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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贷款购买的房子到底归谁?

 yxft 2010-06-09

离婚后贷款购买的房子到底归谁?

 

原创  2010年01月27日

案例:林宏是家里的独子,大学毕业后留在了大城市工作,考虑到每个月的房租也很贵,便和父母商量购买了一处小两居的房子,父母出的首付,他负责偿还每个月的月供,房产证上写的也是林宏的名字。半年后,林宏与女朋友周晓结了婚,婚后两个人一起偿还月供,压力减轻了不少。

 

  婚后三年,因为两人常因一些琐事发生纠纷,两人决定离婚,可是却对房产的归属产生了异议,林宏认为,房子是自己婚前购买的,应该归自己所有,不应该作为家庭财产处置;而周晓则认为,林宏只是结婚前支付了首付和半年的月供,结婚后三年多的月供款都是二人一起缴纳的,那么这套房子自然属于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案例分析:随着近几年房价的不断高涨,贷款买房成了众多购房者的选择,可是贷款所购买的房产的归属却常常引起纷争。那么到底什么样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什么样的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呢?

 

  2001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对于1980年的《婚姻法》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其中一个比较大的修改就是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界定。

 

  新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论结婚时间长短,仍然属于个人的财产,而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二人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对于其中一方的共同财产,则另一方不得要求分割。

 

  对于房产来说,如果一套房子是夫妻二人共同购买的,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则属于购买人的婚前个人财产。简单来说,就是看结婚证的登记日期与房产购买日期(不是产权证办理的时间,而是签订买房合同的日期)哪个在前面:如果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在前,则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反之则属于个人财产。

 

  对于全款购房来说可能会比较好区分房产的性质,那么像本案例中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婚后两人共同支付月供的房产又该如何区分归属呢?

 

  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本案例中,尽管周晓在婚后共同支付了贷款月供,但是由于该房产的购买日期是在二人结婚登记之前,因此该房产仍然属于林宏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林宏可以不支付任何费用。在二人进行财产分割时,林宏应将周晓在婚后支付的贷款月供额还给周晓。

 

  不过需注意的是,如果林宏在结婚后与周晓签署了协议,同意将房产作为共同财产,或是将周晓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中,那么该房产就会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未婚男女应该如何买房

【银率】网原创  2008年09月26日

 

案例:王小姐今年25岁,是安徽省合肥市的一家外企的白领,与男朋友赵先生是大学时的同学,已经相处了3年了。最近王小姐与赵先生打算结婚,经过一段时间的看房,她相中了一套140平米的房子。房子总价52万元,王小姐与赵先生共同签署了购房合同。尽管王小姐想要和赵先生一起还房贷,但是保守的赵先生还是认为购买婚房是自己的责任,坚持要自己一个人还贷款。王小姐很想知道,如果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办理按揭贷款的话,可以一个人还吗?如果两个人未婚的话,一个人还房贷,办理房贷时是否还需要另一个人提供自己的个人资料?

 

案例分析: 随着中国城市的房屋价格不断高涨,购买婚房已经不再是男人的事情了,很多未婚男女都需要一起来买房还贷。不过未婚前的房产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影响到两人的感情。

 

    像王小姐与赵先生这样由于还没有结婚登记,因此即使购房合同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办理贷款时也可以一个人还。同时如果是赵先生一个人办理房屋贷款,除非王小姐打算作为赵先生的共同借款人,否则在申请贷款时是不需要提交王小姐的材料的。

 

    未婚之前男女双方在法律上并没有关系,即使再亲密,彼此也不需要对对方的债务负责,但同时也没有继承对方财产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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