钱里富人裴氏,约身为奴,偿之。既葬,如裴氏为奴,道逢一妇人,求为妻。裴氏诧曰:‘许一人鬻而益以二乎?妇何能?吾实不能荒饱若。’永曰:‘妇解织’。裴难之曰:‘能一月织三百缣,免若仆,否,即去若妇。’妇曰:‘能。’遂织弥月,得缣如约,裴惊异,放永归。妇中路谓永曰:我织女也,天帝感君纯孝,令助偿债,事既毕矣,天限有期,逝将去君耳。言讫,腾空去。南宋(南朝刘宋)以故名其地曰孝昌,永殁葬父墓侧。相传董家湖旧有裴巷,即其处也。”

    记述中把董永故事发生的时代说成是东汉末年的中平年间(公元185年),即黄巾农民军起义之时。这种说法早有人怀疑。主纂光绪《孝感县志》的沈用增就提出:“董永事不见正史,邑志云汉灵帝时人。刘向《孝子传》云:前汉董永千乘人,或云前汉,或云汉灵帝,时代悬殊,岂传说之误欤?”他的怀疑是有道理的。

二、干宝《搜神记》、曹植《灵芝篇》中的董永故事

    董永故事究竟发生在东汉还是西汉呢?这是值得研究的。董永故事正史虽无记载,但在其他古书里还是有传述的。目前能看到的有晋代干宝的《搜神记》和三国时曹植的《灵芝篇》诗,此外就是上面提到的刘向《孝子传》,其书早佚,只能见于《法苑珠林》、《太平御览》等书转引情节。

    晋代干宝的《搜神记》云:“汉,董永,千乘人,少偏孤,与父居,肆力田亩,鹿车载自随。父亡,无以葬,乃自卖为奴,以供丧事。主人知其贤,与钱一万遣之。永行,三年丧毕,欲还主人,供其奴职。道逢一妇人。曰:愿为子妻。遂与之俱,主人谓永曰:以钱与君矣。永曰:蒙君之惠,父丧收藏,永虽小人,必欲服勤致力,以报厚德。主曰:妇人何能?永曰:能织。主曰:必尔者,但令君妇为我织缣百疋。于是永妻为主人家织,十日而毕,女出门,谓永曰:我,天之织女也,缘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语讫,凌空而去,不知所在。”文中指出董永为汉千乘人,这点很重要,因为晋代人一般称“前汉”(西汉)为汉,称“东汉”为后汉。千乘是西汉高帝时置的郡县,东汉前期即已改为乐安国,和帝永元七年(公元94年)改为乐安县。这就是说干宝确认董永故事是发生在西汉的千乘,而不是后汉的乐安。

    曹植是三国时期著名的文学家,他有一首《灵芝篇》诗,大约写于魏文帝(曹丕)黄初三年(公元222年)。诗中写的是古代四位大孝子事迹,其中咏董永诗句“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债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

    曹植是一位贵族文人,他把民间故事写入诗中,是要有个时间过程的,如果这故事发生在他同时代,是不可能那样快被写进作品的,因为那时正值东汉末年的乱世,故事难以流传。值得注意的是,曹植诗中董永故事与《搜神记》有一些差别,诗中只说董永贷钱佣作养父,并未说及父死不能葬而卖身为奴之事。

三、刘向《孝子(图)传》中的董永故事

    关于刘向《孝子(图)传》所记载董永事迹,应当是最早的记载了,可惜这本书早佚,《汉书·艺文志》不见著录,因此不少人怀疑是后人伪托。但是唐宋的一些重要著作如《法苑珠林》、《太平御览》等书中又多次引用了该书许多内容,如《法苑珠林》卷62引刘向《孝子传》云:“董永者,少偏孤,与父居,乃肆力田亩,鹿车载父自随。父终,自卖于富公,以供丧事,道逢一女,呼与语云:愿为君妻,遂俱至富公,富公曰:女为谁?答曰:永妻,欲助偿债。公曰:汝织三百疋,遣汝。一旬乃毕,女出门谓永曰:我天女也,天令我助子偿人债耳,语毕,忽然不知所在。”

    《高僧传》载,释道世为唐高宗时人,长安西明寺高僧,博学多才,他以“讲贯之余,览甚深之藏”,撰《法苑珠林》一百卷,十年成书。看来他是可能看到过刘向的《孝子传》的。

    又《敦煌变文集卷八》载唐人句道兴《搜神记》云:“昔刘向《孝子图》曰:有董永者,千乘人也,少失其母,独养老父,家贫困苦,至于农日,以鹿车推父于田头树荫下,与人客作,供养不缺。其父亡殁,无物葬送。遂从主人家典田,贷钱十万文。语主人曰:后无钱以还主人时,求与殁身主人为奴,一世偿力。葬父已了,欲向主人家去,在路逢一女愿与永为妻。永曰:孤贫如此,身复与他人为奴,恐屈娘子。女曰:不嫌君贫,心相愿矣,不为耻也,永遂共到主人家,主人曰:本期一人,今二人来,何也?主人问曰:女有何技能?女曰:我解织。主人曰:与我织织三百疋,放汝夫妻归家,女织经一旬,得绢三百疋。主人惊怪,遂放夫妻归还。行至本相见之处,女辞永曰:我是天女,见君行孝,天遣我借(助)君还债,今既偿了,不得久住。语讫,遂飞上天,前汉人也。”

    将这段引文对照干宝《搜神记》和《法苑珠林》的记述,可以明显看出这是经过后人加过工的,故事情节亦有差别,如贷钱一万,此则为十万;织缣为织绢,十日为一旬,百疋为三百尺,结尾称前汉等。

    此外,在《敦煌变文集卷八》唐写本《孝子传》也记有董永故事,情节与句道兴《搜神记》大体相似,只是后面多了“天子征永,拜为御史大夫”的话,这显然也是后世添加的。

    宋代类书《太平御览》三处记有董永事,其卷411孝感条引刘向《孝子传》曰:“前汉董永,千乘人,少失母,独养父,父亡无以葬,乃从人贷钱一万,永谓钱主曰:后若无钱还君,当以身作奴!主甚悯之,永得钱葬父毕,将往为奴,于路忽逢一妇人,求为永妻。永曰:今贫若是,身复为奴,何敢屈夫人之为妻?妇人曰:愿为君妇,不耻贫贱。永遂将妇人至。钱主曰:本言一人,今何有二?永曰:言一得二,理何乖乎?主问永妻曰:何能?妻曰:能织耳。主曰:为我织千疋绢,即放尔夫妻。于是索丝,十日之内,千疋绢足,主惊,遂放夫妻二人而去。行至本相逢处,乃谓永曰:我是天之织女,感君至孝,天使我偿之,今君事了,不得久停,语讫,云霞四垂,忽飞而去。”又卷817布帛条,卷826“织”条,亦记有董永事,均言出自《孝子传》。

    《太平御览》引述的董永故事与《搜神记》《法苑珠林》的情节比较,少了“鹿车载父”。《法苑珠林》没说贷钱数目,这里说贷钱一万与《搜神记》同,织绢(缣)十日亦同,唯绢数有异,一为千疋,一为百疋,悬殊过大。另《太平广记》也记有董永故事,文字简略,并说借钱为“千万”,显然有误。

    综观以上唐宋人书中引述刘向《孝子(图)传》所记董永故事,虽然小有差异,但基本情节则是相同的,文字以《搜神记》为朴素,可能较接近刘向原文,《法苑珠林》文字过简,《太平御览》则明显有后人加工痕迹。如开头即称“前汉董永”之句,刘向著书时是不可能预知有“后汉”的。

    干宝《搜神记》记董永事,虽未注明出处,按情理应当是引自刘向《孝子传》。这种推测是有根据的。干宝是晋代著名史学家,《晋书》本传说他有“有感于生死之事,遂撰集古今灵异人物变化,名为《搜神记》凡三十卷。”干宝在序中说:“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逸于当时。”又说“今之所集,设有承于前载者,非余之罪也。”他明显地表明他的著作资料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前人著述,二是当时异闻。现存的《搜神记》廿卷,内容广泛,除晋代属于当代外,其他前代事均未注明出处。这些故事决不是由他个人采集编撰的,因为书中的许多故事早已见于晋以前的文献了。今本《搜神记》的460则故事,就有近200则见于干宝前的“志怪”书和其他书中。如“左慈”、“华陀”、“王乔”的故事在《后汉书》中都有记载。可见干宝编纂《搜神记》所记古人故事都是有所本的,因此就不能排除他没有引述刘向《孝子(图)传》写董永故事的可能。

    从以上引述的资料来看,刘向写过《孝子(图)传》当是可信的。刘向是西汉王朝楚王刘交的四世孙,约生于公元前79年,即汉昭帝元风二年,死于汉成帝绥和元年(公元前8年)终年七十二岁。他是当时著名学者,一生经历了西汉的昭、宣、元、成四代。二十岁为谏大夫,后升任散骑宗正给事中以及中郎、光禄大夫、中垒校尉等职。汉成帝河平三年(公元前26年)五十四岁时,被诏命“领校中五经秘书”,就是皇帝命令他负责编辑校订皇家珍藏的图书。从此他就潜心学术研究,著述宏富,据《汉书·艺文志》载,他的主要著作有《尚书洪范五行传》、《五经通义》、《五经要义》、《世说》、《列女传》、《新序》、《说苑》等。《汉书·刘向传》说刘向以为“王教由内及外,自近者始”。于是采取《诗》、《书》所载贤妇、贞妇、兴国显家及孽嬖为乱亡者,序次为《列女传》。从这一记载我们可以充分理解刘向编撰《列女传》的意旨。那么他为什么不可以为了巩固汉王朝统治,“敦教化、倡人伦”而编纂《孝子(图)传》呢?虽然其书早已佚失,但后世仿其形式编著《孝子传》者代不乏人,这些书中所记汉以前之孝子,大都说是引自刘向《孝子传》。因此,我们以为不能把凡是后世见不到的前人佚书就断为伪书。古代学者的著述在正史的《经籍志》、《艺文志》作了著录并不是很多的,更不是全部的。虽然如此,就是已见于著录的古书,流传到后世也散失不少。一些学者花费很大精力从各种古书如《太平御览》、《永乐大典》和其他类书逸书中辑录了不少已经失传的古书。《搜神记》就是一本早已佚失的书,现在的本子是明代人胡元瑞从《法苑珠林》及其他书中辑录而成的,有相当高的学术价值,至今并无人怀疑其真实性,这是可以说明一些问题。刘向的《孝子传》原书应是以人物图像为主的,文字可能是一种说明词,因此名为《孝子(图)传》,后来图像佚失,剩下文字而改称《孝子传》。

    刘向的《孝子(图)传》在后汉至南北朝时期,可能是社会上一本十分流行的书。山东嘉祥县东汉晚期武梁祠石刻孝子故事画,就可能出自该书。《南史》卷22《王僧虔传》记有一则故事,说王僧虔的儿子“慈字伯宝,年八岁,外祖父太宰江夏王义恭迎之内斋,施宝物资所取,慈取素琴、石砚及《孝子图》而已,义恭善之。”故事充分说明《孝子图》是一本深受儿童喜爱的图文并茂的普通读物。这本书至少在唐宋时期还在社会上流传,失传则可能是宋代以后的事了。

四、山东嘉祥武梁祠画像石的董永故事

    关于董永故事的真实性问题,历来就是有争论的。古书记载,人们疑信参半。要说到比较可信的资料,那就只有靠考古发现了。好在真有这样的巧事。早在宋代,山东省嘉祥县的武宅山就发现了东汉时期的武氏墓群石室画像,其中的武梁祠石室后壁的第二石第三层刻有六幅孝义故事画,第三幅即董永故事。画面为董永鹿车载父田间劳作情景。画的右边为树下一鹿车,上有小罐(盛水器),一老人坐车上,左手握鸠杖,右手前伸,似是指点董永劳作。老人上方刻“董父”二字。画左为董永,右手执农具,回头望其父,身旁刻“董永千乘人也”六字。董永左上侧有一兽,体态粗壮,大耳如扇,长鼻高昂,其形如象。右上方横一图案,有翼,作飞舞状,当是一鸟。据《越绝书》说:“舜死苍梧,象为之耕,禹死会稽,鸟为之耘”,即所谓“象耕鸟耘”之意。也有人认为鸟形图案是表现天上织女飞来帮助董永之状,聊备一说。

    武氏墓群石室,是东汉武氏家族墓地。据石阙铭文和武梁碑文记载,石墓祠始建于东汉桓帝建和元年(公元147年),武梁死于元嘉元年(公元151年),竣工不会晚于公元180年。

    董永故事画像石刻的发现具有重要意义,它说明董永并不只是一个传说人物,可能是实有其人。因为其情节与刘向的《孝子(图)传》等古书所载基本吻合。并且肯定地证明了董永故事不是发生在东汉末年的“黄巾之乱”,因为“黄巾起义”是在当灵帝中平元年(公元184年),比石墓祠建造要晚37年,所以董永故事只能是发生在石墓祠建造更早的年代里。石刻画像的其余五幅孝义故事是“韩伯瑜被笞”、“邢渠哺父”、“朱明和章孝母”、“李善保小主”、“金日磾见阏氏”等。这些人物故事都是发生在东汉以前的,结合前面引述的刘向《孝子(图)传》资料进行分析论证,我们有理由认为董永故事是发生在刘向写《孝子(图)传》的西汉王朝晚期。

    前面引述的资料一致确认董永的老家是青州千乘(今山东博兴县),否定了所谓“东汉末年黄巾之乱南来”说,并肯定他是西汉晚期人。至于他为什么要在此时从山东老家逃奔至数千里外的孝感来?其原因何在呢?要讨论这个问题,还得从西汉王朝的政治经济问题说起。

五、西汉王朝苛政使农民破产

    董永故事发生在西汉王朝的晚期,是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的。西汉王朝建立于公元前206年,至公元前202年刘邦战败项羽,统一全国。当时国家空虚,人烟稀少,田地荒芜,到处一片荒凉破败景象。汉王朝采取“与民休息”、“轻徭薄赋”的政策。经过“文景之治”到汉武帝即位的七十余年间,全国各地又出现了繁荣景象。以致“太仓之栗,红腐不可食”,“都内之钱,贯杇不可校”。当时广大农民家给人足,国家积累了大量财富。汉武帝好大喜功,他在打败北方劲敌匈奴之后,仍然连年用兵,开发西域,到处巡行、封禅、赏赐,修建陵墓,生活奢侈,把人民用血汗积累起来的财富,很快挥霍光了,以致弄得“天下虚耗”、“户口减半”的境地。从汉武帝后期起,汉王朝就开始走下坡路了。宣帝以后则每况愈下,到了元帝、成帝之际,情况就更严重了。

    西汉王朝从宣帝以后的几代皇帝,都是一些昏庸好色之徒,任用宦官、外戚把持朝政,横征暴敛,贪污成风。农民身受沉重剥削。西汉王朝初期施行与民休息的政策,轻徭薄赋,“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到汉武帝以后,就“重赋于民”了。汉王朝向农民征取赋税、徭役的项目是很多的。朝廷规定七岁到十四岁的儿童每年要交二十文口赋钱;武帝时又增征三文以“补车骑马”;十五岁到五十六岁每年要交一百二十文算赋,另加征三十文以助边用;二十三岁到五十岁每年要服徭役一月,实际上多次随时征发农民修运河、漕运、开矿、传输,并无固定期限;二十三岁到五十六岁的男丁要服兵役二年,但实际上从十五岁到五十六岁,均在征发之列,要免役则出钱二千。同时,还要戍边三月,要免役则出钱三百,这叫作更赋。此外,还有什么居住税(户税)、舟车税、牲口税、军事税(军赋)、矿税、渔税、盐税、市场税等等,不一而足。

    汉朝政府规定:从皇帝、贵族、官僚直至三老(乡官)、骑士都免除负担。有钱人还可以出一次钱免除终身徭役。因此,负担完全落在农民身上。他们巧取豪夺,剥榨小民,兼并土地,积累起巨额财富。“这就必然使得广大自耕农民破产沦为奴隶,以致落入背井离乡,四处逃亡、卖儿鬻女的悲惨境地。

六、黄河多次决口泛滥使农民成为“流民”

    西汉王朝自汉武帝时起,各种自然灾害相继发生。如水灾、旱灾、蝗灾、地震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很大损失,严重地破坏了农业生活。特别是黄河多次决口,造成大范围的水灾,使中原地区变成泽国,人民遭受深重苦难,西汉王朝二百年中,黄河共决口十四次,十三次均发生在下游,即今山东、河北、河南一带。《汉书·食货志》载:汉元帝初元元年(公元前48年),“天下大水,关东郡十一,尤甚。”紧接着第二年“齐地饥,谷石三百余,民多饿死”。到了汉成帝时,黄河屡次泛滥,十一年里有三次在齐地决口。据《汉书·沟洫志》载:

    公元前29年,汉成帝建始四年秋,大雨十余日,(黄)河决馆陶及东郡金堤,泛溢兖、豫,入平原、千乘、济南,灌四郡三十二县,淹地十五万余顷,深者达三丈,坏庐舍四万余所。

    公元前26年,汉成帝河平三年,(黄)河复决平原,流入济南、千乘,所败坏约为建始四年之半。

    公元前17年,汉成帝鸿嘉四年,渤海、清河、信都(黄)河水溢,灌县邑三十一,坏庐舍四万余所,害数倍于决平原时。

    这三次黄河决口,山东是受灾害最严重的地区,董永的家乡千乘则首当其冲。洪水所过“城郭坏沮,畜积漂流,百姓木栖,千里无庐,孤寡无所依,老弱无所归。”其景像惨不忍睹。

    千乘,古为齐地,本是繁荣富饶之地,具有渔盐、蚕桑、铸铁之利,但是到了西汉后期,这里的人民比之全国其他地方,遭受剥削奴役更加严重。特别是多次遭受洪水泛滥,侥幸没有被淹死者,则一贫如洗,为了活命,他们不得不流亡他乡,这就是所谓“流民”。

七、董永南徙是遵照汉王朝旨令而行的

    早在汉武帝时“流民”就已大量出现,元封四年(公元前107年),“关东流民二百万口,无名数四十万”。《汉书·食货志》说是时“山东被河灾,及岁不登数年,人或相食,方二三千里,天子(汉武帝)怜之,令饥民得流就食江淮间,欲留,留处”。皇帝的这道命令十分有意义,它明确地指示:要那些逃荒的农民到长江流域和淮河流域一带去谋生。还说想在那里住下来也可以。到元帝、成帝之际,这种现象就更加严重。成帝时,关东连年灾荒,农民纷纷从函谷、天井、壶口、五阮各关拥入关中等地,弄得皇帝的京畿之地也不安宁了,汉成帝永始二年(公元前15年),饥荒严重,仓库空虚,百姓流离道路,疾病死者以万数。董永也应当是这大流亡的“流民”中一员。他的家乡千乘县(即今山东县博兴县),正在黄河近处。当汉成帝建始四年至鸿嘉四年之时,黄河三次在下游的馆陶、平原、渤海等地决口,千乘地方受灾害最严重,闾里为墟,大批农民饥寒交迫,纷纷逃往外乡,董永家无长物,父子相依为命,自然也会随着大伙离开家乡,往南逃到江淮、江汉地区去求生。

    当时的江汉地区,经过战国到汉代二百多年的开发,已经是一个比较富庶的地方。云梦广泽物产丰饶,正如《盐铁论》所说的“伐木而树谷,燔莱而播粟,火耕而水耨,地广而饶财,鮆窳偷生,好衣甘食”的乐土了。中原多事之秋,贫苦人民早已纷纷流徙而来了,董永逃到孝感(古安陆)则是很自然的。

    董永来到孝感之前,可能一度在今河南省新蔡县停留过一段时间,据藏励和编的《中国人名大辞典》说:“董永,千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徙德安……”据了解这个“汝南”就是今之河南省新蔡县,为汉代汝南郡属县。另据宋代王存的《元丰九域志》记载:“蔡州,新蔡县,(为)古吕国,(有)董永墓。”这条资料比较早,它从侧面证实了董永曾经在这里活动过。汝南郡与江夏郡为邻近州郡,越过大别山就是江夏郡的安陆县(孝感)。董永从山东老家出发下江汉,汝南则是必经之地。

    董永南来的大致时间当在汉成帝鸿嘉四年前后(公元前17年左右),也就是黄河第三次在渤海决口之时,这样的看法是基于封建社会里的农民对土地有很强的依赖性,一般不会轻易离开自己的家乡。董永的家乡在十余年间三次受重灾,无情的现实,使他无所依恋,最后不得不离开世代祖居之地。这个时间正是刘向从事大量著述的时期,假定《孝子图传》是他生前最后一部作品,所记董永故事也是发生在九年前的事了,从这里也可以反证刘向是可能写过《孝子图传》的。

董永故里与孝感建县由来

    现在的人们一般都认为孝感县是因为出董永这个孝子才建县的,其实并非如此。孝感建县是在董永故事发生后四百六十多年的南北朝时期,原县名孝昌,当时这地方属安陆县管辖。

一、清代学者认为“孝感”因董永得名

    前面我们考证了董永故事是发生在西汉晚期的,至于他是怎样迁徒到孝感来的,古书没有明确记载,眼下在孝感县很难查到证实的材料。近年来孝感编篡新县志,我们考察了现在居民姓氏,绝大部分都是明代初年从江西和本省麻城迁入的。其中也有董姓者,但族谱均未涉及董永事,自然不是董永后代了。目前能见到的古代文献资料明确地说到董永南来孝感的就是明末清初人顾祖禹的《读史方舆纪要》,该书卷77孝感县云:“汉安陆县地,刘宋置孝昌县,以孝子董永名也。”另一位清代史地专家徐文范的《南北朝郡县表》在安陆郡下也说:“孝武帝(刘宋)孝建元年,因孝子董永析置孝昌,而立安陆郡。”徐氏又在重城郡下说:“重城郡属安州,引《舆地纪胜》旧经云,吉阳(今孝感县西北)县城,本名董城,因孝子董黯得名。”

    近代学者藏励和等人编的《中国古今人名大辞典》第1311页中记:“董永,后汉千乘人,少失母,奉父避兵,流寓汝南,后徒安陆……”这条记载虽未注明出处,资料当有所本,决不会是编者杜撰。但是这条资料是值得引起注意的,因为它明确地说出了“汝南”、“安陆”这两个古老地名。汝南郡为汉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所置,治所在今河南上蔡县西南,辖境相当今河南的颖河、淮河之间的地区,东汉移治所于平舆(今河南平舆县北),晋代移治悬瓠(今汝南县),南北朝时期,其治所辖地屡有变更。北魏占领时治所仍在悬瓠。由于中原地区战乱兵灾,许多士族和劳动人民逃迁到南方,他们难忘故土,因此东晋王朝和以后的宋、齐、梁等王朝常在其统治区内侨置中原州郡,汝南郡也曾侨置于今武昌县的金口镇,到刘宋元徽年间(公元477年左右)又在今河南信阳、罗山与今湖北大悟、应山的接壤处建过南汝南郡;梁天监年间也在这一带建过西汝南郡。那么,这个“汝南郡”,正好临近古安陆(包括今孝感县)。无论是汉初的汝南,还是宋梁的汝南,都是距离孝感不很远的,这就是说董永从家乡山东南逃,先至汝南逗留了一个时期,然后再翻越大别山来到古云梦泽畔的安陆(孝感)来落户,则是顺理成章的了。

二、《舆地纪胜》中说“孝感”因董黯得名

    孝感县始名孝昌县,是否因董永行孝之故,是值得研究的。因在《宋书·州郡志》、《隋书·地理志》、《新唐书·地理志》、《元和郡县志》、《太平寰宇记》等书均未涉及建县原因。只是南宋王象之的《舆地纪胜》有记载,该书卷77荆湖北路德安府条云:“孝感县,在府东一百三十里。旧唐志云,孝昌县,宋分安陆县置,武德四年置环州(后有人称澴州、澴阳),领孝昌、环阳二县,八年环州废,以环阳、孝昌二县属安州。图经云:因孝子董黯立名也。西魏置安州及岳山郡,开皇初废,以孝昌县属安州,后唐改孝感,避庙讳也。”又“沿革”云:“晋董黯碑,图经云即董城,在孝感县北一百三十里,昔孝子董黯家焉。故后魏大统十六年改为董城郡。然明州慈溪县亦有孝子董黯墓,唐徐浩所书碑碣见存,当考。”这里明确地说是董黯而不是董永。

三、“孝感”(孝昌)得名并非独指董永行孝

    从上述情况分析,笔者认为孝昌建县之始名,并不是因董永一人之故,这可以从孝昌的“昌”字得到一些解释,“昌”字《说文》训美也,《博雅》曰盛也,即美好昌盛之意。孝感县在汉晋为安陆县地,属江夏郡,旧传其地多孝子,除董永、董黯之外,东汉时有“扇枕温衾”的黄香(在今云梦、安陆境),三国时有“哭竹生笋”的孟宗(今孝感北部有哭竹港)。一个小地方出了四个大孝子,可谓多矣,故名曰昌。其实早在清代初年的孝感知县张擢士就说过:“环(孝感),孝子之渊薮也……孝感以永名,而孝感之孝子不独永也。”为什么后人只提董永不及其他呢?这可能是由于董永故事富于传奇性之故吧!

四、宋孝武帝建“孝昌”县的政治用意

    我们认为孝感始名孝昌,还有着更深的政治原因。公元420年南朝刘宋王朝建立后,到宋文帝元嘉三十年(公元453年),太子刘劭弑父(文帝)自立,改元太初。在封建社会这是大逆不道的罪行,历史上称为“元凶”。宋文帝的第三个儿子武陵王刘骏在西阳(黄冈与浠水间)地区的伍州起兵讨伐刘劭。以孝为号召,笼络人心,一时兵力大盛,自浔阳沿江东下,很快到达新亭(南京附近),打败了刘劭,做了皇帝,并且用孝为帝号,称为孝武帝,其年号也称为“孝建”。他的廿八年儿子都以孝字排名,如孝师、孝德、孝良等。由于孝武帝刘骏出于政治需要而提倡孝道,为了使“诸德之本”的孝在社会上蔚成风气,他从多方面宣扬和标榜孝道。所以,在孝建元年将安陆这个传说出了几位大孝子的地方的东部析置为孝昌县。

    孝昌建县至五代后唐的同光年间(公元924年),大约经过四百七十年才改名为孝感。那是因为后唐皇帝庄宗李存勖的祖父名国昌,“昌”字犯了国讳,因而改名。

五、另一个董孝子——董黯其人

    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特别提到孝昌建县的孝子故事是董黯。董黯和董永同在孝感县,很容易被人们误认为是一个人,今天孝感县人就是只知有董永,不知有董黯。然而根据有关文献资料考查,他们虽同处一县,但时代有别,一为西汉,一为东汉,其事迹差异更大。顺治《孝感县志》卷十六流寓云:“董黯字叔达,其先句章人,汉江都相仲舒裔孙也。事母孝,比邻王寄母以黯能孝讽寄,寄忌之,伺黯出,辱其母,黯恨寄,及母死,黯斩寄首以祭母。自陈于官,和帝诏释其罪,旌表异行,诏拜郎中,不就。后侨寓孝感,今邑北百三十里有黯墓。”句章即今浙江慈溪,董黯是怎样到孝感来的,不得而知,其居住地可能就是后魏的董城郡。《隋书·地理志》说董城郡治京池县,南朝刘宋时为司州南汝南郡,梁改为平阳,西魏改京池,隋曰吉阳。其范围大致在今孝感西北五十里之花园、王店一带与应山、安陆的部分地区,是以吉阳山(海拔328米)为中心建的县。该县大约建于梁初(天监三年,即公元504年),比孝昌建县要晚50年左右。据《元和郡县志》说:“吉阳县,本汉安陆县地,梁于此置平阳县,西魏改为京池县(属董城郡),隋大业二年改为吉阳,因县北吉阳山为名。”由此可知,梁平阳县是从安陆、孝昌两县划出部分地建县。唐以后吉阳县即不存在,其地可能仍归属原县管辖。故宋以后地理书记董黯事多言在孝感,则是正确的。

    董黯事迹在《艺文类聚》、《太平御览》中有记载。《太平御览》引晋虞预《会稽典录》说:“董黯事母孝,家贫采薪供养,母甚肥悦。邻人家富,有子不孝,母甚瘦。不孝子疾黯母肥,常辱之。黯不报,及母终。负土成坟境,杀不孝子置冢前以祭。诣狱自系,和帝释其罪,旌异行,诏拜郎中。”另《敦煌变文集·卷八孝子传》中亦载有董黯故事,内容同。《湖北金石录》载有唐吏部尚书徐浩题“汉孝子董黯之墓”碑。《孝感县志》亦记此碑,但墓地不可考。至于他为什么要迁到孝感来,则可能是因为母亲死后他杀掉仇人王寄,在故乡无以自处而远走他乡的吧!因为清《慈溪县志》记有董黯行孝事及其遗迹,如“孝子宅”、“孝子井”、“孝子寓亭”等,唯独没有孝子墓,这决不可能是疏忽遗漏,只能说明董黯是出走了,后半世并不在句章。

六、董永故居何在

    我们考证了历史上的孝昌建县,是因为这个地方先后出了董永、董黯等几位著名孝子而置县。但是董永却是传说中最早的一位孝子,而且又极富传奇色彩,天上神仙“七仙女”下凡婚配助织的神话,在民众中广为流传,以致人们只知的董永,而竟不知有董黯及其他孝子,因而“孝感”以董永行孝感天得名,就被认为是顺理成章的事了。那么他的家乡究竟在今孝感何处呢?根据清代的《孝感县志》记载:“汉孝子董永墓在城东董湖滨(亦即其生前住地),其左一墓为永父,即永鬻身以葬者也。”这个地方就是今孝感市城区东四公里老屋乡董家湖畔。早在明代就有两位孝感知县,亲到董家湖拜谒过董墓,并为之修建坟茔(墓地)和孝子祠。光绪《孝感县志》载明知县罗勉,曾修建董孝子祠。明正统四年(公元1439年)瞻仰董坟并赋诗:“佣身葬父孝名存,马鬣犹存汉代坟,冉冉春云长不散,曾迎织女到天门。”正德四年(公元1509年)知县黄巩主持修建董孝子墓,并写《修董孝子墓记》,首语云:“孝感县旧为安陆地,后置县,以孝子董永名。按图志、杂记、小说皆云孝子千乘人,丧母,汉季奉父避兵来居,家贫佣耕以养,父亡,以身贷钱始克葬。天降织女为织,以偿所贷,即腾空去。今县之董家湖有董父墓,即孝子贷身所营者,右稍南为孝子墓,与小说合,其信然也……。”清道光十六年(公元1836年)有孝感县人王兆俊(曾任贵州广顺府候补同知)在墓前竖立两碑。一为“汉孝子董公永之墓”,一为“汉孝子董公永先代之墓”。董家湖古为一湖泊,风光绮丽,旧时诗人有:“野花随地发,春水逐门生”,“水阔含秋色,峰青映远天”的佳句。所谓“孝感八景”的“董墓春云”就是这地方。现在湖沼早已变成良田,每到夏日稻菽翻浪,荷香四溢。

今之孝感城附近农村传说董永故事遗迹多处。主要有:

    理丝桥,孝感城东北六里滚子河上,传为董永卖身上工路遇仙女的地方。清《光绪孝感县志·桥梁》载:“理丝桥,以董永遇织女于此理丝(为名)。明万历知县彭之轨重修。”

    槐荫树,原在理丝桥边(今已不存),传为董永与仙女指媒成婚之处。

    傅家冲,孝感城区北门外一乡村(现为市区)传为董永贷钱的傅员外家。据康熙《孝感县志》载董永贷钱之富家为董湖附近裴巷之裴氏,今此地并无裴巷村以及裴姓后人。
 

 

江苏东台县董永故事流传之探讨

    我们知道董永故事在湖北孝感县是家喻户晓的,但是在外省一些地方也有董永传说,其中尤以江苏省的东台县为最盛。

一、东台县的董永传说

    江苏省东台县,从清代以来,有关董永故事就流传广泛,据清《东台县志》卷22引《晏溪志》云:“董永,西溪镇人,父亡,贫无以葬,从人贷钱一万,以身作佣,毕,道逢一妇人,求为永妻,永与俱诣钱主,令织绢三百匹以偿,甫一月毕,辞永去曰:我天上织女也,缘君至孝,上帝命我代为织绢。言讫,凌空去,今西溪镇永与父墓并在焉。”《县志》又引清人刘积兰《彭城堂笔记》云:“广陵董永妇,王戚甾川人。”并解释说:西汉甾川国造反,有一贫女七妹随父逃难到东台西溪,见董永卖身葬父,身爱辛苦,很为同情,就嫁给董永为妻,因家贫无食,七妹把藏在怀中的一张“蚕子”孵化饲养,三年后广为传开,七妹操劳过度死去,后人附会为天仙下凡;另在东台县台南乡传说在两千多前战国时代,临淄有个富家七姑娘,其母先为婢女,后作妾生女,母女同受虐待,因家乡遭难逃到海陵西溪傅员外家帮工,认识长工董永,结为夫妻,数年后家人得知私嫁贫民,将其强抢回去。故事传说有许多遗迹;如:七姑娘采桑的“桑园”、“桑家沟”。董永卖工的“傅家舍”以及西溪十八里河口的古槐树,西溪北面的“缫丝井”,此外还有什么“凤凰池”、“洗肠池”、“金钗井”、“舍子头”、“东鞋庄”、“西鞋庄”、“摹云庄”、“鹤落宅”等等,不一而足,都说是与董永故事有关。当地民众认为东台县台南乡就是董永的故乡,那里还有董永庙和墓。据《西溪镇志》载:“董永庙,在镇西广福寺,后汉建立,今失所在。孝子董永佣于赤荻曹长者家,觅钱葬父,孝感于天,立祠为祀……”今人汪国璠先生(东台县政协)从1956年至1981年先后撰文在《新华日报》、《民间文学论坛》等报刊上谈到《天仙配》故事的起源演变时比较详细地介绍过东台县的董永传说。并十分肯定地认为:“董永生此葬此,似乎不假”。

    东台县董永故事传说有一个特点就是多而杂,关于董永的少,七仙女的则很多。有关七仙女的传说就有点乱,一说是逃难女,一说是仙女。传为逃难女差异也很大,有说是劳累死去,有说被富家抢去,甚至在一个小小的台南乡传说也不同。由贫家女忽而变成富家女,并且还说是战国时代的临淄人,时代也提前了几百年。至于董永卖身佣工的富人,有的说为傅员外,有的又说是曹长者,不知怎么在一个县的传说竟如此迥异。

    现在让我们来研究一下东台县董永传说的真实性问题。我们查找了一些资料,得知现今的江苏省东台县,原是江苏泰州市的一部分,清乾隆三十三年(公元1768年)划出东部滨海地方置县,距今不过二百二十多年。实际情况是,这里在古代原为一海滨盐场,据《读史方舆纪要》载:“南唐升元年间(公元937年以后),在海陵县(今泰州市古为海陵县)置盐场八个,东台场即为其中之一。盐场设有监官管理,海陵监驻地即东台场。到了宋代又在东台场西的西溪盐仓置监。明代盐运使分司泰州的官署仍驻东台场。当时辖有富安、安丰、梁垛、东台、何垛、丁溪、草埝、少海、角斜、拼茶等盐场。《读史书舆纪要》说,宋代名臣范仲淹曾在此地做过盐监,主持修建过一百八十里长的捍海塘,使这一带常受海潮浸溢的村舍田园,免受灾害之苦。在宋代尚且如此,然而再上溯一千余年的西汉时期,可能更为荒凉了,说不定还处在海涂阶段。根据地质学家研究,六千年前的东海海岸是在今之扬州、江都、泰州一线,所谓“广陵湖”就是指这里。在漫长的年代里,由于长江口岸流沙淤积,逐渐填海成陆。这种变化在古代比较缓慢,到了明清之际,速度就加快了。今苏北的如东、启东、大丰、射阳四县,是七十年前才出现在地图上的。因此前面所谓汉代这里建有广福寺和董永墓是完全不可能的,何况中国的佛教从印度传入是在东汉中后期,当时除都城洛阳的白马寺,在外地是没有寺院的,更何况这样一处偏僻的海滨呢?

    另外我们还可以从汉代黄河多次决口泛滥成灾的情况找一点根据,《中国水利史纲要》载:西汉中晚期的几次黄河决口虽多在下游的渤海、平原等郡,同时亦浸及河南以至江苏北部。汉成帝鸿嘉四年(公元前16年),(黄)河水泛滥清河以下三郡之后不久,又在中游今河北北部一带决口,冲入汴渠、济水,淹没今豫北、鲁西、皖北、苏北等几十县。看来东台(海陵)这地方在汉代也是一个常受水灾侵害的穷困之处。董永从家乡向外逃荒,总要选择一个比较安全能讨生计的住所,决不会又跑到另一处海边穷地方去的。

二、董永何方人氏《泰州志》早有定论

    东台县的董永传说,基本上是在清代流行起来的。据清雍正《泰州志》和道光《泰州志》载:“汉董永,丁溪场人,即世传卖身以葬父者,今本场永与父墓并存焉”,下引明崇祯《泰州志》注“《广舆记》云:永山东青州人,徙居湖广德安(孝感隶属德安府),父殁黄州,永有子为道士仙去,亦在楚地。泰州董孝子想别是一人,年远传伪,遂附会为永,好事者又为地迹以实之耳。”这是清代早期编纂的志书,他们肯定董永事迹在孝感,而不在泰州(东台),这种看法是实事求是的。
 

山东博兴县董永故里考查

    根据刘向的《孝子传》,干宝的《搜神记》等书的记载,以及山东嘉祥县武氏祠画像石的发现,都说董永是千乘人。古千乘就是现在的山东博兴县与高青县境,董永故里在这里,似乎是不成问题了。然而事情并不如此简单,即是在山东省也还有别的地方存有董永遗迹。比如广饶县就有董永祠、董永墓。另外,在鲁南的鱼台县也有董永墓,都说是董永故里。那么董永故里究竟在哪里,说它是在博兴县又有什么根据呢?

一、专家学者论证董永故里在博兴

    1986年山东省博兴县专门组织了“董永故里考证”小组,经过查阅文献资料和实地考察,写出《董永故里资料考证》报告,并于1987年4月邀请山东师范大学、河南大学、郑州大学、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山东省博物馆的专家学者论证。认为今山东省博兴县陈户镇董家庄就是董永的老家。明嘉靖《青州府志》载:“博兴县,汉董永墓,在县城北崇德社。永千乘人也,墓在此……”。博兴汉名博昌,后唐避庙讳改……又清《博兴县志》载:“董永墓在今崇德社(陈户镇),去墓数里有董家庄,永故宅也。”这些记载是可信的。另根据《山东通志》、《续山东考古录》及《汉书》等文献记载。今博兴县境西部在汉代为乐安县属千乘郡,今博兴县城即汉乐安故城。董家庄在今博兴县北陈户镇,距县城约三十里,西去汉千乘县城遗址亦有三十里,在汉代则属千乘县。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清道光《博兴县志》上记载董永墓有两处,一是崇德社,一为龙河洼,经实地调查,走访群众,博兴县境只有一座董永墓,是在崇德社,即现在的陈户镇,而群众习惯称为龙河洼,实际上是同一地点两个名称,这是修志者的疏忽造成的。

二、广饶、鱼台、新蔡董永墓的真伪

    至于说到在广饶县和鱼台县的董永墓、祠,是不可靠的,据清《鱼台县志》载:“董永墓,旧志载(在)治西南三十里。按董永,青州博兴人,流徙德安(今孝感)佣身葬父,感仙姬为偶事,脍炙人口,虽妇人女子咸能言之,而葬鱼台无考。”明确表示鱼台的董永墓是不可靠的;广饶县虽也祀董永为乡贤。清雍正《乐安县志》古迹载:“董永祠,在城西太和庄,去冢甚近,子孙至今承祀不乏。”这一记载是把古代地境领属关系搞错了造成的,经查《汉书·地理志》、《方舆纪要》,得知今广饶县在汉代属齐郡,并非千乘郡。到隋代始移千乘县至此,比董永生活时代晚了五百多年,到金代又改为乐安县,时间就更晚了,说董永故里在广饶县是没有根据的,这是把汉千乘和隋千乘搞混淆所致。

    另外,在河南省的新蔡县亦有董永墓。《元丰九域志》“古迹”载:“蔡州,新蔡县,古吕国,董永墓。”清代的《汝宁府志》说:“董永墓,在府城西北二十五里。永孝子,旧志称仙姬墓。按《录异记》永子仲思母追葬衣冠之所,永墓在孝感县”。根据这则记载的董永墓其实是“仙女墓”,编者明确指出董永墓在孝感。

    董永故事流传千余载,各地传闻异辞,是可以理解的。董永既已流徙南来,卖身葬父死于孝感,他的遗体是不可能搬回山东安葬的,那么在博兴的董永墓就不可信了。所以,山东博兴县董永故里考证资料的结论持谨慎的态度说:“并不完全排除董永有南徙的可能。”这种看法是比较客观的。


“七女”本是农家女

    董永是古代的一个穷苦农民,他的出名除与行孝有关外,还与那个“七仙女助织”的神话有关。

一、织女演变为七仙女

    大约在董永故事一开始流传就有“仙女助织”的情节。据《孝子传》和《搜神记》的记载,这位“仙女”为织女,曹植称“神女”,为何后来变成了七仙女,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有“牛郎织女”,可能产生于殷周之际,《诗经》里就有“维天有汉,监亦有光,跂彼织女,终日七襄,皖彼牵牛,不以服箱”的描述;到秦汉之际流传则更为广泛,汉代的《古诗十九首》里就有“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纤纤濯素手,札札弄机杼,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的咏叹,织女的形象呼之欲出。南北朝的南朝梁殷芸在《小说·月令广义》里说:“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机杼劳织,织成云锦天衣,容貌不整,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纴,天帝怒,责令归河东,但使一年一度相会”云云,这里明明说的是织女配牛郎,怎么又会再嫁董永呢?很可能是后世那些封建卫道者觉得“神仙再醮,有悖伦理,故而将‘织女’改成‘七仙女’了。”这个七仙女,古籍无考,民间传说玉皇大帝之小女,爱怜董永,私下凡间与董永成婚,助织偿债,玉帝发兵遣天神追回天庭。这故事则与民间所传“牛郎织女”神话颇有瓜葛。据《中国神话传说辞典》“牛郎织女”条介绍民间传说,织女为天帝孙女,王母娘娘外孙女,于织纴之暇,常与诸仙姐妹在银河洗浴。牛郎则为下方贫苦孤儿,受兄嫂虐待,分得一老年,牛郎遵老牛嘱,去银河窃得织女衣,织女遂为牛郎妻,男耕女织,生下一双儿女,生活幸福,不料天帝查明此事,大发雷霆,遣天神追捕织女上天,牛郎在后偕儿女追赶,王母娘娘拔金簪划出一道天河阻拦,等等。这与所传董永、七仙女故事有许多相似之处,如仙女下凡、私自婚配,天帝发怒追捕,董永追赶,王母划河阻拦,以及产子送子,瑶池洗浴,窃衣认母的情节,何其相似乃尔,他们之间的互相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二、“七仙女”不是神仙

    董永与七仙女成婚的故事,这是一个美丽动人的神话,千百年来为人们津津乐道地广为传颂,董永故事之所以能流传广泛,经久不衰,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则神话是起了一定作用的。神话毕竟是神话,不是现实。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所谓天神、地神及其他一切神仙都是不存在的,那么为什么董永故事会出现这样的神话呢?这是因为在封建社会里长期生活在底层的劳苦大众,经常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灾害和困境,当他们无法克服的时候,往往寄希望一种超自然的神的力量来帮助,于是就导致神仙的出现。加之封建统治者为了统治人民,提倡“神道设教”,极力宣扬天命论、善恶报应等迷信观念,认为人世间的一切活动,都是由上天的神主宰的,所以董永故事披上这层神话的外衣是不奇怪的。如果揭去这层外衣,就弄清董永遇仙的真实情况了。明白了这个道理,也就不难理解董永故事中的仙女了。世界上既然没有神仙,哪里会有什么仙女呢?那个所谓的七仙女,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农家女子而已,或许也是和董永同样命运的一个“流民”哩!在西汉晚期的几次黄河大水灾中,山东、河北等地逃难农民数以百万计,他们中这样的农家少女肯定不在少数。他们过去很少出过家门,一旦在外逃难就很容易走失,当他们在流徙中与家人失散,孤苦伶仃,无依无靠,忽然在路上遇见了董永这样一个敦厚老实的汉子,并且关心地问寒问暖,在这样特定的情况下,要求与董永成婚则是完全有可能的。

三、“七仙女”也是逃荒的难民

    在江苏省东台县的董永传说里就是认为与董永成婚的女子是个农家女,而不是神仙,只是后来被人们描绘成为仙女的。据《东台民间故事》介绍:清代刘积兰《彭城堂笔记》记载:西汉时,山东淄川有一个贫苦农女七妹随父逃难到东台西溪,见董永卖身葬父,身受辛苦,很为同情,就嫁给了他。家贫无食,七妹把藏在怀中的一张蚕子孵化,采桑饲养,三年后四乡八镇广为传开,七妹操劳过度死去,竟被人们附会为天仙下凡;同时在东台县西乡还有别的一种传说,说在两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山东临淄有个富家女,排行第七,人称七姑娘。其母原是一个婢女,后被富家纳为妾,这富家已生有六女,本想纳妾生子,结果又生一女,因而把气全出在七姑娘母女身上,娘儿俩均受虐待。七姑娘自幼聪明伶俐,心地善良,热爱劳动,学会了一手养蚕、缫丝、织绵的本领。当时齐鲁一带战乱连年,兵荒马乱,百姓流离失所,在一次逃难中,七姑娘与家人失散,辗转流落到海陵(东台)西溪,为财主傅员外帮佣,认识了长工董永,听说董永是个孝子,又见其敦厚勤劳,对董永产生爱慕之心,遂结为夫妇,不久辞工,定居寒窑,男耕女织,小日子勉强可维持。不料数年之后,七姑娘家中得知她嫁了一个穷小子,认为这是败坏家风,于是命家丁将七姑娘强行抢走。人们对这对恩爱夫妻被活活拆散,愤愤不平,又没有办法给予帮助,只能借神喻人,经千百人之口,则编出了《天仙配》的故事。

    东台县这两则董永七仙女成婚的故事很能说明问题,“七仙女”原来是个农家女,是被人们附会的“神仙”,这些故事道出了历史的真实面目。世界上所谓的“神仙”,都是人们在一定的生活环境里造出来的。本来这样的事例在历史上是屡见不鲜的,一个普通农民与一个普通农家女结婚,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呢?就是在今天的社会上不是还有这种现象吗?问题是这种神话出现在董永故事里,更显出其传奇色彩,更能迷惑一些人,因而会收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董永有一个做道士的儿子

    董永与“七仙又”成婚,是否生育了后代?不得而知。民间传说董永与七仙女成婚后,被玉皇大帝追返天庭,七仙女不久就在天宫产子,取名天宝,并且将儿子送还给了董永,这当然是神话,不足为信。

一、史料中的董仲何其人也

    从一些地方志和古书中的记载,董永似乎确有一个儿子。清光绪《孝感县志·杂记》引《一统志》云:“汉董仲,董永之子,生而灵异,能使鬼。京山之潼水地多毒蛇,书符镇之,蛇绝。”又云:“岳州安乡县苦水,仲书符石上,立悬东隅,水不至,邑悍少,掘地穷其址,愈掘愈深,址不可见,水患如故”。

    南宋王象之《舆地纪胜》卷84云:“董仲符董永之子也,母乃天之织女,故生而灵异,数篆符以镇妖怪。”

    《敦煌变文集·董永行孝》中,也说董永有个儿子名叫董仲;明代有一本记“周秦及南宋名人”的《尚友录》的书中收录董仲其人,说是董永之子。另明崇祯《泰州志》引《广舆记》说:“(董)永青州人,徙湖广德安,父殁,卖身以葬……永有子为道士……”云云。东台县的董永传说中也有一个叫董仲的儿子。看来董永是可能有这么一个做了道士的儿子吧!至于他的后代后来迁徙到何处则不得而知,因为现在的孝感县是查找不出来的。这里虽有董姓居民不少,但均是明代从外地转迁而来。族谱世系记载明白,并不承认与董永有什么关系。

二、董仲与董仲舒不是一个人

    唐宋以后,有的资料却说董永的儿子名叫“董仲舒”。如《清平山堂话本》所收宋元人小说《董永遇仙记》就说董永与织女婚后,织女在天宫生一子名唤“仲舒”,这个名字和西汉的大儒董仲舒完全一样,使人误认为他们就是父子关系,这真是冤哉枉也。董永和董仲舒是不同时代、不同籍贯的隔代人。董仲舒是西汉前期的大学者,汉景帝时做过博士的官,汉武帝时,他提出“罢绌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对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曾发生过重大影响。他生活的时代比董永要早一百五十余年。而且他的家乡在广川,即今河北省枣强县,距青州千乘(山东博兴县)约有五六百里之遥,这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将前代的董仲舒附会为后代的董永之子的颠倒情形,恐怕除了出于对历史的无知外,很可能是因为董永之子名“仲”。这个“仲”字启发了那些民间说书人的“才智”,竟将董仲舒这个前代大儒与董永胡乱拉扯到一起,凑成为“父子关系”。这种颠倒历史人物的现象在民间传说中是常有的事,不足为怪,只是应当将他们的真实情况说清楚,免得以讹传讹,闹出许多笑话来。

 

关于孝感历史上有无“丹阳”名称的问题

    孝感民间有一种传说:“孝感县古代曾名为‘丹阳’”。现在孝感城中有一些商店还用“丹阳”为名,以示不忘传统旧名之意,甚至在政府机关和学校也流行过这种说法。这实际是闹了个笑话,算是一个历史的误会。

一、“丹阳”一名从何而来

    查遍清代的三部《孝感县志》,没有“丹阳”一名的记载,那么此说从何而来呢?原来竟是出自一句戏曲唱词。解放前孝感乡间常演出花鼓戏(现代楚剧),董永故事戏是必不可少的,在《路遇》一折中,董永对七仙女自称“家住丹阳,姓董名永”。当时并未引起人们的注意,待到解放后50年代,黄梅戏《天仙配》的影片里也有同样的话,人们口耳相传,使许多人信以为真,于是就传出孝感古时是叫丹阳县,因为出了董永这个大孝子,才改为孝感的。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古代的文献资料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二、孝感历史上没有“丹阳”之名

    先让我们来查一查孝感建县前后的地名。根据清代的顺治、康熙《孝感县志》记载,南朝宋孝武帝孝建元年(公元454年),“以汉末孝子董永故,析安陆东境置孝昌县,属江夏郡。”“明帝泰始中,张永以破薜索儿功封孝昌县侯。”《县志》又说:建县前孝昌县境除安陆县外,还有澠、南新市地。后梁天监八年(公元509年),西魏攻陷黄岘关(大悟九里关),占领孝昌县地,西魏于大统十六年(公元551年)改孝昌县为岳山郡置岳州。北周明帝武成元年(公元559年)省岳山郡入安陆郡,寻改安陆郡为安州,又析岳州置环州,建德元年(572年)省安州属襄州,复置岳山郡又置环岳郡。隋文帝开皇三年(公元583年)废岳州及岳山、环岳郡,复置孝昌县,唐高祖武德四年(公元621年)改孝昌县置环州及环阳县,到了后唐庄宗同光二年(公元924年),为了避李存勖祖父李国昌的名讳改孝昌为孝感。此后千余年间,除解放后1966年曾一度改为东风县外,一直未更名。

    综观以上所述,孝感县始建于南朝刘宋,初名孝昌,后改孝感。其间辖区有一些变化,在县西北部(王店、卫店、季店等地),南北朝后期、西魏曾于此建过董城、京池、楚州;在县东部,陈宣帝太建五年(公元573年)以浐湍为汉阳郡,今孝感县东部有浐川乡,即其地。这些都是在孝感县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名字,唯独没有“丹阳”之说。

三、“丹阳”地名很多都与孝感无关

    历史上叫“丹阳”的地名很多。早在周代有楚都丹阳,《水经注》说这个丹阳在湖北秭归县,为楚熊绎之封地。《后汉书·郡国志》说丹阳在湖北枝江县西,《通典》说此地为春秋楚文王徙都之地,亦名丹阳。此外,《水经注》又说,在陕西宜川县南丹阳水迳治东,有个丹阳城。丹阳作为郡名,则有汉丹阳,治宛城(安徽宣城),三国吴将丹阳移至建业(南京);后魏也置有丹阳郡,在河南项城县东北。另外,还有丹阳县,秦代在安徽当除县东置丹阳镇。唐天宝二年以秦汉之曲阿县改丹阳县,即今江苏省之丹阳市;另在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西南的丹洲,名为丹阳镇。这些以丹阳为名的地方都远隔千里,与孝感县未发生任何关系,因此可以断言,在古代孝感县从未有过“丹阳”之名。

四、《董永遇仙传》中“丹阳”之说及其真相

    至于戏曲中的董永自称“家住丹阳”之说也是有来由的,并不是楚戏、黄梅戏的发明,它们的源头是来自宋元话本——《清平山堂话本》中的一篇《董永遇仙传》的小说。话本是古代民间说书艺人的底本,他们根据民间故事的流传和具体环境加以改编创作而成的。《董永遇仙传》约有6000字,开头即称:“话说东汉末年,去至淮安润州府丹阳县董槐村,有一人姓董名永字延平……”的一段文字,这显然是说书人信口乱编的。因为,淮安在江北,润州(即今镇江市)在江南,两地相距甚远,也胡乱扯到一起来了。这充分说明这种民间文学作品,是不必完全拘泥于历史地理事实的准确性的。所以,到了清代演唱董永故事的宝卷、弹词竟将董永说成是“家住祝州府万阳县普州村”的,这完全是子虚乌有的编造。虽然如此,民间传说往往使一般人信以为真,孝感县有古丹阳之说,这是这样以讹传讹而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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